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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腿的女人

香港特区无端端出现了一个叫何丽嫦的中国女人,在酷暑季节,忽然变成一只过街的沟渠雌老鼠。

虽然官拜“选举主任”,但何丽嫦的权力却高过终审庭的大法官。六名香港人签署了“不主张不鼓吹港独”的确认书,但何丽嫦说:凭此六人过往的表现,“觉得”他们一旦进入议会,还是会主张港独,故“认为”他们的“声明”并无诚意,剥夺此六名香港公民之被选举权。

许多受过英式文明教育的正常人,觉得何丽嫦满嘴巴谬论,很不正常。然而身为中国人,她很正常。因为中国的“改革总工程师”邓小平,被毛泽东批斗之后,哀求饶命,也对毛主席严正声明:完全拥护“文化大革命成果”,复出后永不翻案。岂知这个矮子食言,一回朝就反毛江,又被毛爷扳倒,毛泽东定性:“说永不翻案,靠不住啊。”这句话你问问每个六十岁以上的大陆人,个个都知道。

毛泽东死去,华国锋上台,落难的邓小平向华主席写信乞求复出,也确认拥护华国锋领导。傻巴巴的华主席相信了,邓小平一上位,即踢华国锋下台。

毛泽东也声明确认过“拥护蒋委会长”。周永康令计划等许多共产党也宣誓确认“为人民服务”、“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共产党一旦宣誓这、确认那,你就知道最终必定相反。何丽嫦将这六个香港“激进份子”当做与共产党同一档次的人,这“六君子”感到是恭维还是侮辱,就难说了。

然而只何丽嫦一个人可以操生杀大权,一口判定这六个人“口是心非”:第一你要“声明”不搞港独,第二你虽然声明了,我宣布你的声明作废,因为凭“传媒报导”你过去的言行,你即使声明,也是说谎。

声明和宣誓这个法律的手续,加上斩鸡头、烧黄纸,种种中国习俗,都要一个“主任”再判决。但这个主任,为什么不是耶稣、关云长、真神阿拉即刻显灵表示“不收货”,而是一个叫何丽嫦的女人,忽然冒出来,叉开两腿,喝令每一个“参选人”从她胯下爬过去,个个都成功爬了,只有六个青年港男相继爬的时候,猛被她一夹大腿,喝一句:你不准进入?

如果我是那六个,我一抬头,看见紧夹腿的女人像何丽嫦这个模样,我也觉得像发恶梦,冲着一股异味,捏着鼻子大叫:为什么是你,而不是Angela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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