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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判勾洪国 中共恐惧藏在指控里?

活动人士勾洪国被判三缓三

(博谈网记者苏智敏报道)维权人士勾洪国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于8月5日上午8时30分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仅经2个多小时庭审,勾洪国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三项非暴力的颠覆行为

身为基督徒的勾洪国,长期关注弱势群体,积极帮助维权人士,倡导民主自由思想而备受底层百姓欢迎。去年7月被天津警方突然从北京家中带走后,其家属为其聘请的律师纪中久要求会见皆遭拒。其妻樊丽丽亦遭株连,长期受警方骚扰、跟踪,租屋遭房东驱赶。

5日庭审中,公诉人指控3项具体犯罪事实:2014年因关注抗强拆人士范木根案,而与锋锐律所行政人员刘四新等人赴范家声援,赠送“维权抗暴英雄”锦旗,并合影。指控称“该照片被境外反华网站转载,造成恶劣影响。”勾洪国参加“苏州城镇化与拆迁研讨会”,宣称“当局与人民为敌”,并在得知范木根案将开庭时,在网上告知。

第二项“犯罪事实”为2014年,勾洪国赴境外参加“反华性质”培训,事后向胡石根汇报,并将相关资料交给胡。

第三项即是连四天不断提起的“七味烧”聚餐谈颠覆。公诉人称,勾洪国出资聚会,商议“律师如何介入劳工运动”和“律师如何介入敏感案事件”等议题。

可发现,将合照传到网上被外媒引用、参与维权相关研讨会、请客吃饭谈国事等,这些非暴力行为皆被视为非法、能颠覆国家政权。

都是境外反华势力的错

到目前为止,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被同时起诉的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等人,皆已审判完毕。

维权人士翟岩民在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胡石根被判有期徒刑7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周世锋律师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以上四人皆在法庭上表示认罪,服从判决,不上诉,并发表一番感谢政府、官派律师、组织的话。这些如同苏联莫斯科大审判的场面,国际特赦组织中国研究员潘嘉伟在推特表示:“这几天完美示范中国庭审有多荒谬,开庭前不让家属旁听,开庭前短时间内,甚至在开庭后,在法院或官媒的微博发布开庭的消息,极速发布庭审纪录,全是对聚餐、加入教会、计划参与集会围观等认触犯了所谓的‘颠覆国家政权罪’,然后极速判刑,法理、理据完全缺乏。”

英国《泰晤士报》8月4日报导指出,中国官方宣传机器正开足马力,把目前中国存在的很多问题都怪罪于“西方反华势力”。现居纽约的中国人权活动人士刘念春对《自由亚洲》表示,中共建政以来,一直把国内的问题怪罪于“海外敌对势力”,其实中国大陆的很多问题,其根源都在于一党专制,“中共不敢面对自己的错误,把什么都归罪于反华势力。”

中共的恐惧?

除了“反华势力”多次被提起,胡石根在“七味烧”聚餐提出的国家转型三大因素“公民力量壮大、统治集团内部分裂、国际社会介入”,与建设未来国家五大方案“转型、建国、民生、奖励、惩罚”,也连四日出现于天津二中院的指控中,并透过官媒、亲中媒体广为告知。

曾为德国《时代周报》驻京记者助理张淼在推特表示,胡长老提出的国家转型三大因素及建设未来国家五大方案,才是中共最恐惧的。

网友小悲则指出官媒通稿提到胡石根企图整合“民运圈”是透露中共的恐惧:“这话潜台词就是说它非常了解民运现状,它知道你们各自为战,甚至还会互相拆台。而它最怕的就是有人能整合民运,团结一致!这对它来说是‘最大威胁’,中共这是在诉说自己的恐惧”。

天津二中院这几天的庭审纪录中,也一再出现类似证言,即锋锐律所行政人员吴淦(网名屠夫)表示:“现在世界的潮流不再是历史上那种流血革命,而是新型的‘颜色革命’和‘街头革命’,这种新型革命是号召人们走上街头发表个人诉求,也就是实现‘倒逼’的效果。现在积极关注案事件的‘律师圈’、‘访民圈’、‘网民圈’都抱有同样的共识,各个圈子团结起来介入这些事件,这也是‘倒逼’的一种体现。”

另外,连同王宇律师,这几天认罪的人们还称被西方的民主思想蒙蔽。这让人想起,受境外的苏联扶植起家的中共,在夺取政权前,不断透过旗下的《新华日报》向当时的中国人宣传民主思想。

其中一篇名为“迅速释放政治犯”的社论为:“在民主国家中,人民有发表政见的自由,有组织政治性的会社和从事政治活动的自由,有批评政府、反对政府的自由,因此在民主国家中根本不能有所谓政治犯存在。今日中国,还有无数的政治犯不明不白地被拘禁着,这是极可耻的事。”

这样的言论,在当时吸引许多不满国民党一党专政的人士前往投靠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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