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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前夕中国最后发声 究竟谁违反国际法?

海牙仲裁法院仲裁庭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就菲律宾诉中国的南中国海仲裁案即将在当地时间星期二做出裁决。中国一直声称中国政府在这个问题上一直主张“不参与、不接受”的立场。但是,或许是担心消极的裁决可能对中国不利,中国过去几周来加大了舆论和外交力度。星期日,中国官方在南中国海问题进行了最后“斗争”,官媒《人民日报》头版刊登评论文章,称裁决“毫无合法性可言”。那么,南中国海仲裁案裁的是什么?仲裁过程和裁决是否合法?

国际法专家:仲裁裁决不涉及主权问题

中国官媒《人民日报》星期天发表题为《究竟谁在破坏国际法》的评论文章,称中国“不参与、不接受”南中国海仲裁案不仅是捍卫中国领土主权,也是捍卫国际海洋秩序。

文章称,南中国海的诸岛自古以来属于中国,是菲律宾等国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逐渐开始非法侵占这些岛屿,中国一直提出和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争议,但是菲律宾却单方面提起仲裁案。

美国霍夫斯特拉法学院法学教授古举伦(Julian Ku)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仲裁案的一个核心问题是仲裁的内容是什么。

他说:“这个案子是关于岛屿或礁石的问题,还是关于谁拥有这些岛屿和礁石的问题呢?”

中国方面说,国际仲裁的裁决必然会涉及领土主权问题(岛礁的归属问题)以及海洋划界问题(如何解决国家间水域界线重叠的问题)。

古举伦说,仲裁庭已表示,仲裁不涉及主权问题,而是《联合国海洋公约》的解释与运用。

仲裁庭在去年10月29日就是否对菲律宾提出的诉讼具有管辖权做出过裁决。裁决认为,可以受理菲律宾15项仲裁申请中的7项,特别是有关斯卡伯勒浅滩(中国称黄岩岛)和涨潮时没入水下的岛礁和沙洲,包括美济礁等,是否可以像北京宣称的一样被视为岛屿。

美国分析与研究机构CNA的副总裁、国际法专家马克·罗森(Mark Rosen)在南中国海问题上发表过多篇研究。他对美国之音说,如果是裁决海洋地形地貌的属性以及它们可以享有的权益,会对中国有影响。

他说,如果是礁,那么这些地貌没有专属经济区,只有12海里的领海权;如果是低潮高地,也就是潮落才露出水面,潮涨则看不见的地貌,则不属于任何国家。

他说:“如果裁定美济礁是低潮高地,那么由于其靠近菲律宾,中国对其的控制就是不合法的,因为是低潮高地,没有国家可以声称对其拥有主权。”

他和古举伦都认为,星期二的仲裁裁决不会决定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

到底谁在破坏国际法?

不过中国方面坚称,南中国海问题属于主权的问题,国际仲裁庭没有管辖权,因此中国“不参与、不接受”仲裁。

《人民日报》的文章说,已有近70个国家和地区组织明确表示支持中方在仲裁案上的立场,还有很多国际法专家认同中国的法理主张。

文章进而论述说,中国立场支持者越来越多的原因是,“中方不参与、不接受立场有着充分的法理依据,而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违法扩权、滥权,才是在真正破坏国际法”。

对于中国称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的说法,古举伦说,不存在单方面之说。

他说:“当你签署了公约,你已经同意,任何有关这项公约的解释和应用的争议可以由公约仲裁庭解决。你已经同意了。”

他和罗森都表示,组成仲裁庭的都是经验丰富的顶尖的国际海洋法公约专家,而且在整个过程中公平地对待拒绝参与仲裁的中国,在决定仲裁庭管辖权时也考虑了中国的声明立场。

古举伦说:“他们给中国足够的机会参与仲裁,给了他们足够的时间考虑。即使中国没有参与,但是他们还是阅读了中国发布的公开文件。他们对中国是公平的。”

他还在一篇文章中指出,一名来自斯里兰卡的仲裁庭成员还因为自己的妻子是菲律宾人而回避参与该案,因此国际海洋法法庭任命了另一位仲裁员。他认为,没有严格的规定要求替换仲裁员,但是法庭这样做就是为了避免偏见。

罗森说:“如果仲裁庭的决定违反国际法,那么中国可以通过法律机制来驳回裁决。”

著名国际法专家、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孔杰荣(Jerome A. Cohen,科恩)星期一撰文指出:“如果一个国家已经同意了强制性第三方裁决,却随便放弃其庄严的条约承诺,不但继续留在条约体系内,还要挑战被授权的独立仲裁庭作出的裁决,请大家想想,这会把世界法律体系搞成什么样。”

古举伦说,在一个律师看来,说菲律宾或国际仲裁庭违反国际法,根本说不通,“这只是为了公关”。

美国是幕后主使?

《人民日报》星期日的文章还指责仲裁案“完全是一个由美国鼓动操纵、菲律宾挑头、仲裁庭客观上予以配合的针对中国的一个‘局’。”

文章称,菲律宾在南中国海问题上开始活跃,与奥巴马政府的“重返亚太”战略并宣布在南中国海地区有国家利益,而且美国在菲律宾提出仲裁之后“深度参与”,包括有美国律师担任顾问、公开支持菲律宾以及以航行自由为借口“以各种手段炫耀武力,实质上推动了南海军事化”。

美国分析与研究机构CNA的马克·罗森说:“美国没有操纵菲律宾做出提起仲裁的决定,那是菲律宾作为主权国家自己做出的决定,因为菲律宾认为,在与中国试图谈判不成功的情况下,只有起诉一个选择。”

古举伦认为,美国在南中国海实行航行自由等活动与南中国海仲裁案的审理是两码事。

《人民日报》的文章还指责美国在对待国际法上的“双重标准”:不是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不接受尼加拉瓜诉美国案的裁决。

孔杰荣在星期一的文章中说,里根政府在尼加拉瓜诉美国案中的表现至今仍然损害美国的名誉。他认为,中国提出那起案件,正表明中国非常想避免被烙上国际法违反者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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