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台湾:“大陆配偶”入籍问题又起争议

中国籍配偶在台湾已经有三十多万人

由于台湾立法院初审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使得台湾公民的中国籍配偶入籍台湾的问题再次成为争议。

简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是解决台湾与中国往来衍生问题的法律基础。

与台湾公民结婚的中国籍配偶入籍,就是依据《两关人民关系条例》。这次初审通过的相关条文,将入籍的所需的定居年限比照外国配偶。

根据台湾现行《国籍法》的规定,外籍配偶在入籍台湾之前,必须在台湾合法居留连续三年,加上取得永久居留权之后一年才能申请归化入籍、取得身份证。

但是因为中国籍配偶的入籍是按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规定,而按照规定,简称“陆配”的中国籍配偶必须要合法居留四年、还有取得永久定居权之后两年才能完成入籍手续。

争议

周一,立法院初审通过修法的草案,民进党指责国民党是以“滥用召集委员职权”的方式通过初审,指责担任召集委员的国民党立委黄昭顺“不懂议事规则”。

民进党立法委员尤美女说,草案中只专注将中国籍配偶入籍从现在的六年缩短到四年,但是没有注意到外配入籍需要放弃原有国籍,而中国籍配偶则是放弃户籍的“基本差异”。

现在在台湾的中国籍配偶人数约三十多万人,也是台湾外来配偶中人数最多的。由此产生的问题和纠纷也不少。

歧视?

其中已有不少取得国籍,甚至积极参政,不过也因此引出疑虑,有相当一部分的中国籍配偶认为在台湾受到歧视。

反对放宽入籍居留及定居年限的人认为,这是“引入中共代言人”的漏洞。赞成放宽的一派则认为,现行的法律有歧视之嫌,对中国籍配偶不公平。

不过,立法院席位最多的民进党表示未来将予以反转,阻止草案三读通过成为法律。

栏目: 

Theme by Danetsoft and Danang Probo Sayekti inspired by Maksi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