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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核心时代的“洪习会”

洪秀柱说错台词又如何?习近平人事布局将怎样?中国律师业穿越回德国纳粹时代?香港《基本法》有没有规定三权分立?

台湾《苹果日报》发表台湾民意基金会董事长游盈隆文章《洪秀柱的奇幻旅程》指出,11月1日“洪习会”将粉墨登场,如果洪秀柱此行真的说了不该说的话,做了不该做的事,没什么大不了。在国内政党竞争方面,顶多就是国民党继续沉沦,被更多台湾人厌恶,让时代力量更早取代国民党而已。在两岸关系方面,时至今日,国共两党要联手出卖台湾已不可能,国共两党若签出明显伤害台湾重大利益的任何协议,只是徒增台湾人民的反感而已,不会起任何实质的作用。也因此,任何这类协议都非智者所愿为。

游盈隆说,如果洪秀柱敢在习近平面前谈“中华民国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中国梦不应只谈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应加入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宪政的普世价值”、“释放刘晓波”等等,那她回台湾时,桃园机场肯定大排长龙欢迎,国民党薪水发不出来的噩梦或许也将随风而逝。但这一切都太虚幻,不可能成真的。

重要的不再是年轻干部多,而是自己人多

香港《端传媒》发表评论《旧制度遭遇新核心:六中全会后,中共政治走向何方?》,作者陶仁认为,“习核心”在六中全会成功进入中共官方话语体系,表明对习近平的个人形塑,已从自我宣传走入党内法定程序。带有“习核心”的公报能够获得通过,代表习近平有能力争取到相当数量中央委员的支持。同时,也增加了对领导人“禁止吹捧”、“坚持集体领导,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的条文,极有可能存在着政治博弈。

陶仁认为,对习近平的人事布局来说,重要的不是年轻干部多,而是自己人多。在他缺少传统派系子弟的背景下,打破年龄藩篱,几乎是他最有可能的选项。随着常委会“九龙治水”格局的逐步瓦解,关键领域的实权部门,将成为超越固定年龄和级别的新看点,级别的静态序列有可能被打破,权力中枢的不稳定性将会更大。

让律师成为伪职业

台湾《风传媒》转发旅居瑞典的作家茉莉文章《中共对待律师与纳粹何异?谈司法部6条最新禁令》,文章指出,当今中国律师所遭受的一切厄运,大半个世纪前纳粹德国的律师都曾经遭受过。就像是有意效法纳粹德国,中国司法部日前发布了修订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又称“司法部关于律所和律师的6条最新禁令”,不仅强制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就连律师诉讼之外的思想、言论也进行规范,其内容不仅违反现有的中国宪法和《律师法》,还违反《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29条基本原则》。

茉莉认为,姓“党”的中国律师肯定会成为一个伪职业,这个虚设的职业只会是政治的附庸,是执政党任意使唤的统治工具,甚至可能成为为虎作伥的鹰犬。许多不甘沦为奴才的中国律师前赴后继进行抗争,却未能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与救援。当真正优秀的律师全都消失,中国的法治就彻底走向腐烂。

《基本法》规定的是三权互相制衡的制度

香港《明报》发表法律学者陈文敏文章《再谈三权分立》,指出三权分立有不同的模式,英国和美国的模式便相差甚远,但它有两个共通的基本概念:第一是行政、立法和司法权由不同机构拥有,没有一方独大。内地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否定三权分立,人大常委会集行政、立法和司法权于一身,但这并非香港的制度。

陈文敏说,第二,三权互相制衡,不让权力集中。香港已然如此。行政机关没有绕过立法会的立法权;立法会则只有监察政府施政,但没有决定政策或施政的权力;司法机关则独立运作,并享有司法覆核权以监察行政和立法机关,但却限于合宪合法的层面而不会取代行政或立法的职权。法院亦多次指出《基本法》规定的是三权互相制衡的制度,论者坚持这不属三权分立,恐怕只是言语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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