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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狱证道,永不屈服

——《永不屈服》书序

出版缘起

《永不屈服》这一本书,其实是两本书的合辑,一本是《身陷囹圄三十二载——达那•晋美桑布人生经历》,另一本是《不屈的灵魂》,诉说的都是西藏政治犯的故事,他们的战斗,从草原、街道、校园,哪怕是在黑牢里,也仍旧在进行,任凭肉体受尽摧残,他们高贵而不屈的灵魂,益发挺立傲岸,印证和荣耀西藏民族的尊严,也为受迫害受苦难的人们照亮道路,带来希望。

《身陷囹圄三十二载——达那•晋美桑布人生经历》一书,是以对话录的形式,呈现达那•晋美桑布传奇的狱中人生,由拉恰金巴在洛桑卓玛访问达那•晋美桑布的录音稿基础上加以整理编辑而成,再由藏人行政中央西藏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夏尔宗•德丹翻译为中文;《不屈的灵魂》一书,则由洛桑扎西搜集洛桑丹增的狱中同志和西藏大学同学有关记述他的文字编辑而成,再由洛桑丹增的大学同学西藏人民议会前议员岗拉嫫(雪莲)翻译为中文。两本书藏文原文版皆由印度西藏九•十•三前政治犯运动协会出版,简体中文版由西藏流亡政府外交与新闻(宣传)部中文组出版发行,现则由台湾雪域出版社合刊出版中文正体字版。

达那•晋美桑布事略

达那•晋美桑布,一九二七年生于西藏曲水县达噶尔乡,一九五二年受聘为西藏第一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费支出设立的藏汉双语学校拉萨市第一小学教师,其后并到各地基层协助设立新式双语小学。

一九五九年三月西藏抗暴,中国人民解放军起而全面军事镇压,达那•晋美桑布亲眼目睹布达拉宫遭到炮击,见证无数西藏护国护教战士和人民殉难与横尸拉萨街头。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达赖喇嘛第十四世丹增嘉措被迫率领西藏噶厦政府和成千上万西藏难民流亡印度。达那•晋美桑布发现战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直接占领的西藏,不再有战前藏汉民族间的和谐关系,西藏真正沦为汉人国家的殖民地,由是,他的反抗意识开始迅速增长。一九六零年,他即因在校“教给学生煽动性的观念”而遭到监禁调查。一九六四年中国共产党发动“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四清运动,并在西藏加码实施阶级斗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前途教育三大教育,而以揭批打倒时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代主任委员的班禅额尔德尼第十世罗桑赤列伦珠确吉坚赞为其目标,盖十世班禅喇嘛在一九六二年以七万言之《关于西藏总的情况和具体情况以及西藏为主的藏族地区的甘苦和今后希望要求的报告》上书中共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点明西藏民族文化遭到汉人党国摧残的事实,毛泽东恼羞成怒,意欲除之而后快,而将之软禁。一九六四年二月,十世班禅喇嘛出席拉萨传召大法会,公开大胆发言承认第十四世达赖喇嘛为西藏国王,并指西藏人民有复国独立的权利,当场遭到拘禁,也令传召法会自此被查禁至一九八三年。时达那•晋美桑布拒绝在拉萨小学和拉萨市人民政府文化处工作人员会议上批判十世班禅喇嘛,他说:“从一九五九年暴乱平息以来,汉民族把藏人压在屁股和脚下,随心所欲胡作非为。因此,要相信汉人的所有言论,我办不到。”达那•晋美桑布因忠于自己的良心,于当年三月十日西藏抗暴纪念日前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逮捕,于一九六五年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可能依《惩治反革命条例》第十条挑拨离间民族与政府间团结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与劳动改造。这是他第一次入狱。

第二次入狱是在一九七零年三月,实距第一次出狱约一年多时间,这次也不幸触犯了《惩治反革命条例》,外面的说法是他协助侄女越境逃往印度向达赖喇嘛送交情报,他自己的说法是拉萨地下组织小虎队有成员为其旧日学生,带著有达那•晋美桑布在列的照片偷越西藏印度边界被捕,党国看图说故事,循线找到达那•晋美桑布,对相关被告进行刑讯逼供,最后他变成反革命组织小虎队的幕后策动者,为此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直到一九八零年三月服刑期满才获释。

达那•晋美桑布只拥有短暂三年的相对自由,一九八三年九月,为了声援在大礼堂公司张贴西藏独立标语而被判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洛桑旺秋,他也在拉萨八廓街和大昭寺门口张贴宣传西藏独立的标语,他当场被公安警察逮捕,被拉萨中院以反革命宣传和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这是达那•晋美桑布的第三次入狱。

第三次入狱是漫长而似乎永无止期的,达那•晋美桑布顽强地在狱中进行了反抗。吊诡的是,能够让达那•晋美桑布在黑牢中支撑过来的,是他对于西藏独立日益坚定的信念,但正又是因为他在狱中仍坚定主张西藏独立,而被不断追加刑期,坐穿牢底。一九八七年八月,他因静坐闭目养神,而为典狱人员误会是在念诵《达赖喇嘛长寿祈请文》,而借口其在进行打禅之迷信活动,而对他施加毒打和关禁闭之处分,达那•晋美桑布不服,愤而绝食抗议十天。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他在一个外国代表团对他所关押的西藏自治区第一监狱(扎基监狱)进行访视时,高呼“西藏独立”的口号以明志,他的刑期因此被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反革命罪而延长了五年。扎基监狱在一九九零年正式对国内外开放参观,一九九一年十二月,由瑞士联邦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舒爱文(Erwin Schurten berger)率领而成员包括人权工作者的一个代表团到扎基监狱参观时,达那•晋美桑布再度把握机会呼喊“西藏独立”口号,这让他于一九九二年四月再度被追加刑期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这意味着他的刑期若到二零一一年截止,他出狱时也已是一个八十岁的老人了。扎基监狱是西藏政治犯主要被关押的监狱,狱中抗争不断,但达那•晋美桑布一个人演出两次震惊国际的抗争,却已是前无古人之壮举了。

达那•晋美桑布的处境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特别是他的身心长期受到折磨,但又誓死不屈,不改其志。二零零二年四月,第五十八届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在瑞士日内瓦召开前夕,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迎战一项有关西藏人权问题的决议案,乃决定让达那•晋美桑布在二零零一年年底前以保外就医的名义开释并流放美国,藉此减低国际压力。达那•晋美桑布拒绝签署折辱他尊严的永不返回中国保证书,使他的释放被拖延到二零零二年三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才不得不屈服,放弃一切政治勒索,让达那•晋美桑布得以成行。这一位狱中的爱国战士,在他七十六岁的时候,带着一身伤病的光荣勋章,终于获得自由。他实际坐牢三十二年,是全球被关押时间第三长的政治犯。而正因为瑞士对他的加刑八年感到伯仁之痛,乃力邀他到瑞士接受政治难民的生活照顾,而由位于苏黎世州(Canon of Zurich)州首府策尔(Zell)的日贡寺(Tibetan Institute Rikon)迎去终老。

洛桑丹增事略

洛桑丹增,一九六六年生于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吉日街道八朗学社区。一九八七年毕业于拉萨市第一中学,以高分应届考取西藏大学藏文系文学班,担任班长。当年九月二十一日,十四世达赖喇嘛在美国国会发表《有关西藏问题五点和平计划声明》,其内容为:一、把整个西藏转化成为一个和平地区;二、中国停止危及藏族生存的移民政策;三、尊重藏族人民的人权和基本权利;四、重建和保护西藏的自然环境,中国放弃在西藏制造核子武器及储存核子废弃物;五、对西藏未来的身分地位以及中国人民和藏族人民关系的问题进行真正的会谈。五项主张引发境内藏人澎拜的民族情绪和热烈回应,二十七日拉萨街头出现群众示威遭到镇压,十月再爆发官民冲突。这是大一新鲜人洛桑丹增的迎新礼,也许从这一刻起,他,作为一个西藏的青年知识份子,意识到了自己即将承担西藏民族命运的责任。

一九八八年二月底,大昭寺举行传召大法会,这是藏人的新年盛会,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丹增与来自北京的两名国务院副部长都坐在大昭寺内楼上观礼,因此安全戒备如临大敌般严密。三月五日法会的最后高潮,是信众迎接弥勒佛绕境的仪式,大昭寺五百喇嘛一出寺院,走上八廓街,即展开示威,高喊西藏自由独立以及达赖喇嘛法号。六名甘丹寺喇嘛,当场向自治区党政高层请愿,要求立即释放西藏政治犯。松曲热广场则爆发警民激烈冲突。原本即紧张的空气一触即发。位于八廓南街绕赛一巷七号大昭寺南侧的邦达仓大院,即今天的邦达仓古建酒店,是武警部队布置的制高点,由武警员袁石生和杨玉成驻守,负责监控游行现场。当冲突于街头发生后,有三十多名在示威中受伤的群众被送至此处避难,未料到竟与武警在此狭路相逢,旋即爆发冲突,武警部队闻讯调派四十名兵力前来支援,与群众打成一团,袁石生与杨玉成枪枝皆被群众夺走并负伤,袁石生仓皇中由三楼跳窗出逃,落到电线反弹后再落到地面时头部撞墙,不幸死亡。场面遭到控制后,群众交出杨玉成,而为吉日派出所派员逮捕,武警则有二十九人负伤。官方对于放弃休假支援任务的袁石生之死极为愤慨,在其认定中,袁石生系生前被打死,尸体被群众由三楼抛下。这一冲突被称为三五事件,西藏九•十•三前政治犯运动协会的“三”,就是指三五事件。五月,袁石生被武警部队追封为革命烈士。

大学生洛桑丹增被指控主使在现场谋杀袁石生,而与索南旺堆、才让顿珠、江村曲培、巴珠等其他四人同时被以反革命杀人罪名起诉。一九八九年一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武警军营内召开三五事件公开宣判大会,有数千名群众围观,洛桑丹增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索南旺堆等被判无期徒刑,另外有二十五名藏人被判三到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法庭宣判结束后,洛桑丹增在押往囚车途中,被一名愤怒的警察用枪托猛击颈部,当场打爆颈部血管,致令洛桑丹增昏倒在地。三月七日凌晨十二点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布在西藏实施戒严,洛桑丹增则被移送扎基监狱。一个月后,前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死亡,天安门学生运动借机爆发,一九八九年六月四日,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邓小平调兵北京血腥镇压。

洛桑丹增显然是三五事件的代罪羔羊,被同仇敌忾的武警拿来为殉难弟兄祭旗,也遮掩了五三事件缘出于汉人党国高压殖民统治的本质。试想,洛桑丹增何德何能可以在混乱的现场主使一群彼此不相识的群众来谋杀袁石生,仅凭他是大学生吗?而如果群众有意要杀害武警,为什么要放过杨玉成,将他交给武警部队?袁石生的殉职,事实上是警民冲突的结果,而究竟是跳楼重伤致死还是被伤害致死或杀害后被弃尸,真正死因还有许多疑点有待厘清,但拉萨中院选在武警军营举行公审,法官心证不会受到武警军营氛围的干扰吗?再者,洛桑丹增和二十几位被告有可能在公审中受到公平审判的权利保障吗?

这一场突如其来的冤狱,让洛桑丹增成为一个真正的战士,在一夕之间长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一九八八年十月批准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 and other Cruel,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西藏扎基监狱成为国际亟欲访视的重点。一九八九年五月,死刑犯政治犯米玛扎西、达瓦,连同甘丹扎西和顿珠共同推举洛桑丹增为领导筹画越狱,此一行动不慎败露,顿珠遭刑求而供出所有成员,一九九零年五月,米玛和达瓦遭执行死刑,甘丹扎西被加刑九年有期徒刑,顿珠为宽大处理,洛桑丹增则送禁闭,未当场判决,但被铐上脚镣。十月,监狱副指导员白玛仁青等人对其所认定平日不服管教的受刑人进行集体报复,十九岁的前拉萨第一中学青年会会长拉巴次仁因不堪狱警私刑凌虐,于十二月死亡,洛桑丹增乃为亡友发起抗争,在狱中放风时进行示威游行。原本狱友都担心越狱事件尚未处理的洛桑丹增会因拉巴次仁事件而受到处决,洛桑丹增也早有慷慨就义的心理准备,但却因其针对狱方不当处理拉巴次仁的批判义正辞严,加以洛桑丹增案为达赖喇嘛在欧洲呼吁而受到国际关注,为政法系统所忌惮而未予追究,反而于一九九一年三月五日,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减刑为无期徒刑。

一九九一年四月六日下午,洛桑丹增事前从中文广播频道得知,美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李洁明(James Roderick Lilley)将来到扎基监狱参观。洛桑丹增遂效法同狱前辈达那•晋美桑布的做法,由狱友丹巴旺扎趁狱方不备,向李洁明递交了有关全西藏无自由,特别是在中国监狱中服刑的犯人遇到各种问题的请愿书,该请愿书为接待李洁明的汉人女警官所没收,但洛桑丹增又留了副本,再设法送出狱外,请愿书副本最终仍旧送达到还停留在拉萨的李洁明手中。洛桑丹增等人的行动惹恼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在李洁明返回北京驻所地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开进扎基监狱协助镇压,洛桑丹增和丹巴旺扎被关禁闭,并遭受报复性的凌虐。李洁明发现他访问西藏的经过,到了中央电视台和新华通讯社的报导里,都变成他对于西藏的赞歌,连洛桑丹增也被官方媒体扭曲成因为接受共产党的改造成功而获得减刑。李洁明气得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抗议。扎基监狱重刑犯政治犯最后全部被移监至西藏林芝地区波密县扎木镇当曲监狱。这是西藏生活条件最差的监狱。四月三十日至六月二十四日的一个月零二十三天内,洛桑丹增密集地前后四次被关进禁闭室。而此后就很少再传出洛桑丹增狱中抗争的消息了。

一九九四年洛桑丹增再被减刑为十八年有期徒刑。二零零一年,洛桑丹增等政治犯从当曲监狱移监左那监狱。二零零八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北京举行,三月十日拉萨哲蚌寺五百名僧人进行请愿,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镇压,引爆三月十四日起西藏各地之暴动。原本应在二零零九年服刑期满获释的洛桑丹增,因为不明的理由,被延长刑期,他的藏大同学岗拉嫫,联合校友索朗多吉、达瓦扎西、普琼泽仁于六月共同发表声明《请解救我们的同学洛桑丹增!》,请求国际社会予以援救。洛桑丹增在经过长期不人道的监禁和虐待,身体备受摧残,而有肾病、关节炎、风湿性心脏病、经常性剧烈头痛、视力退化和无法挺腰等疾患,他的同案被告索朗旺堆,则早在一九九九年即不堪身心负荷,以四十三岁壮年瘐死狱中。二零一二年六月,洛桑丹增被以保外就医的名义,从监狱送回拉萨家中软禁,总共在狱中二十三年,而至今仍未获得自由。

洛桑丹增曾说:“对当局低头,那就是抹煞自己的足迹。”一个西藏大学生的半生青春,就在他大一时的一场冤案中被统治者断送,这是何其残忍和悲壮的命运。洛桑丹增选择将自己献祭给西藏,这成为他人生的唯一目标,活下来的理由。

小牢与大牢:西藏民族如何摆脱命运

达那•晋美桑布和洛桑丹增两案,不能简单被视之为只是中国共产党政权司法迫害的两个个案,这两个个案都反映了西藏红色恐怖政治案件的通性,是专制和殖民政权对西藏民族的双重压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为期甚晚,一九七九年才有《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监狱法》的立法更是一九九四年的事。而直到今天,党大于宪法还是宪法大于党的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尚未成为定论,司法独立甚至是共产党七个禁止大学课堂讨论的主题。共产党由中央到县各级党部,都设有政法委员会,统辖行政区内一切公安、检察和审判部门,也对重大治安的司法处理进行协调或做出具体指示。一般平民百姓案件皆可由政法委来决定处理方针,涉及西藏的政治案件,每一个更都是政治审判,都必然是共产党统治意志的贯彻。达那•晋美桑布因不愿配合共产党揭批十世班禅而获罪,是典型的没有“不说话的自由”,而洛桑丹增则成为党国泄愤的对象。从宪政民主国家的角度来看,他们的所谓犯罪事实,在证据力上都显得十分薄弱,况且,整个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都在在缺乏正当法律程序和一个中立公正的司法。如果在台湾,在《宪法》保障思想良心自由以及定罪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他们根本就不会成立犯罪。而西藏要有这么一天,则只有等待党国退位,民主转型,然后再来政治清算与冤案重审。

然而就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充满统治工具色彩的法律,至少从一九八八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承诺要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了,可是我们看到政治犯单就狱中处遇进行的抗争,就令其不断加刑,便可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暗无天日的黑牢,完全是党国的统治手段的极限发挥。在本书中便揭露了不少的黑幕,我们看到受刑人被吊打的情形十分普遍,更有以塑胶袋套头使之濒临窒息、夏天泼热水、冬天泼冰水,用电棒戳生殖器等私刑,常有受刑人不正常死亡之情形。一九九八年以前西藏监狱声称将政治犯和刑事犯分别监禁,在此之前,当局最爱用刑事犯管理政治犯,因为刑事犯多半较缺乏自律性和自主性,他们不是嫉恨政治犯,就是甘受利用迫害政治犯,以便换取个人的有限利益。但最可悲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把政治犯当成人质,把政治犯流放国外作为对价,而拿来与国际社会谈判利益的交换。这就意味着,每一个人民都是人质,也都是潜在的政治犯,都可以为统治者的利益而牺牲。最为折辱人的,就是强迫被流放国外的政治犯签下永不返国保证书,让政治犯屈服党国最后的政治勒索方能得到自由,但却完全无视回家是人的基本权利,更不论西藏本来就是西藏人的西藏。

目前西藏境内还有无数的政治犯还被关押着。其实,不能民主自决,也不能自由申请护照签证出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藏人全体,也在坐大牢。第十一世班禅喇嘛更登确吉尼玛,雪将、扎西文色、益西曲珍、拉莫嘉等等,都是国际倡议优先援救的西藏政治犯,但他们也都只是象征或指标而已。全西藏人民都在坐牢。只有西藏人民拥有自己的国家,做自己的主人,他们才能彻底摆脱被奴役的处境。但请想想,中国大陆人民又何尝不是处在同样的境地。我们必须认识到,如果藏汉和各族人民为了自己民族的自由解放而不能团结合作,共同戮力于促进中国的民主化,那就只能任由统治者的威胁利诱与分化,而使自身在中国共产党的铁桶江山中,永世不得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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