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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死于无动于衷,要么让真相死于嫖娼

对于具体的事件发言,是很困惑的事情,因为你毕竟不了解所有的真相。你只能谈一点现象。但这也难免不会有一些情绪化。因为面对有些事情,确实会有兔死狐悲的感觉。在这个社会中,一个衣食无忧的城市中产阶级,最怕的就是不可控制的不确定性。假如出个门就能横死。谁人不紧张,不愤怒。

也难怪这些天社会舆情激烈。舆论的反应以及延烧已经比几乎同期某地被拆迁者杀三个拆迁者的事件要激烈的多。这个时代充满着暴虐的气息,让明明活的很安定的人也时刻感到忐忑不安。

我看雷洋的死,不想纠结于到底还有多少细节有待考究。无论如何推定,也无论如何接近当时的真相,都已经无助于这件事情的结果。因为趋势就这这里。趋势不会改变信的人,和不信的人继续信与不信。这个社会继续保持着向下沉沦的惯性,终会有人撒谎,以致他们即便说真话的时候也要表现的漏洞百出。

所以谈雷洋事件,我个人便对所谓真相已经不感兴趣,因为真相掌握在当事警察的手上。而且最近的访谈中,当记者问有无录像的时候,警察答道,有,但现在不方便公开,会适时公开。

有人说,这算哪门子事情,作为责任警察,不避嫌已经很不应该,还要被你控制住发布信息的节奏。等到你们觉得合适的时候再发布,那时候的真相还会有人信吗?

我们能谈的,大致也只剩下角度。家属的角度已经不必谈。人家妻子也说了,不关心嫖娼,只要知道当时死亡究竟发生了什么。

那么警察的角度呢?是的,答非所问,避重就轻。

警方发布:雷洋就是嫖娼了,出门遇见抓嫖的,想跑,于是反抗。被抓到车里,又想跳车。这个过程中,造成雷洋的不幸。至于死于跳车的伤害,还是身体内部比如心脏等突发疾病。等待再查。

有人目睹现场,几个便衣按住一个人,那个人拼命的喊救命,还喊,他们是假警察。

目击者还说,当警察抓他上车的时候,发现他的手臂垂了下来,疑似已经不行了,或者休克了。但后来发生的是,雷洋从被控制的车后座忽然窜到前座,打开车门继续逃跑。

人们关心确实只是一个人怎么就好端端的死于非命。

但警方却坚持着,这个事情的关键处,就是雷有没有嫖娼。为了证实这点,终于让足疗店的小姐出来证实。给雷打了飞机,甚至镜头有人用诱导性问题,想让小姐说雷洋是个常客。至于打飞机算不算嫖娼,凤凰网首页这条新闻傍边,还专门跟条解惑的文章。大致看一下,算!但那篇文章写的不好,因为我读下来的结果,好像不算。————依据是公安部的司法解释: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务,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的行为。——摘原文《‌‌“打飞机‌‌”算‌‌“卖淫嫖娼‌‌”吗?》

但警方也说,是几个便衣接到线报,在足疗店门口拦住了雷洋。

当街抓嫖的事情,还真有点匪夷所思。

好吧,如果这一切都是事实的话。警方的理由似乎也就就成立。下面的事情,无非从另两个方面着手,一是雷的激烈反抗——甚至包括袭警。二是雷的身体原因。

嫖娼了!嫖娼了还跑!跑一次不成还跑两次!身体不好还跳车!——总结下来,警方的逻辑差不多就是这样,再说下去了,就是差说雷博士死有余辜了。

至于便衣执法的过程中,是不是合乎程序。比如说明身份。

当第一次发布公告的时候,问有无佩戴执法仪。答执法仪被雷洋挣扎时候打烂。

后来再访谈时候,承认没有带执法仪,只用手机拍摄,摔烂的是手机。

电视上卖淫女交代说是打手枪。

警察后来又说在避孕套里发现DNA。

知乎上于是有人解释避孕套打手枪是什么样的癖好。

前后不一。叫人狐疑。

再说一个其他的,开在小区里的足疗店,以及接到线报去出警。什么人啊,线报如此及时,时刻观察,还是明知故纵,守株待兔?

事后,据说十几家足疗店都被拆了门头。

还是那个老问题,为什么我们的警察对于抓嫖乐此不彼。

我无意去为雷洋说些什么,这年头大家都过的犬儒,关键时刻都晓得缩脖子。而且即便你不缩脖子,也会被掐住脖子。只是这件事情在发酵,似乎可以说上几句,等真闹到沸沸扬扬不可收拾的时候,一句删帖,便全网安静了。再接着新的恶性事件。比如前两天的病人枉死,以及看病的医生枉被杀死还有谁谈。大家如惊弓之鸟,在风声鹤唳之中。最好的训练,就是将记忆缩短到维持一瞬间。岂能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错,鱼相忘于江湖更好。

但说到底,抓嫖娼而已,却让一个人死于非命。然后轻描淡写,把责任全丢给死者,就算了结了?叫人如何服气!

美国前段时间的梁彼得案,不谈后来那么多的争议,但至少让我们看到一个警察在打死人的时候,要去面对的问题,首先是尽可能的还原现场的细节,然后再去就这些细节去探讨当事警察有没有过失。

雷洋嫖娼与否是一件事情,警察在执行公务有无过度行为致人死亡是另一件事情,而且很显然,后者更为严重。

道理说起来都很简单,但现实比道理残酷。

我们只想知道后者究竟怎么发生的,别那么多废话。

其实这个时代,何止我们这些群众感到不安。

整个这个体系都更加不安,怕出事。一旦出事,首选要解决的,不是事情,而是如何息事宁人。到不择手段的地步。

执法当中,一个人死了。第一时间,至少先把几个当事警察隔离审问。由客观的监督部门负责调查,将现场还原出来。孰是孰非,最后由法律决定。本该很清楚的流程方式。

何至于现在,还让当事的警察单位大摇大摆的出来解释说明。虽然闹到问题大时,检查院也表示介入。但风波已成,树欲静风不能息。

假如能就事论事。我们这个社会将要少掉多少问题。

可惜,偏不,人人都要自保,不惜拉组织下水。组织下了水,大家就成了共同体,就再也不会检讨这个体制究竟有什么问题。

又或者某个成员出了事情,组织几乎是本能的第一时间出来维护这个成员。以免被株连。

于是我们几乎不再相信警察,不相信法院,不相信法律。

一个现代社会,还有什么能比不相信司法更可怕的事。

每个人的内心大约又被刺了一下,留下不同深度的伤口。然而心上已经伤痕累累。

又或者如我们小时候看过的童话。我们向魔鬼换一个石头的心,代价便是衣食无忧的生活。我们过得无动于衷已久,但总在某个醒来的早晨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

是的,毫无预警,忽然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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