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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盗要立法保护私产了!

最近,中共通过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意见”明确表示公有制经济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同样不可侵犯。这个“意见”是否表示在“意见”前,公有财产是可以侵犯,私有财产也可以侵犯,从中共的行劫历史来看答案是肯定的。

中共是打着现代政党名义的一伙强盗,从立党之始就以抢劫为生。中共21年立党,27 年在根据地发动抢劫,即“第一次土地运动”,这就是所谓的“打土豪分田地”。在中共著名的“二七”会议上毛泽东对抢劫提出二条:“一要分,二要快”的指示。49年中共建政后进行了第二次抢劫,这一次是全国性的抢劫,这次抢劫分二步进行,首先是发动贫下中农斗,杀地富,然后是分地富的财产,甚至连地富的女人也当财产分。第二步是成立生产合作社,农民分到的土地还没捂热,就归到了合作社,转眼又变成了人民公社,土地到了“人民公社”实际已成了国产,国产也是党产。农村抢劫完成后,开始了城市抢劫,这就是对“工商业者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先是通过“三反五反”整治工商业者,然后展开“公私合营赎买”运动,全国所有的工商业者此时已惊若寒蝉,个个都乖乖地把财产往共产党手里送,白天敲罗打鼓送财产,晚上妻子儿女抱头哭。到了56 年中国私有财富已经基本被纳入到国营企业与集体企业(变相的国企),工商业者所拿的股份定息,为形势所迫也无人敢于领取,到了66年干脆取消,从而彻底完成了对工商业者财富的抢劫。毛泽东年曾经对中国资本家的资产做了一个评估,说“工业方面有25亿元,商业方面有8亿元,合计是33亿元”。公私合营实际核定的私股资产最后只有24亿元,分別属于114万个私股股东。

中共第二次抢劫是始于九十年代的经济改革,也就是朱镕基的国企转私企,这个过程本拥有股产的工人一无所得被迫下岗,企业的领导一夜之间成为拥有者,几乎是以空手套白狼的方式成为新生的资本家。有些企业虽然冠以国企的名头,实际上是公私难分的企业,中国五百家大型国企基本是这种状态。通过近二十年的钱权交易与权力寻租,特别是土地买卖中的巧取豪夺,中国权贵迅速成为世界级的富豪。中国的富豪基本上都是与土地有关,土地从私到公,从公到私是中共权贵对私有财产最大的抢劫。但是劫匪贪得无厌仍嫌不足,再操纵股市楼市,把老百姓积累的血汗洗劫一空,如果说国企变私企是间接抢劫,那么股市楼市就是直接从百姓的口袋里夺钱了。目前,中国的财产基本为五百家中共权贵所占有。

中共第一次抢劫用的是马克思的剥削理论与列宁的无产阶级革命理论,第二次抢劫用的是中国王朝打天下得天下的理论。第一次抢劫中共是理直气壮的,因不直接落入个人腰包,第二次就偷偷摸摸了,虽有大胆妄为者声称,我们是提着头颅买了原始股的,但与第一次行劫的理论抵触,拿不到台面上来。《意见》酝酿已久,迟迟没有出台毕竟是做贼心虚,如果私产神圣不可侵犯,当年中共革命就没有道理,如果革命有道理私产就不受保护,二者必居其一,不可说两者都对。如果中共真要痛改前非,金盆洗手,立地成佛立法私产神圣不可侵犯,那就将地富的地还给地富,工商业者的产归还工商业者。国企变私企,当属国企职工的份额发还给他们。(国企的一部分财产是国企职工低工资积累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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