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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沉默:自由,还是不自由?

我不曾想到,由钱杨话题所激起的公共论辩,会是那么热闹和较真。我也不曾想到,这场论辩会引发我持续的关注和思索,并最终出现难于遏制的冲动,要将悟到的东西拿出来与人分享——在这篇短文中,我将通过对“被迫沉默”这个概念的聚焦,来言说自己的感悟。

何谓本文的“被迫沉默”?本文所言及的“沉默”,专指人们对公共事务的沉默,即政治性沉默。而所谓“被迫”,则是特指由权力压制所造成的“想说而不敢说”、“敢怒而不敢言”。因此,这里说的“被迫沉默”,乃是一种由制度造成的政治性沉默,可简称为“迫默”。

首先,我赞成不应苛责迫默者。他们不是恶人、坏人。在人品上,他们比只知歌德、颂圣的媚权小人要高出一大截;比一般的五毛、自干五和说假话的新左派们也高出一个及数个档次。他们的沉默,是好人无奈的沉默。他们的沉默,虽有亏天良,但显然不应被责为卑鄙无耻。

同时我认为,也不应为迫默者作过当的辩护。对迫默者怀有同情的理解,说他们不是勇者,比较犬儒,是恰当的辩护。然而,把他们无视“房间里有大象”的明哲保身,赞为具有“识时务的智慧和耐力”,则显然失当了。不过在我看来,在这场公共论辩中最为过当的辩护和最为失范的回护,乃是声称他们的迫默,是理所当然地享有沉默的自由,是行使自主生活的权利;而批评他们的迫默,就是侵犯其沉默的权利——这种辩护真的太过了,过得远非一星半点。

一个人对公共事务有话想说,但出于对权势迫害的恐惧而不敢说,这叫失去说话的自由。怎么能把这种生存状态,说成是享有“不说话的自由”或“沉默的自由”?这不是把事实说得满拧了吗?很明显,在这种被迫沉默的生存状态中,没有自由,只有不自由。同理,一个人闻鸡起舞,一大早去法院“依法”申请旁听,但被法院蒙骗戏弄而无法旁听,这叫失去旁听的自由,而不是享有不旁听的自由。类似地,有人手持宪法去公安局申请游行,但被刻意“不准”而无法如愿,这叫失去游行示威的自由,而不是享有不游行宅在家里的自由。还有,一个人不信邪,偏要“依法”独立参选,但在权力重重阻挠下而不能实现,这叫失去被选举权,而不是享有不参选权。再比如,在报禁和党禁之下,人们不能同人办报,不能合法组建反对党,这叫失去出版自由和结社自由,而不是享有不出版、不组党的自由。总而言之,一个人因屈从而不发声,一个人被迫“不公共”,一个人无奈“不问世事,躲进小楼成一统”,这种憋屈、窝囊的活法就是不自由,而不是行使所谓的“自主生活权利”,享有什么“沉默的自由”、“不公共的自由”及“不问世事,躲进小楼成一统的自由”。

明乎此,则萧瀚先生“维护钱杨沉默的自由,就是维护每个人自我选择的自由”,“维护钱杨沉默的自由,也是维护每个人按照自己的兴趣无害他人选择生活的自由,只有尊重这样的自由,才会有一个哥特建筑、巴洛克建筑、洛可可建筑……多样纷呈的世界,而不是只盖了一幢大灰楼的世界”云云,也就失去根底、无从谈起了。

享有自由的活法,是有资格心安理得、不怀愧疚的,是有理由不被干预不受打扰的。而失去自由的活法,恐怕就不能免于自责,免于反思,免于点名或不点名的批评。当然,自责、反思和批评之目的,是使沉默的大多数慢慢把腰杆挺起来,一步步更好地做到:呼唤良知,打破沉默;拒绝谎言,说出真话。

好人的迫默,与公民自主享有沉默权,完全是两码事(对此议题,本文不赘)。好人的迫默,是一种可悲、屈辱的存在。而在良心的驱动下打破沉默,则是从降志辱身走向赢得尊严,从依附人格走向独立人格。这里,我不想提“不自由,毋宁死”,也不想提胡适的“宁鸣而死,不默而生”。我想提出这样八个字:应鸣而尊,不默而辱。自由不是免费的,权利决非白来的,尊严是要捍卫的。古今中外,要将权利被践踏的活法换为享有权利的活法,最不能或缺的,是个体自身的觉醒、抗争和付出。指望和依仗救世主或神仙、菩萨等超自然力量,不靠谱。

此外,我不想讳言,好人的迫默固然是制度性侵害的明显体现,但是,好人的迫默,也起到了为强权压制“添砖加瓦”的作用(刘瑜语,见她的《沉默不是金》)。换句话说,好人的迫默表明:“我们大家多多少少对这部极权机器之得以运行负有责任。我们当中没有一个人仅仅是这部机器的受害者。要知道它之所以能运行,我们每个人都曾出了一份力。”(哈维尔语,见他的总统就职演说:《人民,你们的政府还给你们了》)。由此不难知晓,好人的迫默,是不应被赞为“独善其身”的。好人的迫默,自然更与“上善若水”八杆子挨不着。而好人在迫默中逝去,也实在称不上什么“完美的谢幕”。

最新一期即2016年第6期《炎黄春秋》杂志上,刊有束星北的小女儿束美新口述的一篇文章,题目是:束星北的家人和友人。从那篇九千字长文中,我特意撷取一小段,照录如下:

父亲去世后,我和王淦昌一直保持联系。1990年代中期的一天,我到他家,闲谈中我感慨道:“王伯伯,我父亲要有你一半会做人就好了,他也不会摔这么一大跤!”谁知他的脸当场就板了下来,严肃地说:“不对,你父亲说了我们想说而不敢说的话,做出了我们想做而不敢做的事。”他还说,有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会,就是举举手,鼓鼓掌,吃两顿好饭而已。

物理学家王淦昌先生是我的常熟老乡,我曾经和他有过零距离的亲密接触和交往。束美新所忆及的王淦昌,真实可信。王淦昌亲身体悟到,“想说而不敢说”的做人,是可叹的苟且,不是可取的活法。他心中所向往的,是每个中国人在良法所标示的自由边界之内,都有权说出自己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事实上,国人如何做人与国家往何处去,是紧密相关的。像王淦昌那样有敢言之心的国人,和像束星北那样有风骨的敢言者越来越多的过程,正是极权社会的中国走向后极权社会的过程。

不要小看说真话的力量,尤其是,不要小看好好说真话的力量。我深信,随着中华大地上的被迫沉默者越来越少、敢言善道者越来越多,中国的后极权社会就既不会通过什么“第二次文革”退回到极权社会,也决不会是什么金刚不败之身时日良多——它被宪政民主社会所取代,虽说不会在一年半载之内发生,但肯定是早早晚晚的事。

2016年6月23—24日于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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