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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威案辩护律师遭刑拘 数十律师发声谴责

任全牛律师在709律师大抓捕一周年前夕被刑拘。(微博截图)

中国维权律师李和平的前助理赵威(网名考拉)的代理律师任全牛被以在网上散布虚假信息为由刑拘之后,郑州市公安局7月9日又发出微博称,“任全牛承认5月27日在新浪微博编织、发布了……虚假信息,并在网上广泛传播。”此事已经在中国维权律师当中引起强烈反应。数十名律师成立了任全牛律师后援团,并联名发表的联合声明,对任全牛律师遭郑州公安刑事拘留表示谴责,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任全牛。


2016年7月8日,任全牛律师因求证赵威在狱中被凌辱消息的微博文章被抓。(任全牛微博截图)

这份7月10日发出的声明说,赵威是去年“709大抓捕事件”中人权律师李和平的助理,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名逮捕羁押在天津市的看守所,与其他“709案”被强迫失踪、逮捕羁押的二十余人一样,赵威也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被非法剥夺了与家人委托的辩护律师会见、通信的法定权利。

声明指出,任全牛律师2016年5月27日的涉事新浪微博主要内容为“作为赵威家人委托的辩护律师,在会见权利被天津警方非法剥夺的情况下,听闻当事人赵威在看守所内疑遭人身侮辱,前往天津市检察院要求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此予以调查澄清。”

这份由中国各地的维权律师发表的声明表示,任全牛律师是在听闻自己当事人的人身权利疑受损害、而要求会见又被天津市公安局非法拒绝的情况下,出于对当事人负责而到法律监督机构要求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存在任何“编造虚假信息”的行为。

声明认为,郑州市公安局把任全牛律师这种依法履行法律职责的行为当成“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立案抓捕,是完全错误的,也是完全非法的。

一天前,赵威的丈夫游明磊也发表声明说,他于去年7月委托任全牛律师为赵威辩护,在这一年的时间里,任律师尽职尽责,三番几次和当局沟通,多次到天津要求会见赵威,因被天津警方拒绝并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在这种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情况下,因网上的一些传言而在微博上求证,并和严华丰律师到天津向警方核实情况,但都没有得到确切的答案,更没有见到赵威本人。

游明磊在声明中表示,在这种情况下,郑州警方以编造散布当事人受到人身侮辱的消息,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理由刑拘任全牛律师,简直荒谬至极。

与此同时,家属及外界仍然不知被官方宣布取保候审的赵威身在何处。有分析推测赵威可能处于官方压力之下,或者受到当局利用。

附:任全牛律师后援团联合声明

2016年7月8日晚郑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一则案情通报称根据当事人赵威(网名“考拉”)的举报和公安的初步调查,任全牛律师在互联网上散布当事人人身受辱的虚假信息,该信息被大量转发报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当事人赵威名誉造成严重损害,涉嫌犯罪,已于7月8日被刑事拘留。7月9日晚,该官微继续发布微博称“任全牛承认5月27日在新浪微博编织、发布了……虚假信息,并在网上广泛传播。”

查任全牛律师2016年5月27日新浪微博,发现涉事微博主要内容为“作为赵威家人委托的辩护律师,在会见权利被天津警方非法剥夺的情况下,听闻当事人赵威在看守所内疑遭人身侮辱,前往天津市检察院要求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此予以调查澄清。”(微博截图附后)赵威是去年“709大抓捕事件”中人权律师李和平的助理,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名逮捕羁押在天津市的看守所,与其他“709案”被强迫失踪、逮捕羁押的二十余人一样,赵威也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被非法剥夺了与家人委托的辩护律师会见、通信的法定权利。

观此微博,任全牛律师是在听闻自己当事人的人身权利疑受损害、而要求会见又被天津市公安局非法拒绝的情况下,出于对当事人负责而到法律监督机构要求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存在任何“编造虚假信息”的行为,郑州市公安局把任全牛律师这种依法履行法律职责的行为当成“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立案抓捕,是完全错误的,也是完全非法的。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任全牛律师何罪之有?郑州市公安局的抓捕行为是对律师正当执业权的公然践踏,是赤裸裸的打击报复!如果律师通过网络公开发表的合理怀疑和求证信息,都可以肆意被指控为故意传播虚假信息,那么律师还能说话么?如果律师不能说话,那么律师这个职业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律师辩护制度还有存在必要吗?

在此,我们声明:

一、强烈谴责郑州市公安局非法抓捕任全牛律师的行为;

二、要求郑州市公安局立即无条件释放任全牛律师;

三、我们将为任全牛律师提供一切必要的法律援助,坚决捍卫律师执业权利和公民的言论自由。

声明人:任全牛律师后援团

1常伯阳 河南律师

2蔺其磊 北京律师

3刘士辉 广东律师

4唐吉田 北京律师

5余文生 北京律师

6王秋实 黑龙江律师

7梁小军 北京律师

8王清鹏 河北律师

9陈建刚 北京律师

10刘书庆 山东律师

11舒向新 山东律师

12吕方芝 湖南律师

13覃臣寿 广西律师

14陈进学 广东律师

15张磊 北京律师

16文东海 湖南律师

17李威达 河北律师

18钟锦化 上海律师

19吴魁明 广东律师

20瞿远 重庆律师

21蔡瑛 湖南律师

22李方平 北京律师

23童朝平 北京律师

24陈以轩 湖南律师

25于全 重庆律师

26李永恒 山东律师

27马连顺 河南律师

28张重实 湖南律师

30卢廷阁 河北律师

31陈金华 湖南律师

33罗茜 湖南法律人

34李金星 山东律师

36曾义 四川律师

37孟猛 河南律师

38徐红卫 山东律师

39纪中久 浙江律师

40刘正清 广东律师

41葛文秀 广东律师

42覃永沛 广西律师

43王振江 山东律师

44温海波 北京律师

45滕彪 北京律师

46刘巍 北京律师

47蒋援民 广东律师

48王全平 广东律师

49许桂娟 山东律师

50郑恩宠 上海律师

51江天勇 北京律师

……

签名联系人:

常伯阳 18837183338

孟猛 13526862630

邮箱 [email protected]

2016年7月9日

附:任全牛律师微博截图、检察监督调查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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