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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贪死缓难杀鸡儆猴 民追问:行贿的人呢?

宣判现场

(博谈网记者苏智敏报道)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7日被河北省保定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014年,魏鹏远家中被搜出2亿多元现金时,因清查现钞而烧坏官方四台点钞机的新闻广为人知。魏鹏远共计3亿4000万的涉案金额,远超过中共原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的2亿4676万。

白恩培与魏鹏远受到一样的判刑,有分析认为,这可能意味着涉案金额超过2亿的官员,以后都将依照白恩培、魏鹏远案例,被判死缓加终身监禁。

保定市中级法院在通告中,解释不判死刑的原因。通告指出,魏鹏远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也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这样的决定,似乎也显示中国官场的潜规则,即是只要表现认罪态度良好,配合审查,就能从宽量刑。

但判决结果仍引来民众议论。尽管有民众认为,终身监禁较死刑恐怖,但也有许多人认为,即使监狱里全贪官,也没人害怕,应判死刑才能吓阻,也不用让纳税人继续养着。另有人表示,中国的死刑只针对一般老百姓,所谓的废除死刑,只对贪官。 

网友“金黔海浪”:“贪官们没有死刑了,搞出一个新花样‘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与送到养老院送终有什么差别?虽赞成不死刑但愚民式的花样也没必要!”

还有其他网友表示,行贿的人也应一同判罪,如网友“17跑调”就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也就是说贿赂他的那些人就不查了,贿赂他办成的事情也就不管了。这样的事本质来说就是国家把贿赂的钱拿走了,其他的呵呵了。”

新加坡媒体《联合早报》在标题为《巨贪魏鹏远判终身监禁 网民:难以“杀鸡儆猴”》的报导中,指网民认为,白恩培、魏鹏远这些受贿2亿,甚至3亿的官员都能保命,难以起到对贪官们“杀鸡儆猴”的效果。

不过,向来在留言评论上较中国其他媒体宽松的《联合早报》,却罕见的关闭了此篇报导的留言功能。

《联合早报》在报导中还提到,魏鹏远曾效力的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有多人落马,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解释这些官员能贪污这么多钱的主要原因,是因其所在部门权力过大、权力集中而诱发腐败。

徐进辉表示,这些贪官大多是宏观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具体项目的审批者,可直接决定和掌握许多企业的利益得失,使很多人想方设法求助于他们,容易诱发腐败。

同时,在管理和监督机制上,缺乏监管,审批权运转不透明,缺乏有效的内外部监督机制;收钱办事成为这些人的潜规则,大家心照不宣,长期共同受贿,形成窝案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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