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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猫子如果穿越到唐朝、元朝与明清,保准立即崩溃

许多人都喜欢说穿越,穿越到大唐盛世啦,穿越到康熙盛世啦(有盛世情结)。不过,如果你是夜猫子,习惯过夜生活,那么,如果穿越到唐代、元代、明代与清代,保准你立即崩溃。

此话怎讲?因为不管是唐元,还是明清,都有严厉的城市夜禁制度——夜晚禁止市民无事上街溜达。城市中的商店、茶楼、酒吧、俱乐部,夜里通通不营业。

唐朝的夜禁大约是这样的:晚上7点至第二天早晨4点为夜禁时段,夜禁时间为9个小时。基本上,吃饱晚饭之后,你就得洗洗睡了。想逛街,没门——确实是没有门,因为门都被锁上了。

准确地说,是因为除了夜禁,唐朝还实行坊市制。什么叫坊市制,就是城市中的居民区(坊)与商业区(市)是分开的,各个坊、市都有围墙,一入夜,坊门关闭,上锁,除了有急病之类的急事,否则谁都不让出坊。你要是偷偷路到大街去,就是犯夜,要抓起来打屁屁的。

下图是唐代的长安图。那一格一格的方块,就是长安的各个坊,以及东西二市。

这套中世纪式的坊市制+夜禁制,在宋代时基本上瓦解了,不过在元明清时期又恢复过来。

先来看夜禁制的恢复。元朝在城市实施严厉的夜禁,《元典章》规定:“一更三点,钟声绝,禁入行。五更三点,钟声动,听人行。”13世纪后期来到中国的意大利商人马可·波罗,在他的游记中记述了元大都的夜禁制度:“城之中央有一极大宫殿,中悬大钟一口,夜间若鸣钟三下,则禁止人行。鸣钟以后,除产妇或病人之需要外,无人敢通行道中。纵许行者,亦须携灯火而出。”“巡逻之人,三四十人为一队,终夜巡逻街市,视钟鸣三下以后,道上有无行人。如见行者,立即捕而投之狱,翌日黎明,由官吏定其罪名,视其罪之轻重,杖责之数不等,间有罪至死者。”简直就是大唐夜禁制的翻版。

随后明朝又延续了元制,清朝则延续了明制。《大明律》与《大清律》均规定:“凡京城夜禁,一更三点,钟声已静之后,五更三点,钟声未动之前,犯者笞三十。二更、三更、四更,犯者笞五十。外郡城镇各减一等。其公务急速,疾病、生产、死丧不在禁限。其暮钟未静,晓钟已动,巡夜人等故将行人拘留,诬执犯夜者,抵罪。若犯夜拒捕及打夺者,杖一百;因而殴人至折伤以上者绞,死者斩。”

这就是元明清时期的夜禁。设想一下,你如果生活在有夜禁制度的城市,是不是受得了。

与夜禁制度配套的是坊市制。不过坊墙在唐宋之际被推倒之后就未能再建起来。但明清的城市当局有办法,又找到了坊墙的替代物,那就是栅栏。

明代弘治元年(1488),明政府开始在京师的“小巷路口置立栅栏,夜间关闭”。到了明末,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发现,中国各个城市的“街道上都有铁栅,并且上锁”。

清代康熙九年(1670),清廷下令,北京“城外各巷口,照城内设立栅栏。定更后,官员军民等不许行走。犯者照例惩治”。乾隆年间,皇帝复又强调,“外城各街道胡同设有栅栏,甚为严密,交五城不时稽查,务令以时启闭。”栅栏入夜关闭后,“自王以下官民人等,概禁行走,步军校等分街道轮班值宿,步军小尉仍行巡逻”。

据说光绪年间,北京内外城仍有栅栏1700余座。今天的北京胡同还保留着“大栅栏”、“双栅栏”、“横栅栏”之类的地名,那就是从明清时期流传下来的名字。

正如盛唐之时,夜禁时间开始,城市中的各个坊门就要关闭,明清时期城市,在进入夜禁时段之后,栅栏也要关门、上锁,无紧事不得出入栅栏。

一个有夜禁制度与坊墙、栅栏的城市,显然是控制型的城市。穿越爱好者可要想仔细了,你是不是真的能够适应受到严格控制的城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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