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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维权界的警告 胡石根提和平转型被重判

胡石根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一审判有期徒刑7年半

(博谈网记者苏智敏报道)遭羁押超过一年的胡石根,于8月3日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一审宣判有期徒刑7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新华网称胡石根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法庭判决,不上诉”。

“我就是想抹黑”

尽管官媒新华网的报导称,庭内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学者、职业律师、各界群众代表以及来自10余家境内外媒体的记者共48人旁听庭审。但维权网指出,胡石根的亲属无一人可旁听,要求旁听的2个弟弟被强行遣送回老家,而家属为其聘请的代理律师一年多来,从未获准会见当事人。今日庭内是由当局强行指定的律师为其辩护、48人也为内定旁听人选,以确保顺利进行审判。

同时,天津二中院仍处于严密戒备之中。法新社指出,法院外约300米道路禁止车辆通行,每隔数米就有便装人员站岗。

据新华网报导,公诉人指控,胡石根派勾洪国赴境外接受反华培训,又与周世锋、李和平、翟岩民等人策划颠覆国家政权。胡石根还指使翟岩民组织访民,在公共场所聚集滋事、利用舆论挑起一些人仇视政府。

报导称,胡石根提出“公民力量壮大、统治集团内部分裂、国际社会介入”为国家转型三大因素,“转型、建国、民生、奖励、惩罚”为建设未来国家的五大方案,积极策划颠覆国家政权。而派勾洪国去参加境外培训,是学习如何对抗中国政府及对抗执法等理论和技能。

作为“证人”的翟岩民称,胡石根向他们灌输“推墙”思想,利用他们完成中国“和平转型”美梦。未被审判的勾洪国在证言中说,一旦国内爆发“公民运动”,可利用他在培训中的所学来组织大家对抗政府。

胡石根在庭上如此表述:“我就是想抹黑司法,抹黑公安,抹黑政府。”“我想让更多的人认同我,引起老百姓对政府不信任。所有的敏感事件我都关注,我就想用这些敏感事件推动我的‘和平转型’理论。”

公诉人在最后表示,胡石根刑罚执行完毕后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对维权人士的警告

对于胡石根被判7年半,国际特赦组织的中国研究员潘嘉伟对HKFP(Hong Kong Free Press)表示:“胡石根被重判,因为中国政府想要以此警告其他维权人士,这就是从事人权活动的后果。而且可能将他视为一连串人权事件的主谋之一”

现年61岁的中国知名异见人士胡石根,于1991年和王国齐组建“中国自由民主党”、“中华进步同盟”和“中国自由工会筹备委员会”,但都被中共视为非法组织。

1994年12月,胡石根被以“组织和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服刑期间,一度传出病危消息。于2005年和2008年获得减刑,最终在2008年8月服刑16年之后获释。

2014年5月因参加“六四研讨会”,与浦志强律师等人一同被捕,同年6月被释放。2015年再次被捕,并在今年7月15日同周世锋、翟岩民、勾洪国等人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提起公诉。

胡石根今日在庭上的模样也引来关注,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在官方脸书指出,胡石根遭秘密羁押389日后,不仅头发全白,且面容憔悴、神情呆滞。

关注组还提出翟岩民和胡石根被审判过程的五大疑问:

1、家属和一般公民不是被公开的范围吗?难道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才能去旁听?
2、被告人自认有罪就能认定有罪吗?不需要其他有效证据吗?
3、为何没有看到控、辩双方的辩论呢?官派律师真的有维护翟的合法权利吗?
4、为什么始终不让家属合法委托的律师出庭?是担心他们扰乱法庭的和谐吗?
5、法律规定要求提前3天公布开庭的时间和地点,那为何家属到法院要求确认开庭时间却被拦在门外?

知名维权人士“秀才江湖”则在推特表示,新华社称胡石根当庭认罪悔罪是一派胡言:“现有的证据表明,胡石根认罪但没有悔罪。如果悔罪,早就视频播出了,像翟岩民一样,作为‘反面教材’,威慑后来者。他的法庭供述充满豪迈!言辞之间流露‘我就是想怎样这样,事情就是我干的,好汉做事好汉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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