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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自由迁徙的国度

公元前33年,汉元帝的朝堂上朝臣们争得面红耳赤。原来,臣服于汉王朝的匈奴呼韩邪单于上书汉元帝称,愿为天子守边,请皇帝裁撤上谷郡到敦煌郡之间的要塞,复员戍卒,让人民得以休养生息。

这个时候的匈奴早已不是汉初到处耀武扬威、不可一世的匈奴。经过汉武帝时代的不断打击,又遭遇了连年的天灾,更兼内部权力争斗,匈奴分裂为南北两部。三年前,汉军不远千里追击至康居地区,击斩郅支单于。呼韩邪单于所率领的南匈奴则臣服汉朝,成为汉朝北方的藩属屏障。

呼韩邪单于所言,自然是真诚的。所以,很多朝臣都认为可以接受这项忠心。只有郎中侯应提出异议。他列举了十条理由,向皇帝陈诉为何不能裁撤要塞戍卒,而单纯依靠匈奴之力守卫边疆。

侯应的理由非常充分。边境的安宁是国家安宁的保障。叛服不定是所有藩属臣国的天性,中原王朝若衰弱,没有戍卒守卫的边关必定会给匈奴或其他民族可乘之机。

不过,认真阅读侯应的十个理由,我们发现,有六个在谈论防御外敌,还有四个则是在说边塞戍卒一旦裁撤,属国移民、沿边各地的奴仆婢女、官府通缉的犯人、历年来投降匈奴的将士的亲属等可能逃到境外。

此时的汉朝虽然强大,但社会管控严密,自然灾害频发。汉元帝在位十六年,《汉书》中便有多次“人相食”的记录。就在他登上皇位的第一年,上郡就有万余人逃亡到匈奴。

汉元帝看过侯应的奏章后,当即下令罢议裁撤要塞戍卒之事。

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伏尔泰说:“当法律不准一个公民离开自己偶然出生的那块国土时,这个法律的含义是很明显的:这个国家管理得如此糟糕以致我们禁止任何人出境,免得所有人都移居国外。”伏尔泰也许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国家,在两千多年的漫长岁月中,民众并没有迁徙的自由,严苛的律法禁止人们离开自己的国家,除非有皇帝的特批。

六百多年后,历史进入大唐贞观年间,高僧玄奘发愿西行求法,却未能获得唐太宗的批准,于是,“冒越宪章,私往天竺”。十余年后,当玄奘带着经书返程时,却停在玉门关外的于阗不敢归国。他给唐太宗写了一封言辞恳切的信,对自己十多年前未得太宗许可便擅自出关西行进行了深刻的忏悔,并将自己西行求法的全部功劳归于太宗皇帝,以期求得皇帝的谅解和支持。

盛唐之时,中华民族走上了历史的巅峰,这是一个自信、开放的时代,唐王朝以博大的胸襟面对整个世界,朝堂上外籍高官林立。然而,从玄奘的经历我们不难看到,即便在这个以开放著称的时代,王朝的百姓依旧不能自由迁徙,不能擅离自己的国家。

又一千一百年之后的1740年,东印度荷兰公司在爪哇的巴达维亚(今雅加达)屠杀了两万多华人,史称红溪惨案。

荷兰及殖民当局担心清政府会采取报复行动,于是派遣使团就此事进行说明和道歉。然而,乾隆皇帝却将这些擅自离开故国,在异乡讨生活的中国人视作“天朝弃民”,认为他们“自弃王化”,遭到屠杀,“事属可伤,实则孽由自作”。

我们是一个以吃苦耐劳著称的民族,在国外,华侨从事各种各样能赚钱的工作,做佃农、仆人,甚至专门给黑奴做的种植甘蔗这样的工作他们都肯做。因为,这些工作不仅能让他们养家糊口,还能让他们发家致富,这在管束严厉的国内却无法实现。

然而,小小的致富的愿望让他们背井离乡,让他们成为了“天朝弃民”,让他们遭受异族屠戮的时候完全得不到祖国的保护,甚至些微的同情。因为,在统治者眼中,他们逃离了统治,即背叛了祖国。

在两千年的帝制时代,统治者将民众牢牢地绑缚在土地上,用严刑峻法禁止人们自由迁徙。当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里说:“中国是一个专制的国家,那里笼罩着不安全与恐怖。它的统治只能靠大棒才能维持……”今天的我们可能觉得刺耳。但帝制时代的中国,不正是如此吗?

统治者习惯于将治理国家的方法称作“驭民之术”,认为自己在“代天牧民”。表面上,统治者自称“君父”,民众乃自己慈心抚育的“子民”。实际上,所谓“牧民”,只是把民众当做驯服的牛羊。一个强悍的政府能驱赶虎狼、御敌于外,但更多的时候,他们不过是在恣意地驱使、宰割牛羊而已。

统治者试图以强权管控整个社会、每一个人。这种思维模式实际上将当权者推到了民众的对立面,而在皇帝等同于国家的时代,国家与民众便无法形成利益共同体。于是,历史上“国不知有民,民遂不知有国”的悲剧频频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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