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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绝不接受”南中国海裁决

国际常设仲裁法院大楼 (维基共享)

有关菲律宾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提起的仲裁,目前仲裁庭已对“南海仲裁案”作出判断。

我们在此强调,中华民国对南海诸岛及其相关海域享有国际法及海洋法上之权利。本案仲裁庭于审理过程中,并未正式邀请中华民国参与仲裁程序,也从未征询我方意见。现在,相关仲裁判断,尤其对太平岛的认定,已经严重损及我南海诸岛及其相关海域之权利,我们在此郑重表示,我们绝不接受,也主张此仲裁判断对中华民国不具法律拘束力。

我们再次重申,南海诸岛及其相关海域主权属于中华民国所有,这是中华民国的立场与坚持,我们绝对会捍卫国家的领土与主权,也不让任何损害我国家利益的情形发生。

我们主张,关于南海的争议,应该透过多边的协商,共谋争端的和平解决。我们也愿在平等协商之基础上,与相关国家共同促进南海区域之和平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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