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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中国不参与南中国海仲裁案有损失

随着荷兰海牙国际仲裁庭将对菲律宾就南中国海争议诉中国一案进行裁决的日子的临近,南中国海仲裁案再次成为各界的焦点。预计,裁决会对中国不利。虽然中国学者认为,中国不接受、不参与南中国海仲裁“有理有据”,但是,也有学者指出,正是中国的不参与给中国造成了损失。

自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就中菲两国之间有关南中国海争议向中国发出《仲裁通知》、启动强制仲裁程序以来,中国政府一再声明,中国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提起的仲裁。但是,随着裁决结果的即将出台,一些人指出,中国可能因为不参与而造成了损失。

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授邹克渊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因为不参与仲裁,中国一开始就失去了选定立场比较中立的,甚至对自己友好的仲裁员的机会,而不得不让别人来选定。

“这样一来仲裁庭的组成本身就对中国很不利,至少可以这样认为。从这一点来说,中国这样的一个机会就给了别人。第二,中国不参与关于仲裁程序的制定,现场的辩论这一切都没有了。这是这些方面的后果。”

虽然仲裁庭的结果还没有出台,但是舆论认为,结果一定是对菲律宾有利,中国坚守的九段线的合法性也就岌岌可危。

邹克渊对南中国海问题的论述被菲律宾首席律师保罗·雷切勒(Paul Reichler)在实体审议时引用。邹克渊承认,在这个问题上中国政府有两难,因为一旦参与,中国等于默认这个案子并不涉及主权和海洋划界。中国一直声称这个案子涉及主权和海洋划界。

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的法学项目助理研究员威姆·穆勒(Wim Muller)也曾发表文章说,中国不仅失去了一个建立自己的话语体系的机会,另外因为中国的缺席,菲律宾还可以对中国进行外交和媒体上的攻击,把自己描述成遵纪守法的小国,敢于对抗大国的霸凌。

他说,中国不参与,可能担心要提交中国宣称对南中国海有争议岛屿拥有主权的具体证据,而且中国对“九段线”内海域拥有“历史性权利”的宣称在现代国际法上确实面临一些挑战,特别是“九段线”存在的证据可能还握在台湾的手中。另外,因为担心存在反中国的偏见,中国对是否有能力通过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捍卫自己的利益感到不安。

中国官方的中国南海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叶强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中国政府不接受、不参与南中国海仲裁案的立场,是基于菲律宾单方面启动仲裁程序违背了公约规定的提起国际仲裁的规定。

“菲律宾提起仲裁程序的非法性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菲律宾滥用权利,违背公约规定的提起仲裁的很多项前提条件,还有很多项国际法原则。第二个原因是仲裁庭非法扩张了管辖权,没有去审查争端的主题事项,主题事项的实质问题,损害了中方在2006年根据公约298条做出的声明的权利。”

2015年10月29日,国际仲裁庭做出了关于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的裁决,认定法庭的裁决对菲律宾的15项诉求中的7个事项具有管辖权,主要是要求仲裁庭裁定斯卡伯勒浅滩(即中国所说的黄岩岛)以及中国所控的其他岛礁不能享有领海或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利,以及中方非法干扰菲律宾享有的海洋权利。

对菲律宾的另外八项诉求是否具备管辖权,将与实体问题一并审理。这八项诉求包括要求仲裁庭裁定中国主张的“历史性权利”缺乏法律依据、南中国海九段线不符合《公约》、以及中国在斯普拉特利群岛即中国所说的南沙群岛部分岛礁附近的活动违反《公约》。

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吴士存在裁决公布后认为,国际海洋法仲裁庭的这一决定,不仅有失公允,也可能进一步激化业已存在的南中国海紧张局势。

他在给日本《外交官》杂志撰写的一篇文章中写道:“仲裁庭的现有裁决罔顾基本事实,背离《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法理原则,毫无中立、公正可言,俨然成为菲方无理诉求的最佳辩护人和利益代言人。特别是仲裁庭关于管辖权的裁决出现了一边倒、几乎照单全收支持菲方诉求的结果,对中方在《立场文件》中表达的翔实、合理的法律主张,却刻意回避和恣意歪曲,此举既有失公正,更无助于争议解决。”

在本案的五位仲裁员中,有四位都是由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日本籍庭长的柳井俊二指定的。吴士存说,柳井俊二指定的仲裁员的公正性令人怀疑。

他写到:“作为来自与中国存在领土争端和海洋划界争议国家的日本,这位日籍庭长指定仲裁员的公正性不能不让人产生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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