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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写《中国地富调查》?

在中共专制下的中国,有一个群体:他们遭受迫害的时间最早,受迫害所持续的时间最长,受害的人数最多,程度最深;至今没有得到平反,更没有得到任何补偿;他们的苦难也被遗忘得最彻底。——这个群体就是地主和富农。

1、遭受迫害的时间最早

众所周知,中共夺得政权后的第一场政治运动、第一桩革命行动就是土地改革。所谓土改,不仅仅是无偿地剥夺地主和富农的土地,而且还把地主富农定为阶级敌人实行专政。

这当然是政治迫害,因为在这里,实行专政的依据不是他们做出过什么违法的行为,而仅仅是因为他们拥有超过一定数量的土地,且不论这些地产是以何种方式获得的。即便你认为,在四九年前的中国,土地资源的占有确实存在问题,因而土改有其必要性与合理性。问题在于如何改:是用暴力的办法还是用和平的办法?是无偿没收还是有价征购?以国民党在台湾的土改为例,其做法是,规定给地主保留稍多的土地,其余的土地则由政府按一定价格征收,再分给别的农民,同时鼓励地主用出卖土地的钱投资。整个土改过程采用和平方式。这种做法表明,国民党政府基本上承认地主对土地的所有权,它是在承认私有产权的基础上进行有限干预,更不曾把地主当做敌人。共产党的土改就大不相同了。共产党的土改是对私有产权的公开否定和粗暴侵犯。“共产风”不是从大跃进、人民公社时才刮起来的。土改就是共产风,是充满血腥的一场共产风。共产党的土改是暴力土改,不但夺走了地主富农的土地,而且还要对被剥夺者“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其唯一的罪名就是他们曾经拥有过较多的土地。

顺便驳斥一个关于共产党的神话。不少人至今都以为,共产党打下江山,是因为当初它实行了“打土豪,分田地”的政策,赢得了广大贫苦农民的热烈支持拥护。其实不然。杜润生在回忆邓小平的一篇文章里写到,1947年,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除了行军打仗外,另一个任务是要解决新区土改中的政策问题。起初,他们的做法是“边行军,边土改,分浮财,打土豪”,实行这样的政策,按照杜润生的说法,是“忘记了争取多数、反对少数、各个击破的策略,脱离了群众”。后来,“邓小平同志亲自给中央和毛主席写了个报告,提出,第一,用减租减息代替平分土地。第二,取消分浮财”。毛泽东批准了邓小平提出的新政策,这才使得解放军在新区作战的地位得到大大的改善(见《读书》杂志,1997年4月号)。由此可见,在革命战争时期,共产党采用“打土豪分田地”的政策并没有为自己赢得多少群众的支持拥护,相反倒造成了“脱离群众”的后果,因此也没有坚持采用。只是到了革命胜利、共产党独掌大权之后,不再顾忌脱不脱离群众,它才真正地彻底地实行了这一政策。

当初,共产党实行打土豪分田地的政策,让占多数的贫苦农民一下子就得到了很大的利益,为什么不但没有为自己赢得群众的支持,反而导致“脱离群众”了呢?原因很多。首先,在当时的中国农村,穷人和富人的关系不一定那么紧张,其间还有宗族亲情的润滑作用。只要读一读例如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一类著作,你就会知道地富与其他农民的关系和共产党宣传的很不一样。你平白无故地打击富人,穷人也未必都看得过去。其次,共产党强调说,穷人对富人的权势有一种习惯性的恐惧,怕“还乡团”报复。这条解释虽然不是毫无根据。不过,我以为更重要的一点是,私有观念根深蒂固。当时地富所拥有的土地,要么是祖上传下来的,要么是白手起家,勤俭致富挣出来的,要么在外经商或做官赚了钱买下来的。这中间,依仗权势巧取豪夺的自然也有,但数量有限(四九年前的半个多世纪,中国政局一直动荡多变,权势者暴起暴落,其财产转换也很频繁)。一般人,包括穷人,也承认私有产权的合理性,所以他们也未必欢迎共富人的产,哪怕这样做会给他们带来眼下的某种利益。尽人皆知,最早起来积极响应共产党“打土豪分田地”的农民中,正经农民不多,流氓痞子不少,张正隆在《雪白血红》里写到,“在这些人心目中,‘共产共妻’是天底下最好的口号和理想”。大多数农民并不欢迎这个口号。共产党把这种观念称为“落后”、“不觉悟”,其实那反映了农民朴素的产权意识。知青一代应该记得,当年在农村开忆苦思甜会,领导挑选安排苦大仇深的老贫农给大家忆苦思甜,常常有这样的情况:讲着讲着,老贫农就忘记事先的排练叮嘱,说起当年地主的种种好处,控诉起60年、61年来了。

由此,我们也就解释了另一件历史现象。有人纳闷,为什么同样是在农村推行集体化,苏共遭遇到强烈的反抗,以至于在集体化的过程中充满血腥和暴力,而中国农村的集体化则显得相对顺利和平。不是说农民把土地当做生命吗,为什么中国的农民,在当局没施加多大压力的情况下就乖乖地把自己刚刚得到的土地又交出去了呢?原因就在于土改。从表面上看,土改似乎是实现“耕者有其田”,是建立小农的土地私有制。其实不然,因为中共领导的土改本身就是对私有产权的粗暴践踏,所以它不是巩固了、而是破坏了私产观念。共产党的暴力土改,一方面是杀人立威,杀鸡吓猴,一方面是掠富济贫,分到土地的穷人不能不意识到自己的土地是共产党恩赐的,因此当共产党“号召”农民交出土地,走集体化道路时,很少有农民敢于正面的反对和抵制。

2、持续的时间最长

地富受迫害最早,持续时间也最长。当初共产党给所有的人划成份,根据的是“解放”前三年的政治经济地位。于是,张三被划成地主,李四被划成富农。然而土改之后,地主无地,富农不富,他们事实上都成了“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继续称他们是“地主份子”、“富农份子”岂不荒唐?起先共产党还讲一点逻辑,规定地主富农三年后改变成份,三年后农村就不再有地主富农中农贫农之分,大家从此都称作农民。殊不知三年后共产党并不兑现,帽子一戴三十年,成份成了终身制,在有些地方甚至成了世袭制,老的地主富农死了,由他们的儿子“接班顶替”——为的是对敌斗争不缺活靶子。

本来,在经历了土改的毁灭性打击之后,幸存的地主富农无不战战兢兢,“只许老老实实,不准乱说乱动”,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阶级斗争的弦免不了会自然地松弛。可是到了1962年,毛泽东再次提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毛危言耸听地说:如果放松阶级斗争,地富反坏、牛鬼蛇神就会纷纷出笼,千百万人头就要落地,劳动人民就要“吃二遍苦受二茬罪”。于是,庞大的镇压机器再度启动,地主富农又一次首当其冲——他们才是真正的“吃二遍苦受二茬罪”。在此后的每一次大小运动中,地富是理所当然的打击对象,是一切问题的无可推卸的替罪羔羊。包括四清运动和文化大革命,按说是该整走资派的,但地富仍然无法幸免。正像《中国农村历沧桑》一书作者陈佩华教授写到的那样,“村民们乐意把地富当作斗争对象,他们很明白,只要运动的焦点集中在四类分子的罪恶上,像他们那样的普通农民就可以躲在一边,免受批斗。干部们乐意拿四类分子开刀,因为反动阶级一向是中国革命的首要对象,如今他们要开展阶级斗争,就等于再度表明了共产党干部自身的合法性”。对地富的政治迫害从1949年1950年开始,一直到1979年才结束,一共持续了三十年,比任何其他群体受迫害的时间都更长。

3、受害的人数最多

地主富农是中共专制下最大的受害群体,估计总人数至少有两千万以上。1979年,中共宣布给地富“摘帽”,此时距土改已有三十年,绝大部份地富都已经死掉。据《北京周报》报导,被摘帽的地富还多达400万。土改中一共杀了多少地主富农?保守的估计也在200万以上。这里,我们还必须提到地富的子女。尽管在毛时代,出身歧视是一个普遍现象,但其间仍有轻重之分。身在农村的地富子女无疑是黑五类子女中最不幸的一群。有些地方,地富子女在老的地富死去后被“接班顶替”,沦为专政对象,其悲惨固不待言,就是在其他地方,地富子女也是准专政对象。各种好事,如升学、招工、参军、提干,统统没有他们的份。他们和别的农民相比,同工而不同酬,犯同样的过错则罪加一等。在婚姻问题上更是备受歧视,尤其是男性,有多少地富家的小伙子,又结实又能干,却老是娶不着媳妇,只好长期打光棍。地富子女的人数不会比地富少,两者相加之和更是令人触目惊心。

4、受迫害的程度最深

在共产党的敌人名单上,地主富农总是名列榜首(所谓四类份子,是指地富反坏;所谓黑五类,是指地富反坏右;所谓黑九类,是指地富反坏右,叛徒、特务、走资派),他们受到的迫害最为深重。一场土改,就有超过200万地富死于非命。其中有些是由政府宣判处决的,有些是在斗争会上被活活打死的。一般人只知道文革中的批斗会野蛮残暴,但若和土改中的斗争会相比,文革批斗会就太“温良恭俭让”了。必须看到,土改中斗争会的血腥残忍,绝不是因为所谓“群众运动”失去控制,而是共产党一手主导。注意:对地富的迫害从来就是超法律的,其间未经过起码的法律程序,无罪受罚,轻罪重罚,一罪多罚的情况极为普遍。事实上,在整个毛时代,地富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连生命都没有保障。文革初期北京郊区大兴县发生的对地富及其子女的集体屠杀固然是一个极端的事例,但它足以证明地富的任人宰割悲惨无助的境遇。

我们知道,中共建政后,把城乡差别扩大化,并且制度化,农民的生存状态一般都很恶劣。所以,把一个城里人下放农村,那本身就是一种极严厉的惩罚——仅次于进监狱进劳改队。地富本来就在农村,而且是农村中的人下人,即便在没搞运动的期间,他们也随时可能因为这样那样的微小“过失”而招致批斗殴打,他们的工分总是被压得很低,连走乡串户的自由都受到很大限制,还总是被派以繁重的无偿劳役。这就是说,即便在“正常状态”下的地富,其处境也比其他绝大多数被专政对象更为悲惨,更不用说政治运动了。

5、至今没有得到平反

“四人帮”垮台后,以邓小平为首的中共当局对过去历次政治运动重新审议,平反冤假错案。有的罪名——如“走资派”——被一笔勾销,受害者全部平反,恢复名誉。有的罪名,如右派,留下个空壳,留下几个不平反以表明反右运动只是犯了“扩大化”的毛病,99%以上都平反。“反革命”(包括“历史反革命”)的罪名当然还必须保留,不过进行了甄别,给相当一批扣上“反革命”罪名的人平了反,恢复了名誉。唯有对地富没有平反,只是摘了帽。只是说以后不再整了,没说以前整错了。自那以后,二十多年过去了,直到今天,中共仍然没有给地富平反,恢复名誉。随着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彻底破产,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大大小小的中共官员自己摇身一变,成了“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他们当然知道了私人拥有土地不是罪过,地富不是罪人,可是他们不敢认错,因为他们害怕认不起。如果共产党领导的“土改”(我给土改加上引号,以便和国民党的土改相区分)都是错的,那么,它还有什么是对的呢?

6、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地富在政治上没有得到平反,因而在经济上也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或赔偿。其他受迫害群体,凡是获得平反的,许多人(不是全部)也得到了数量不等的经济补偿:当官的官复原职,有的还加官晋爵,原先有工作的补发了工资,另外一些则得到一定数量的赔偿或抚恤。不消说,这中间的差别很大,无公平可言(譬如遇罗克烈士,官方报刊也曾大力宣传称之为英雄的,平反后其家人只得到他被关押两年多期间的学徒工的工资,没有任何抚恤金),但好歹总算是得到了一些补偿吧。资本家当年也被共过产,不过他们多少还领过一段时期的定息,后来也还得到过一些补偿。唯有地富遭到彻底剥夺,他们的经济损失是最惨重的,而事后却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补偿。

7、他们的苦难被遗忘得最彻底

尽管作为一个群体,地富遭受迫害的时间最早,受迫害所持续的时间最长,受害的人数最多,程度最深,但让人难以原谅的是,他们的苦难也被遗忘得最彻底。

二十多年来,中国大陆出版的文字作品和影视作品如山如海,可是,我们能从几部作品中了解到地富的苦难呢?即便在那些反映毛时代的农村生活的作品中,你也很难找到几个地富的成形的人物和故事。这固然与当局的书报检查有关,但那难道不也表明地富的命运根本就在绝大多数作者的视野之外。在自由的海外,关心这个问题的人也很少,偶尔有几篇作品问世,读者的反应也很冷淡。你或许会说,那毕竟是过去的事了,地富的悲惨遭遇其实我们都知道,所以不再感兴趣。是的,中国人当然都知道地富的遭遇,只是这种“知道”太笼统,太大而化之。问题是,其他一些群体的不幸遭遇,按说我们也是知道的,例如老革命受迫害的故事,例如著名知识分子受迫害的故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故事,我们本来也是知道的,但我们仍然对他们的故事怀有强烈的兴趣,有的甚而至今不衰。为什么唯独对地富的遭遇缺乏这样的关切呢?在我看来,那恰恰是因为地富遭受迫害的时间太早,持续的时间太长,受迫害的程度太深,被压得无声无息,以至于被人们习以为常,见惯不经。一般人无形中已经把他们视为另类,因而对他们缺少设身处地和感同身受的同情能力。

8、抢救历史,刻不容缓

陈桂棣、春桃写的《中国农民调查》激起强烈反响。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改革之后中国农民的状况。我以为我们还需要《中国地富调查》。我们需要对地富的状况有完整的和详细的了解,大至一个县、一个省,乃至全国,小至一个乡、一个村、一个家庭。要有统计数字,也要有个案分析。尽管说在共产党专制依旧的条件下,公开地进行大规模的地富调查是不可能的;但若等到共产专制垮台后再做这件事,那就为时已晚。土改运动离现在已经五十几年了,绝大部分地富已经离开人间。活着的、神志清醒的所剩无几。到目前为止,有关他们悲惨遭遇的文字记录仍然极度缺乏。如果我们还希望为这段历史留下足够充实的第一手的素材,如果我们不但想知道他们的遭遇,还想知道他们在如此遭遇下的感受和心理,如果我们还想知道他们在漫长的苦难岁月中的痛苦与思考,希望与绝望,爱情与亲情,梦魇与幻想,以及诸如此类,那么我们就必须抓紧时间工作,否则就来不及了。

《北京之春》2004年12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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