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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饥荒与毛泽东之责

——审毛之三

毛泽东:应否与希、斯并列?

中国在1958——1962年发生的大饥荒,其非正常死亡的人数,在海内外众多人士多年的努力下,特别是最近杨继绳先生的大作《墓碑》发表后,各方估算的差距正在缩小。其上限是四千万,下限是三千万,大体上已获得基本共识。这一骇人听闻的大饥荒并非源于自然灾害或前苏联逼债,也为各界所承认。但是,对于这起惨绝人寰的灾祸,毛泽东个人应当承担多大责任,则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人们注意到,海内外有部分学者,仍不愿把毛泽东与希特勒、斯大林并列。譬如,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历史教授Maurice Meisner,(马思乐)就认为:

“……不能使毛成为和希特勒与斯大林并列的大屠杀犯,而现在如此描绘毛成了一种时髦。毛泽东并没有消灭一部分农民的意图……政治行动无意造成的不可预见的后果,不管多么恐怖可怕,与精心及故意制造的大屠杀,在道德上有着巨大的差别。混淆这一差别无助于了解人类史上杀人最多的这一世纪的可怕的道德困惑。”[1]

这里涉及两个重要问题,需要分别澄清:

第一,对政治人物而言,“责任伦理”与“意图伦理”孰轻孰重?

第二,毛泽东是否没有实施“故意制造的屠杀”?

责任伦理与意图伦理

第一点,对政治人物的评判,由于其行为关乎公众的利益乃至生命,故有其更严的特殊的伦理标准,上世纪以来大多数人士几乎对此不抱异议。这通常是指马克斯. 韦伯(M. Weber,1864-1920)所说的政治人物的“责任伦理”(ethic of responsibility)。其精髓在于,掌握政治权力者除了承担一般的公民义务之外,还需承担更多的由权力引出的责任,且这种责任与权力的递增成正比:权力越大,责任越重。

简言之,判断政治人物的伦理准则,首要是“责任伦理”。

与之对照,传统的“意图伦理”(亦译信念伦理,ethic of conviction),则强调个体行为的伦理价值在于行动者的信念及其意图,强调只要动机是美好的,意图是正确的,目标是正义的,什么手段都可以使用,并且,拒绝对后果负责。

对一个典型的政治人物毛泽东,马思乐据以(减轻或)豁免其罪行的伦理准则,基本上属于“意图伦理”。我必须说,这是“伦理标准的误置”。作为一个以政治为志业的人,必须依照责任伦理去行动。这意味着本着对后果负责的态度行动,以履行“天职”的责任心去应承日常生活的当下要求;至于其主观意图,则是第二位的。试想,在毛的那个变幻莫测的头脑里的意图究竟是A 还是B,对于因他的政策而饿死的三千多万中国民众,难道有什么区别?只有毛的政策是相关因素,其意图则是非相关因素(irrelevant)。

无意后果还是蓄意屠杀?

第二,让我们姑且退一步,即使我们假设,在旁观者(非饿死者)的伦理直觉中,“故意制造的大屠杀”与“偶然失手未曾预料的”政策后果导致的大规模死亡,在道德上有所差别,我们仍然要追问:毛泽东是否真的没有实施过“故意制造的屠杀”?

在这里,需要分两个层面来考察:

其一为,在那场人为大饥荒中,有没有由毛“故意制造的死亡”?

其二为,在毛统治中国的全时段,有没有由毛“故意制造的屠杀”?

毛的蓄意屠杀史

我们先考察第二点:故意屠杀的问题。实际上,在毛统治时期,他曾多次在党国重大会议上,肆无忌惮地大谈“杀人”经,杀了多少,杀与不杀……从历次运动杀人策略谈到原子大战死一半无所谓。暴戾乖张,杀气重重。

这里必须强调的一个基本点是,在毛统治时期由毛政权实施的屠杀之背景,既非战争状态,也非源于自己生命或政权存亡受到威胁,而是在承平时期的大批杀戮。屠杀对象均为非武装的驯服平民。如,前政府的中低级官员、地主、富农、思想异己分子等等。特别是上世纪中叶发生在湖南道县和广西等地对地富家庭老弱妇孺满门屠杀,令人发指。在世界史上是罕见的。

中共建政之初的“镇反”运动,是彰显毛泽东屠杀手段最突出的运动。在他亲自策划和指挥下,这场运动从一开始就带有明显的滥杀倾向。在毛心中,是没有存在丝毫“法治”观念的。譬如,“镇反运动”从1950年3月就开始了,但是直到7月23日,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才公布《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就是说,杀戮在先,杀戮的规定在后。到1951年2月21日,也就是在镇反运动已经开始将近一年以后,在数万、甚至数十万人已经人头落地以后,中国政务院(国务院)才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告诉民众谁是“反革命”。[2]

北大杨奎松教授在《新中国“镇压反革命”运动研究》一文描述了毛泽东如何给一些地方下达具体的杀人指标。在“镇反”中“毛泽东的‘大杀几批’,……为了使各地主要负责人切实了解他的想法,同时进一步督促和鼓动各地抓紧这千载一时之机,他不得不开始分别给各地具体下达处决人犯的指标了。”……1月21日,他在给上海市委的电报当中,明确告诉后者:“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在今年一年内,恐怕需要处决一二千人,才能解决问题。在春季处决三五百人,压低敌焰,伸张民气,是很必要的。南京方面,请华东局指导该市市委好好布置侦捕审讯,争取在春季处决一二百个最重要的反动分子。”1月22日,他电告华南分局广东方面负责人称:“你们已杀了三千七百多,这很好,再杀三四千人”,“今年可以杀八九千人为目标”。届时看情况再定下一步的镇压计划。1月29日,见到公安部对中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逮捕19823人,在省级机关内亦逮捕160人,担心如此内外不分地实施逮捕,容易引起广大干部的恐慌与思想波动的报告时,他亦明确告诫公安部称:“湖北做得很对,不要去泼冷水。”2月5日,中共中央西北局报告,两个月已捕500多人,并处决了500多人,虽然总体看“杀得不狠,处理缓慢”,但“执行镇反计划,一定求稳,批准杀人一律在省上”,毛对此却批示道:“其判死刑者则经专署批准执行”即可。[3]

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方数字差异很大,而且多数实际仍旧达不到毛泽东的要求。

在平衡了各地方上报的处决人犯计划之后,毛泽东很快就计算出了一个各地应处决人犯的比例数来了。2月间,根据毛泽东的建议,中共中央专门召开会议讨论了处决人犯的比例问题,“决定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先杀此数的一半,看情形再作决定。”[4]

1951年1月,中国志愿军在朝鲜战场上进展较为顺利,毛泽东“镇反”的胆气大了起来。他指示各地要“大杀几批”,并且特别对大城市的杀人行动发出具体的指示说:“各大城市除东北外,镇压反革命的工作,一般地来说,还未认真地严厉地大规模地实行。从现在起应当开始这样做,不能再迟了。这些城市主要是北京、天津、青岛、上海、南京、广州、汉口、重庆及各省省城,这是反革命组织的巢穴,必须有计划地布置侦察和逮捕。在几个月内,大杀几批罪大有据的反革命分子。”[5]

这一年的2月,在毛泽东建议下,中共中央开会讨论杀人比例问题,“决定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先此数的一半,看情形再作决定”。[6]当时的中国人口是5亿5千万,千分之一的一半就是27万5千人。

在镇反运动中,1951年3月30日,毛泽东指示:“很多地方,畏首畏尾,不敢大张旗鼓杀反革命,这种情况必须改变。”[7]。

而到1958年,毛的这一作派变本加厉了。当赫鲁晓夫在毛恐吓下同意军援中共,毛勒索苏联成功后,立即停止炮轰金门,并写信给赫鲁晓夫说,他为中国能单独与美国打核战感到很高兴。他说,“为了我们最后的胜利,为了完全消灭帝国主义,我国人民愿意承受美国的首次核打击。这不过是死一大堆人罢了。”

毛的确有敢于叫中国人去死的宏伟气魄,他对中国人生命的冷漠令人惊诧莫名。而且,在事实上,通过镇反等各次运动,他确实亲自下令杀死了无数前政府官员和平民。

诸案种种,已不难看出,在毛统治中国的全时段,毛泽东个人的确是在非常具体地指挥一场场的屠杀,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从杀人比例到具体数位。上述中国民众所以被屠杀的唯一原因,仅仅因为他们是毛政权意识形态的昔日对手,或原政府的中低层人员。用毛的话来说,即,反动分子、反革命、地富分子等等,甚至,根本无须这些身份,就可杀死“一大堆”平民。而毛,铁板钉钉,正是一场场“精心及故意制造的大屠杀”的主要责任者。在那场大饥荒前后,一系列政治运动的证据,坐实了毛作为的“精心及故意制造的大屠杀”罪魁祸首的身份。有鉴于此,即使是撇开大饥荒这一亘古未有之大罪,把毛泽东与二十世纪的另外两名刽子手希特勒与斯大林并列,也是实至名归,毫无逊色的。

大饥荒中故意制造的死亡

回溯到第一点,我们来考察,就在那场人为大饥荒中,有没有由毛“故意制造的死亡”?

从目前已公开的资料看,在1958年初至8月,毛似乎并不知道饥饿已经开始。因为当年夏天他确实有著名的一问:粮食多了怎么办?1958年8月4日,毛公开指示说:“应该考虑到生产了这么多粮食怎么办的问题。”[8]接着,他去了河北徐水,县委书记张国忠报告说,今年全县要拿到十二亿斤粮食。毛泽东高兴地睁大眼睛:“你们全县三十一万多人口,怎么吃得完那么多粮食?粮食多了怎么办?”他把这一“幸福的梦呓”投射到全国。于是,高征收、大炼钢铁、人民公社、公共食堂…..一系列稀奇古怪之物,纷纷出笼。

但是,这种县委书记的拍马浮夸带来的泡沫式亢奋没有持续多久,毛的情报系统很快发挥了作用,饥饿的端倪已经开始显露出来,而毛也很快意识到了这一点。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十八日,云南省向毛报告省里因肿病儿大批死人。肿病就是吃不饱造成的。毛的批示是拿下级做替罪羊:“云南这个错误就是主要出于县级干部。”[9]毛已经意识到大的荒谬政策的后果了——饥饿乃至死亡。三天之后,他谈到了“中国非死一半人不可”。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毛对中共高层讲:除了“大办水利”以外,“还要各种各样的任务,钢铁、铜、铝、煤炭、运输、加工工业、化学工业,需要人很多,这样一来,我看搞起来,中国非死一半人不可,不死一半也要死三分之一或者十分之一,死五千万人。”毛明白这样说话太露骨了,犹抱琵琶半遮面地说:“死五千万人你们的职不撤,至少我的要撤,头也成问题。”但他没有下令不干,反而示意要下面的人干,把责任推给他们:“你们议一下,你们一定要搞,我也没办法,但死了人不能杀我的头。”[10]

话虽这样说,毛毕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有些心虚了,因而准备在庐山会议上不着痕迹地“纠偏”、反左,从而把经济政策悄悄地扳回正常轨道。然而,彭德怀出现了。彭的《意见书》虽然委婉却认真指出了大跃进的问题。1959年7月16日毛泽东印发《彭德怀同志的意见书》给会议。当时在庐山的中共高干,基本赞成彭德怀《意见书》的占多数。这就极深地刺激并惹怒了毛。在他看来,这是对其权威的挑战,也就是对其权力的威胁。7月23日,毛泽东在大会上讲话,对彭德怀的《意见书》突然袭击,发动猛烈批判。他声色俱厉地说,假如做了10件事,9件都是坏的,都登在报上,一定灭亡,应当灭亡。那我就走。到农村去,率领农民打游击,造反。在他的帝王式的要挟下,庐山会议就此转向反右,而彭德怀的《意见书》则是其“导火索”。毛坚持要清洗彭德怀,是要表明他对“正确性”的垄断权,任何人不容置喙。为了自己的权威与权力,他坚持恢复祸国殃民的政策,哪管饥民相食,饿殍遍野。

据毛当时的卫士长李银桥回忆,一九五九年十月,各地饿死人的絶密电报已经到达中南海中共政治局常委们的办公室。一九六〇年二月,国务院中共中央派到河南信阳的调查组就已发现,该地饿死的人高达百万。

对大量饿死人现象,毛泽东的反应是硬着头皮顶住,然后指鹿为马,竟敢于谎称饥荒的原因是:“从县到基层都混进一批反、坏分子,干部队伍不纯是发生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民主革命不彻底,建党根子不正,党组织严重不纯”。[11]

毛在1960年3月,中国饿死人最严重的时刻,他在杭州会议上还要号召:实现“城乡公共食堂普遍化”,紧接着,全国各大城市纷纷兴办起人民公社。在那怨声载道的岁月,毛对自己的名声极其敏感,1960年12月14日、21日,他在下发军队的一份档中亲笔写道:“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好好读书,好好学习毛泽东同志的著作”。毛也将外国左派歌颂他的资料批转给中央和省级负责干部阅读。他采取进攻姿态,大讲阶级斗争,居然正式把饿死大批同胞的大饥荒最后正式归结为子虚乌有的“地主阶级复辟”,[12]而广大的地主们,此时正奄奄一息坐以待毙呢。很显然,在毛泽东明明清楚已经饿死人的情势下,他的“硬着头皮顶住”和“指鹿为马”,就是故意制造死亡。

同时,正如贝克先生在其《饿鬼》一书中指出的:就是在饥饿高峰的“一九六〇年,中国当局相继邀请一些国际‘友好人士’访华。美国作家埃德加·斯诺、女记者安娜·路易斯·斯特朗,以及华裔女作家韩素音,在中国政府精心照顾下周游全国。他们访华后向外宣传说:‘中国没有发生饥荒,没有人饿死……。’”贝克说:“中国政府严峻而轻蔑地拒绝了一切援助,甚至也拒绝了一些中立的国际组织,如国际红十字会的援助。中国红十字会致电日内瓦的国际红十字会称:……‘在我国没有发生饥荒。’”这正是毛的旨意。在一九六一年饿殍遍野之际,毛竟对来访的英国元帅蒙哥马利说“中国人不缺粮食,吃得好”(这篇谈话已经解密)[13]。毛竟然如此封锁信息以谎言杜绝国外以粮食援助濒临绝境的饥民,无以名之,我们只能如实地称之为是不折不扣的“故意制造死亡”。

因此,就连马思乐先生也不得不承认:“毛个人的政治考虑,最终证明要比农民的生命具有压倒性。正是在庐山会议上,毛坚持要清洗彭德怀,而且,仿佛是要表明他在政治上的正确性,他坚持恢复被彭所批评的激进政策。主席本人早先曾经批判过的‘共产风’,重新高涨,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巨大的人类惨剧,毛必须为此承担主要责任。”[14]

尤为触目惊心的,是毛及其政治体系对那些奄奄一息的农民的残忍。历史上,有让人饿死的,但还没听说过不准逃荒逃难逃死的。然而毛及其手下就做出来了。毛泽东当年的公社干部,实际上是他的狱卒,他们遵循毛的政策,把农民死死封锁在他们的村子里。中国传统上老百姓遇到天灾人祸还可以有“逃荒”一条生路,毛政权把这叫作“盲目外流”而一再严禁,有农民这样痛诉:“日本鬼子来,我们还可以跑,今年(一九六0年)我们哪都跑不掉,活活在家饿死了。我家六口人,死掉四口人。”[15]这种残酷,难道不能与卡廷事件中斯大林杀波兰军人相媲美?

斯大林杀人也不过如此。他杀死了大批白俄以及苏联的高级军官和干部,毛泽东同样杀死了大量国民党军人和共产党干部。这两种屠杀之罪无分轩轾。而最为世人切齿痛恨斯大林杀害波兰军官的卡廷事件,与毛泽东明知饿殍盈野,仍铁石心肠坚持祸国殃民的(三面红旗)暴政,坚不开仓济民,坚不允许逃荒要饭之赐死,二者的残忍也是相当的。

况且,毛还并未有过像斯大林那样领导全国性反法西斯战争的功绩。

仔细审阅毛的著作及其讲话,笔者愈益确定地意识到,“大饥荒”实际上是毛一生最大的禁脔。饿死如此空前数量的国人,持续达四、五年之久的惨绝人寰的悲剧,毛居然只字不提。他从未公开谈及“大饥荒”的死人问题,其内心之恐惧,忌讳之森严,可见一斑。刘少奇的儿子刘源在一九九八年发表文章,谈到其父刘少奇六二年当面对毛说:“饿死这么多人,历史上要写上你我的。人相食,要上书的!”毛泽东当时无言以对。但是他记住了刘的这句话。为这句话,毛就认定,刘少奇必须下台,必须去死。果然,血的代价,几年后就付出了。

毛,以自己的狂想,害死三千多万中国人,已经罪不可恕;但他因为要掩饰这一罪行,巩固权力,又蓄意延长了该罪恶政策以及饥荒的时间,如此,又故意屠杀了更多的中国人。之后,一而再,再而三地继续蓄谋杀害了另外一些知道真相并意图追究责任的人,彭德怀案、刘少奇案就是其中最著名的例子。而为了掩饰这一罪行,他又无中生有的号召其党-国“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从而把中国拖入更深的“文革”等大血泊之中。这种杀人灭口的罪孽,这种不惜以千万人身家性命为自己殉葬的暴君行为,双倍残忍,双倍暴虐!如果这不是故意屠杀,什么才是?如果这还不足称为道德恶棍,何人才是?以毛的环环相扣层层扩展的暴行,比斯大林、希特勒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三人,暴行昭彰,犯下了二十世纪最大的群体灭绝罪。因此,使毛泽东与希特勒、斯大林并列为二十世纪最大屠夫,铸进史册,是伸张历史正义,祭奠千万中国亡魂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我们必须时刻谨记的千秋大业。

权责相应,功罪同当

最后,想考察一下中共对毛的评价问题。笔者注意到,其中存在一个“赏罚不对称”的问题。

中共论述毛泽东,有一个基本倾向:功劳一人独揽,错误大家分摊。谈及毛泽东对于中共的功劳,北京当局往往不遗余力地歌功颂德、把它几乎全部归功于毛个人的天才、睿智和高瞻远瞩,决策的成功似乎与中共的其它成员没有什么关系,一切都算在毛的身上。如叶剑英在六十年代曾说过:“如果没有毛主席,我们至今还在黑暗中摸索”,就是典型的中共评估毛的句式。然而谈及毛(对于中国)犯下的滔天大罪,虽然很多中共领袖都看到了甚至刻骨铭心地感受到了,但是,他们为维护这个庞大的集团的根本利益,他们因为害怕承担类似赫鲁晓夫清算斯大林的“罪名”,却又往往把毛的罪过平摊,大家有份。譬如,对大饥荒的罪过,邓小平就说过:三年大饥荒“不能全部算在毛泽东一个人身上,最起码,我自己也有责任,当时政治局常委中,只有陈云没有表态和举手,而邓小平、周恩来等其它常委们对于毛泽东是赞同的,如果讲因为大跃进造成了三年自然灾害的后果——死了诸如3000万人的话,帐不能全部算在毛泽东一个人身上”云云。

中共似乎对于其中逻辑的荒诞熟视无睹。如果前者对(致胜因毛主导),则后者就错(致罪是众人责);反之,如果前者错,则后者才可能对。事实上,一个政治领袖对他的党,乃至他掌控的国家政权而言,正如权力与责任必须相应一样,功劳与罪过也是对称的。如果说,在毛掌控中共的时期,他对中共的正面的业绩在多大程度上归于他,则所犯下的罪过,也在同等程度上应当归于他。简言之,“权责相应,功罪同当”,这是一个普遍的伦理原则。中共对于毛泽东,不能机会主义的加以粉饰,而无视其对中国人所犯下的滔天罪孽。如此,不仅有失公允,有失正义,而且,还堵死了该党未来脱胎换骨、断尾自新的可能前路。何去何从?这是值得中共主事者深思的。

【注释】

[1][14]马思乐:《毛泽东与大饥荒》,Maurice Meisner,Mao's China and After:A Histor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3rd Ed.,The Free Press,1999,pp. 236-238

[2][4][5][6]美国之音记者李肃2007年11月4日华盛顿报导

[3]杨奎松:《新中国“镇压反革命”运动研究》

[7]张戎:《毛泽东:鲜为人知的故事》p.285

[8]同上p.374,

[9]同上p.375

[10]同上pp.383-384

[11][12]高华:《大饥荒与四清运动的起源》

[13]《饿鬼——毛时代大饥荒揭秘》(贾斯柏·贝克著,姜和平译,纽约明镜出版社,2005

[15]《毛泽东:鲜为人知的故事》p.380

(本文是为《中国的历史教训和未来挑战:纪念大跃进五十周年和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国际研讨会提交的论文)

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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