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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再发案:维稳奖励“坏人”

在涉嫌故意驾车撞人致3死5伤之后,‌‌“专业上访户‌‌”曹再发终于走上了不归路。据媒体报道,三年前,曹再发先是扬言要在广州的幼儿园和中山大学制造血案,引起全城恐慌;后又爬上广州猎德大桥,造成14小时交通瘫痪。在那之后,曹再发从公众的视野中消失,但他和地方政府的‌‌“上访-维稳‌‌”博弈游戏却一直在进行。直到曹再发开车撞人,博弈才以悲剧宣告结束,惨痛的代价由无辜的路人承受。

作为犯罪嫌疑人的曹再发虽已落网,但他留下的教训却刚刚展示给世人。悲剧的核心不是曹再发的偏激性格,比如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发脾气,与亲兄弟关系不好等等。有性格缺陷的人并非都会报复社会。曹再发这样的人,如何适应、利用最终撕破地方维稳体制,才是最值得关心的。

现在还把曹再发说成‌‌“被逼急的维权者‌‌”是不恰当的。一个人再怎么被逼急,也不能拿他人的生命泄愤。其实从他当年扬言要在广州制造血案之时起,他就突破了维权的底线,变成了公共安全的威胁。

曹再发起初可能是拆迁的受害者。当地政府第一次房屋评估给的赔偿价仅为16.1万元,村主任都承认第一次评估价格过低。曹再发坚决不同意,做起了‌‌“钉子户‌‌”,但他报价300万也远远超出市场价格。这个时候拆迁方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强拆,之后曹再发就踏上维权之路。

曹再发的第一波维权以胜利告终。猎德大桥事件后,曹再发拿到180万元的补偿款,远远超过其他村民的补偿标准。这是汝城县政府第一次对曹再发的妥协,只因为曹再发在广州闹得‌‌“各方压力很大‌‌”。县政府的打算是花钱买平安,但尝到甜头的曹再发却越走越远。

半年之后,曹再发不顾与政府达成的协议,又开始为新的诉求上访。在此之后,维权者的身份就变了,曹再发的行为更接近于敲诈勒索。他敲诈的对象是地方政府,他的手段是上访、闹事,他抓的把柄是地方官员的维稳考核压力。

曹再发像个无赖,公然撕毁协议却对政府官员说‌‌“我说的话你们也信?‌‌”但是他却无往不利,只需公开扬言要去北京,地方政府就会紧张。他上访的目的就是要钱,接访人员说,‌‌“有一次他上访用了一万多,政府就给了七万多。‌‌”从县、乡到村,各级政府和组织都为他头疼不已。‌‌“抓捕杀人犯都没那么难‌‌”,曹再发既有反侦查能力又懂得分寸,犯的事大多只够行政拘留,很少构成犯罪。

上访成了一门生意。从2013年开始,曹再发不再工作,他带着妻子,专心上访。据说曹再发妻子说过:‌‌“这个(上访)跟做生意一样,但做生意有风险,这个(上访)没风险,我们又不打人,上面还会安排钱给我。‌‌”

在这个上访游戏中,曹再发早已从被动转为主动,他的身份也早已从受害者转为既得利益者。曹再发展示了一种荒诞的可能性:一个无权无势的访民也能成为既得利益者,只要他精通游戏规则并且不择手段。

游戏的一方是曹再发,一方是地方政府。看起来曹再发是弱势的一方,但他却能够以小博大,以弱胜强,不能不说是一种底层的‌‌“智慧‌‌”。地方政府多次试图花钱买平安,以妥协换和平,但都以失败告终。地方政府的失败是必然的,因为善罢甘休不符合曹再发的利益最大化目标。而曹再发掌握着游戏的主动权,以上访为生意的他就像瘾君子一样越陷越深,难以回头。

我们在这场游戏中看不到是非、原则、底线,只能看到强弱、技巧、手段。曹再发为了利益不择手段,威胁制造血案,未经许可占地建房等等。而地方政府为了息事宁人同样毫无原则,花了很多钱不假,但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当最后地方政府退无可退不再妥协的时候,曹再发选择了开车上街撞向无辜者,这是他思维逻辑链条上的必然选择。

维稳体制并没有真的带来稳定,带来的只是稳定的假象。维稳体制不单制服不了曹再发这样的‌‌“专业上访户‌‌”,反而只会鼓励他们‌‌“变坏‌‌”,只有‌‌“变坏‌‌”才能有钱,只要‌‌“变坏‌‌”就能有钱。对照曹再发的‌‌“收益‌‌”,那些一开始就乖乖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的村民是最吃亏的。在这样的激励机制下,理性人会如何选择已不言而明。

要突破维稳体制,政府从一开始就在明规则之下行事。政府首先要自己尊重规则,才不会让博弈者产生‌‌“越会闹事越有利可图‌‌”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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