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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通过自我审查向中国政府磕头

(博谈网记者赵亮编译)本文译自《华盛顿邮报》7月28日刊登的中国人权律师、纽约大学美国-亚洲法学院客座研究员滕彪的文章,题目为:西方通过自我审查向中国(政府)磕头。以下为译文:

两年前,我应美国律师协会(ABA)的邀请为一本书准备手稿,书名叫《黎明前的黑暗》。这本书是描述过去十年里我在中国从事的人权工作,那些经历告诉我们有关中国的政治、社会和未来。但是,ABA很快撤销了要约。当时给我的原因是?该协会不想惹恼中国政府。

我写这篇文章不是想责备ABA。这个小插曲并不罕见,但是其细节有助于说明中共对西方的侵蚀。有太多在中国工作的西方组织和学者施行自我审查,原因完全可以理解。如果他们对一个敏感政治话题的结论激怒了中共当局,他们就拿不到签证,他们的工作和资金都将受损。

每当提到中国的政治,大多数人想到的是中共领导人之间的派系斗争。但这只是问题的一部分。我一直试图讲述的是另一部分:关于因为组建反对党被判重刑的活动人士,关于代表受迫害的基督徒、法轮功学员、藏人和维族人的律师,关于那些帮助终结劳教制度、一胎政策和强制拆迁的人权捍卫者。

我非常熟悉这项工作,因为我是他们中的一员。我因为从事的(人权)活动,被禁止教课、被强迫失去工作、被吊销律师资格、被监禁和酷刑折磨。从事此工作的所有人,我们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是我们也取得了进展。没有对这个受压制的社会的全面了解,就不懂当代的中国。中国的活动人士和持不同政见者是这个国家未来的希望。

这是我动手写手稿的想法,起初获得ABA的热情欢迎。该协会说它肯定这将是‌‌“一本重要的开创性的书‌‌”。但不幸的是,这个项目很快就被取消了,解释是:‌‌“我们担心出版您的书可能令中国政府不悦,因为我们有ABA的委员在中国那里工作,我们担心这会令他们及他们的工作有风险。‌‌”

后来,ABA发布了一份官方声明,否认这一解释,声称取消出版该书‌‌“纯粹是经济原因‌‌”。这是基于在我正式接受之前对市场做的可行性研究,但除了这个特定的时机之外,我要问‌‌“纯经济原因‌‌”应该作为驱动一个律师协会的逻辑吗?

显然,在里面有着更深层、更令人不安的逻辑。象每一个在中国开展业务的西方机构一样,美国律师协会(ABA)希望它的计划是有效的,因此这样的机构会避开可能危及它们成功的大量问题。这个问题的名单很长:对法轮功的迫害,天安门屠杀,中共在西藏和新疆的政策,其对待人权律师、异议人士和活动人士的方式。这些团体经常对政治风向玩猜谜游戏。自我审查成为它们与中共政权互动的本能和特有的基础。甚至在交谈开始之前,谁最需要帮助这些问题被排除在外。

自我实现的经济原理也可能导致自我审查。避开最敏感或最困难的领域,在年度报告里指出可被人们看得见的成就——培训课程、研讨会和对政策的修修补补作为继续获得资金的理由。这种想法可以安慰说我们最终依然为法治和人权创造出更多的空间。但是,这也具有讽刺意味的​​苦果。几乎所有这些项目的主要资金结果落入(中国的)政府部门、政府组织的非政府组织(称为GONGO)和亲政府的学者们的口袋里。这样一来,为了支持法治和人权的资源落入那些践踏人权的工作人员之手——中国的官方律师协会、法院、检察院和警方。

美国人经常犯镜像性的经典错误:用他们熟悉的来套用中国。比如,美国律师协会(ABA)可能认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就像美国的ABA一样是中国相应的律师专业协会,但是这可能是深深的误解。我的书——我还是希望能够出版——论述了在北京的维权律师们广泛的努力试图游说自由选举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主要职位,以及这些努力是如何被停止的以及那些参与者受到惩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是中国政府控制的机构,帮助这样的由政府组织的非政府组织比什么都不做还糟糕。

针对警察、法官和检察官的培训项目也是同样的。西方组织倾向于认为造成冤假错案肯定是因为专业训练不足。这又是错误的。在中国,对司法的践踏主要原因是其司法体系是中共控制的一个工具,政治干部直接及任意干涉司法案件。

如果拒绝出版我的书能够让ABA在中国提倡法治的工作真的有成效,我会乐于自己撕掉这份合约。但事实正好相反。

国际非政府组织对中国采取的放任态度和温和立场是西方姑息中国独裁统治的一个部分。这是一个基于短视利益的做法,它破坏了普世价值的神圣性。这些政策不但不能促进中国的人权和法治,而且它们产生的无情的自我审查侵蚀了自由社会的基础——道德威信和价值观。是时候采取新的方式了。

原文链接:The West kowtows to China through self-censo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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