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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屠杀与纳粹屠杀:一个尝试性比较(2/3)

这样的“敌情”观念同样见之于道县屠杀,同样构成道县屠杀的直接起因。1967年8月2日至5日,道县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各区抓促小组负责人紧急会议。这个会又被研究者称为“杀人的动员大会”。县抓促领导小组副组长、县委书记熊炳恩在会上说——

当前阶级斗争出现了新情况,阶级敌人活动十分嚣张,前几天,六区出现了反动标语,阶级敌人造战争谣,说蒋帮要反攻大陆,美帝要发动世界大战,战争一旦打起来,先杀正式党员,后杀预备党员。一区有个伪团长,天天找大队支书和贫协主席,闹翻案,闹平反。十一区唐家公社下龙洞大队的地主富农公开反攻倒算,扬言要把贫下中农分得的房屋田地要回去……有的地方分土分地、乱砍乱伐、纠纷武斗、劳力外流、投机倒把,对这些阶级斗争的新动向,同志们一定要提高革命警惕,万万不可掉以轻心。六区在这方面做得好,主动向阶级敌人进攻,革命生产有起色。这说明阶级斗争一抓就灵,不抓阶级斗争就不能促进生产发展……[18]

随后不久发生的道县两派武斗、其中一派到县武装部抢枪的事件,更被另一派解释为是要搞“反革命政变”,要“配合蒋介石反攻大陆”,这个另一派又与道县人武部门关系密切,于是在县武装部的支持下,各区、各公社以打击阶级敌人、捍卫红色江山为由的大屠杀就此开场。

寿雁区首开杀戒,共杀535人(自杀97人),其中,枪打241人,刀杀155人,沉河13人,炸死7人,活埋6人,棍棒打死15人,绳子勒死1人,其它方法致死97人,灭门12户。

当时,全县普遍流行“四类分子要造反,先杀党,后杀干、贫下中农一扫光,中农杀一半,地富作骨干”的传言。加之在这个时间里,有四个区搞出七个反革命组织(假案),逼供出一个“纲领”,即“八月大组织,九月大暴动,十月大屠杀”,气氛十分紧张。在当时无政府主义泛滥,法制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从8月17日开始,清塘、清溪、梅花等区,先后召开社队干部会议,动员部署杀人……[19]

在此,我们目睹了红色恐怖形成及层层加码的典型过程:首先是营造“白色恐怖”,这个“恐怖”当然是施害人自己制造的、臆想的,事实上根本没有什么“四类分子”要造反的事,作为政治贱民,他们躲事还躲不及呢!其次,这种想象的恐怖会作为事实的恐怖发挥动员作用,令施害者实施恐怖,向“阶级敌人”开刀。在这个过程中,杀人被理解为“革命行动”,不出来革命(杀人),就是对阶级敌人的“妥协”,就是对革命的背叛。这个充满高大上的阶级斗争逻辑使施害者正义满满,理直气壮,也使被害者形如羔羊,任人宰割。这就是文革集体屠杀屡屡发生的真正背景,也是这个屠杀能够发生的根本原因。再说一遍,文革本来并非以传统的“阶级敌人”为目标,“四类分子”们至多是陪绑;但恰恰由于他们的政治贱民身份,恰恰由于他们被赋予“要变天”的罪名,反倒成为文革中被迫害最惨烈的群体,成为文革中集体屠杀的对象。

所以,纳粹是种族主义杀人,中国是“阶级斗争”杀人。而毛泽东是用“阶级斗争”解释一切的中国最高独裁者。不管毛发动文革有多么复杂的动因(关于这个问题至今仍充满争议),仅仅是他一直坚持对传统“阶级敌人”的定性,又把“新生资产阶级”和传统“阶级敌人”扯在一起而赋予其新的罪名,就已经决定了政治贱民们在文革中的命运。面对文革上百万无辜死难的冤魂,毛泽东难辞其咎。虽然毛不是文革各类集体屠杀的设计者、决策者,他甚至并不乐见这样的屠杀而屡屡制止之,他仍然要对文革中的一系列杀人事件承担最终责任。

导致屠杀的其他社会-心理因素

从屠杀的执行层面看,无论在纳粹德国还是在文革中国,施害人对种族主义意识形态或阶级斗争意识形态的信奉,都是屠杀或迫害行为的重要动因。正因为相信犹太人有个“惊天的阴谋”,或者相信“阶级敌人要变天”,想象中的恐怖才可能作为真实的恐怖发挥作用。但这只是理解屠杀行为的一个因素,尽管十分重要。鉴于纳粹屠杀和文革屠杀均极为惨烈,手段残忍,远超出人类的伦理标准和通常想象,人们自然要问,是什么力量、什么心理机制和动力机制把普通的士兵或医务人员(纳粹德国)、公社干部或一般农民(中国)变成了杀人狂、迫害狂?

费舍尔的见解是,在纳粹施害者群体中“包含一些真正的信徒,他们自欺欺人地认为灭绝(犹太人)是拯救民族的途径之一,这一意识形态正是纳粹领导层思想的体现,也为大屠杀机制的运作提供了动力”,但“也有其他一些人参与到大屠杀当中去,是因为这有利于他们仕途的升迁或可以改善他们的经济状况”。“通常都是以上种种因素综合起来形成一股驱动力”。[20]

费舍尔具体分析了几类人员:首先是在政府机关工作的官僚,他们排出铁路时间表,收集数据,起草反犹法规,或是从事驱逐犹太人的具体工作,虽然他们并未亲眼看到枪杀和毒气攻击,也没有看到最终结果——堆成山的尸骨。然而,他们真的不知道这个结果吗?“这些人将事业和个人野心置于道德良心之上,很快就融入新的种族政府,为了证明自身价值而急切地去完成下达的一切指令,不论它是多么地不道德。一些人表现出良心上的剧痛,可绝大多数人心地坦然。”[21]其次,那些直接参与大屠杀的毒气专家、医生、党卫军军官和集中营的管理人员,他们又是怎样的呢?有学者认为,在从事屠杀“业务”的专业人员中,存在着“人格分裂或双重人格”现象,一个自我(冷血杀手)和另一个自我(技术精湛的医师、有家室的男人或尽职尽责的雇员)可以并行不悖,相安无事。甚至“在医生行业中,将大屠杀的伦理观念作为民族自我清洁的救赎手段而在思想上加以吸收的情形非常普遍,他们把谋杀说成治愈的过程,坚持认为如果日耳曼民族要生存,另一民族就必须灭亡。”[22]党卫军军官、跟随占领军进入波兰俄国的特遣部队成员以及集中营管理者,均受过严格的纳粹训练,在认知层面大概和那些医生并无二致。当然,他们中的很多人也会有希望凭借“出色的工作”而得到升迁的小算盘。最后,还有一类人必须提及,那就是同样参与了直接屠杀的普通德国民众,据说这样的德国人超过10万,且大多数是自愿的,而非强迫。[23]第一次杀人(特别是去杀明显的无辜者)自然会感到不适。费舍尔的书就记载了德国第101预备警察部队跟随特遣部队进入屠杀地区后的情形,预备警察部队的成员大多是有家室的中年男子,来自社会底层,文化程度不高,当他们被要求向被围捕的1800名犹太人中的妇女和儿童开枪,将他们就地处死时,许多士兵感到难以胜任如此沉重的任务。但除了个别人抗命外,大部分人还是开了枪。从遍地脑浆和鲜血的森林返回驻地后,很多人仍然心情沮丧,靠大量饮酒或不停地抽烟缓解心理压力。然而,当这样的事情经历多了,杀人就变得越来越容易,“因为文明的禁忌已经被粉碎”,普通农民已经变成了刽子手。他们甚至开始炫耀自己在东部战场的“战绩”并视为光荣。[24]

中国文革屠杀的煽动者、组织者和执行者,其行为当然有着和纳粹完全不同的背景。在干部中,狂热地信奉阶级斗争逻辑、认为自己的行动是在捍卫红色江山的,自然大有人在,但还有很多更具体的行为动机要纳入检视。比如,在两派正在武斗的情况下,对立的各派往往都要借助大事声张的“革命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性。像道县得到武装部支持的那一派组织“红联”,原本是旧政府的班底和同情者,在武斗中失利后,其怒火需要有对象发泄,其革命性和正统性需要得到证明,四类分子就被理所当然地推上了祭坛。“历史经验反复证明,没有比农民更好指挥和操纵的了,也没有比严惩四类分子更轻而易举和没有风险的了。”[25]另据研究,有不少集体屠杀发生在文革第二年各地着手建立新的地方政府、解散群众组织之际。毛泽东在1967年底号召“革命大联合”时,文革中的群众运动已开展了一年有余。地方政府已经解体,群众可以随意成立组织参与夺权斗争,群众组织的街头武斗遍地开花。在此情形下,建立新的政权机构“革命委员会”,让群众组织服从命令,尤其是解散群众组织并解除其武装,是一项难乎其难的任务。这时,以“阶级斗争”为名,去镇压不听话的群众组织,也好使得很,而在这些场合,国家的地方代表把“阶级斗争”变成了恐怖统治,所以发生了规模不等的屠杀。[26]

那么农民的杀人行为呢?在文革中,大量的集体屠杀发生在农村,参与集体屠杀的主力,往往是农村中的青壮年,出身好,党团员或者积极分子,有不少是基干民兵,也有一般群众。可以想象的是,在村子里杀熟的不能再熟的乡邻,哪怕他(她)是地富分子,也会有心理障碍,有人质疑:“杀一头猪还要批个条子”,“要确认上头开口,才可动真的”。但一旦杀戒打开,就像开闸的水,一泻而下,再无阻碍。杀人的动机也五花八门,有自告奋勇杀人以示进步者,有借助杀人了结私人恩怨者,也有只是为了挣钱而去杀人者。道县唐家公社唐家大队杀人最多,该大队有一个叫雷康古的杀人凶手,一口气用马刀砍了36颗人头,一举夺得全县的杀人冠军。文革后调查人员发现这个情况有浮夸,杀了36个人是雷康古自己吹出来的,经逐一落实,他杀了18个。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原来是为了多领“手续费”。当时道县杀人是有报酬的,每杀1人给手续费2~5元不等,也有记工分、发实物的,如稻谷20斤或30斤。唐家大队比较富裕,手续费相对高一点,每杀1人给5块钱。据说雷康古这一天就赚了180块钱。[27]更有邪的,同样在这个大队,还发生过以夺妻为目的的杀人。该队有一个23岁的地富子弟叫胡祥贤,人比较老实,从来不说多话,干活也肯卖力,杀人时,生产队干部说:“这个就不杀算了。”照理说干部开了口,应该躲得过这一劫,但其妻长得不错,劳动力也好,属于“白天累得,夜里×得”的那种女人,惹得好些人眼红。一个名叫熊天苟的贫农老光棍看中了她,坚决要求镇压胡祥贤。此类杀人夺妻(或夺女)案,在道县文革大屠杀中,比比皆是,屡见不鲜。而唐家大队这起杀夫夺妻案的戏剧性在于,就在熊天苟美滋滋地准备当新郎官时,没想到半路上杀出两个程咬金,两个也都是贫农的光棍跟他争,都要娶胡妻做老婆。熊天苟大骂“这两个东西比蒋介石还要坏,杀地主那刻他们躲在鹅毛山(峨嵋山),怕死不革命,这刻要分胜利果实了,跑下山想偷桃子!”争执不下,差一点打起来,熊天苟气不过,干脆一刀把女的也杀了,免得三个人争起来伤了阶级感情。[28]

无论在纳粹屠杀还是文革屠杀中,还有一种现象不能不提,那就是故意孽待、羞辱、折磨被害者而施害者竟然无动于衷甚或以此为乐。这涉及与“人性”有关的更深的哲学问题。纳粹集中营里的人体实验是例证之一。纳粹科学家用犹太人、吉普赛人、波兰人或俄国人进行各种各样的活体试验,比如人体冰冻试验、高空反应试验、饥饿试验、绝育试验,等等。当囚犯们在极度的痛苦中尖叫、扭动、呻吟时,医师们只是神情漠然地观察被实验者的状态,记录他们的反应,直至被实验者被折磨致死。[29]这种情形让我们想起了臭名昭著的日本731部队,二战期间,这支部队在中国东北从事生物细菌战研究,也进行了大量人体试验,至少数千中国人惨死于此。让人震惊的是在试验过程中杀人者的冷漠、麻木,似乎他们面对的不是自己的同类,而只是试验用白鼠。

当然,无论集中营里的纳粹医生还是日本731部队的试验员,可以说他们还是在“执行公务”,而文革屠杀中一些杀人者拿杀人取笑的做法,更令人怀疑他们还是不是人类。大兴北臧公社马村是大兴惨案中最早进行屠杀的村庄之一,大队书记李恩和就是这样一个杀人取乐的屠夫,以致后来被人称为“屠户”——

许多地方屠杀“黑五类”,是迅速地让他们死去,而“屠户”所在的村子则不然,他们头一天把老的“黑五类”用棍棒打死,然后把婴幼儿“黑五类”劈成两半儿,对于青少年“黑五类”,则是关起来慢慢折磨着“玩”。他们把男青年倒背着双手,仅仅拴住拇指吊起来,然后施以各种刑法;对女青年,除了吊起来抽打以外,还要进行性虐待。晚上把他们放下来,让他们“休息”,目的是不要死得太快,好多受些罪。同时给在外面工作的“黑五类”发出通知,勒令他们必须回来接受“批判”。几天之后,男女青年就全部死亡了。对于少年“黑五类”,他们也不放过。先是几天不给饭吃,饿到了一定时候,扔给这些少年几个茄子,看着他们争抢取乐。原计划等青年男女死了以后,就要折磨这些少年。后来上级发出了停止屠杀的指示。“屠户”们起先对“指示”没当回事,依旧每天都死人……[30]

读者会震惊,这些普通的中国农民怎么竟会如此兽性,残忍而又歹毒?意识形态的、一般社会背景方面的因素似乎都不足以解释这样的“恶”从何而来。那么,它是不是“人性”的一部分,是我们这个物种与生俱来的某种原始性存在?事实上,人们试图从科学和哲学层面去揭示它的努力已经持续了很久。1960年代初,耶鲁大学的学者斯坦利·米尔格玛做过一系列实验,结果证明有相当数量的受试者在接受合法的权威指令后,倾向于将痛苦和残暴施加在别人身上。1971年斯坦福大学做的另一项试验(津巴多试验),也证明人们扮演的角色会影响他们的社会态度,“强大”的角色会自然导致对“弱小”角色的攻击。[31]再往前推,精神分析学家佛洛依德早就把人类的“本能”区分为两种,一种是起到保存及统一作用的本能(所谓“爱的本能”或“生的本能”),另一种是起到破坏作用的本能(所谓“死亡本能”),后者会把生命引向原始状态。而行为学家康拉德·洛伦兹甚至专门写过一本《论侵犯》的书,认为“侵犯”作为一种本能广泛存在于动物界和人类社会。“具有强烈破坏性的侵犯力量,到现在还是人类遗传的一种邪恶本质;这种强烈的破坏性很可能是同类淘汰竞争的结果……”。[32]

我们必须承认这样的推测有深刻的进化论乃至哲学人类学根据;但笔者这里要强调的是,人类是发展的,文明的社会进化本身应该有足够的力量去遏制潜伏于人性中的原始之“恶”,使它仅仅处于潜伏状态而非现实状态。这就是文明的进步,也是人性的进步。[33]换言之,一旦人性中原始“恶”的潜能被激发出来,开始发作,开始咆哮,甚至成为某种集体性癫狂,一定是社会机体发生了问题,是整个社会的结构、原则和运行机制发生了问题。这正是本文下一节要讨论的——

屠杀与极权主义制度的关系

现代极权主义制度是20世纪人类的可悲产出。一般来说,德国纳粹主义和苏联斯大林主义被视为现代极权主义的两大主要代表,一个是右翼极权主义,一个是左翼极权主义。它们共同的特征包括:单一执政党、极权主义意识形态、实施政治恐怖的秘密警察、垄断大众传媒、消灭一切独立组织、对经济活动的国家控制。阿伦特研究极权主义起源的著作十分有名,其实,这位政治哲学家笔下的极权主义是过于浪漫化的,充满存在主义式的背景描述和有关运动目标的过度的形而上想象。[34]我个人更欣赏也更注重对极权主义的历史主义考察。极权主义包含一些近似的原则,但极权主义制度更是具体历史场景中的存在和流变。关于这种制度的批判性抽象本来要以对具体制度形态的深刻辨析为基础,而不是相反。就本文主题而言,这样的考察也有助于理解屠杀何以只能发生于这样的制度环境中。

至少可以列出以下诸条作为德国纳粹制度产生的具体背景和最重要条件:第一,战争的失败和被制裁给这个民族造成的巨大刺激,而这个民族本来极为骄傲,自认为有一个辉煌的历史;第二,魏玛共和体制的缺陷给独裁政治提供了理由和生长的基础;第三,灾难性的经济环境也在呼唤强有力的改变;第四,19世纪后期以来德意志民族一部分人中的种族偏见特别是恐犹主义偏见在一战期间和战后迅速集聚、提升。

希特勒是在这个背景上出现的。以上四个方面都有助于、并事实上推动了希特勒和纳粹的成功。当然,使纳粹大屠杀成为可能,还须补充如下三点,它们都是在纳粹获得政权后大力实施的,也都充分体现了纳粹的极权主义特色:

首先,元首崇拜。在第三帝国,希特勒就是德国,德国就是希特勒。极权制度有着把独裁者个人意志转换为国家意志的本能和体制性阶梯。希特勒自己也把自己视为永远正确的教皇(据说希特勒对罗马天主教会还算尊敬)。在反犹问题上,一个前维也纳流浪汉和普鲁士军团低级军士的疯狂臆想竟成了整个国家的集体目标,除了这个独裁者天才的鼓动本领外,制度性地营造对领袖的崇拜也是不可缺少的。而这又涉及到极权主义的第二个特色,那就是对大众的彻底洗脑。“纳粹设计了独特性的仪式以击溃个体性,包括行军方阵、群众集会、使公众对旗帜和制服产生崇拜、公共纪念会、无处不在的纳粹式敬礼。当然,最著名的是精心安排的群众集会,经常安排在晚上,元首或其他纳粹领导人向规模不等的群众发表讲话。通常安排的火把游行使个体的差异融化到集体的和谐之中。”[35]这些体现法西斯主义美学、充满诱惑又令人激动的仪式性安排只是纳粹洗脑的手段之一。纳粹时代的国民教育同样是洗脑的重要工具。传统的德国教育本来就有国家主义和专制主义因子,崇尚忠诚和服从,纳粹教育在这个基础上又增加了浓重的种族主义内容。学科教育也彻底地纳粹化,德国历史在相关历史课程中就受到无耻的歪曲,以符合国家社会主义(纳粹)的需要。[36]还有臭名昭著的戈培尔和他的宣传部,它的使命就是使民众“在精神上完全信奉国家社会主义的理想,最终彻底地臣服于它,永远也不逃避它”。[37]作为第三帝国真正的创造性天才,戈培尔使纳粹宣传部成为系统制造谎言的最大工厂。就其反犹主义宣传而言,戈培尔成功地做到了两点:制造敌人,制造仇恨。那些科学家、医生、监狱管理者、直至参与屠杀的普通德国人,都是这个洗脑生产线上的产品。人类之“恶”,那个神秘的原始杀戮本能,也正是借这条生产线,被激活、膨胀起来的。最后,第三点,大屠杀之所以可能,还必须仰仗纳粹国家机器的组织效能和手段。希特勒上台后,迅速瓦解了原来的魏玛共和体制,用独裁的元首制和纳粹一党制取而代之,而原来那些“非政治化”的政府公务员也很快学会了如何臣服新主子并与之合作。希特勒还有一个可以信赖的鹰犬:党卫军,就组织建构而言,党卫军可谓“国中之国”,它只听命于元首钦定的人(希姆莱),既发挥秘密警察职能,监视纳粹国家机器的运转,监视可能的异议者,同时也把眼睛盯紧犹太人,所有针对犹太人的罪恶几乎都是通过这个组织实施的。本文第一节的叙述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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