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老萨说史181:原来民国是不禁枪的(2/2)

老萨的历史真相档案之一百八十一

5. 为什么民国不禁枪?原因之一,战争的影响。

还是以广东为例,自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来,这里战乱不断,革命运动四起。

广东现有的政权,一般进入这个富裕之地就迅速腐败,会被入侵者打败。在政权自身难保的情况下,老百姓往往只能自己保护自己。

在抗战之前,广东省因战争连续更换过11任统治者。每次前任统治者被打跑以后,继任的总要一段时间才能就任。在这个时期,地方军警基本处于失效状态,不靠老百姓自己保护自己,还能靠谁呢?

想要保护自己,就必须有武器。他们很快从大刀长矛,转变为各种火枪。老百姓武装起来之后,就难以解除他们的武装。

6. 为什么民国不禁枪?原因之二,匪盗的猖獗。

由于战乱和中央政权崩溃,民国地方出现很多匪盗现象。

以土匪最为猖獗的山东为例,全省土匪数十万之众,1912到1935年的山东省境内107个县,竟然有84个县有大股土匪盘踞。其中仅势力较大的土匪就有370多股。即便匪患最轻的胶东几县没有大股匪帮,但几十人上百人的土匪也多如牛毛。甚至省会济南郊区,也经常被土匪侵扰。距离济南近10公里的冯家堂村,就被土匪40多人抢劫过,抢走4000多块大洋的钱财,还被绑票走1个地主。

土匪遍地,造成治安的严重问题。

土匪非抢即奸,杀人放火也是寻常事。

还是以山东为例,土匪绑架到一户富家女子,就叫做“请观音”;如果绑架到了一个有钱的男人,就称之为“拉肥猪”;如果绑架到财主家的小孩,就叫“抱童子”。被绑架以后,土匪根据肉票身份不同勒索赎金,要价从几千到几十元。如果逾期不给赎金,一般会断手断脚送给肉票家属,如果再不给钱,就将肉票残酷处死,连儿童也不例外。

这种绑匪虽猖獗,危害尚算较小。更可怕的是大股土匪,如孙美瑶、张鸣九、刘黑七等实力尤为强大,部属强盛时多达上万人。这些土匪敢于公然攻打乡镇,一般的村子更是不在话下。一旦村子敢于抵抗,这些土匪往往得手后进行屠村,鸡犬不留,妇女被杀前一般还会被奸淫。

以拥有土匪过万人的刘黒七匪帮为例,据不完全统计,从1925年至1928年,四年内,仅山东沂蒙一带,即有千余个村庄遭到刘匪的抢掠,房屋被烧20多万间,12000余人被残杀,奸淫妇女无数。

这些土匪骚扰地方,靠官兵是没用的。由于省政权频繁垮台,军阀忙于互相火拼,哪有精力兼顾剿匪。况且,官匪一家,大部分大股匪帮均和官府勾结才能生存。

诸如山东都督田中玉的政府军围剿孙美瑶匪帮,就是心照不宣的配合。匪帮丢下大量金银,政府军丢下大量枪械,互相取走,等于是军火交易。

民众们无奈,被迫武装起来,以村庄为单位自卫。

7. 为什么民国不禁枪?政府也需要人民一定程度自治。

民国军阀割据,地方政府实力较弱,难以兼顾全局。很多时候,诸如农村、商业、地方村镇实际处于自治的地位。以商业的广州商团为例,他们早在1912年就成立了。成立之初,仅仅是因为广州市面混乱,匪盗溃兵四处抢劫商铺,官军无能为力。广州商人无奈,自发组织武装联合起来,负责维持社会治安、保护商家生命财产安全。之后,广州更换过十多个统治者,但商团武装始终存在,逐步演化为商人的私人武装,实行商业自治管理。

新任的统治者多直接同商团谈判,让他们交税,而并不干涉他们具体事务。

虽然这种方式让政府失去对商业的直接管理,却省了很多事情,可以直接拿钱。在当年政府混乱,官员走马观花的情况下来说,商团武装自制对政府是有利的。

再以民间为例,山东地方土匪众多,总数高达几十万,而且四处流窜,短时间内很难剿灭。仅仅依靠政府军,根本没有这么多兵力保护山东全省,必须依靠民团武装自己保境安民。

山东以村为单位组建民团乡勇,在所有大村子修建宅墙,由带枪乡勇巡逻,较大的村镇则驻守数量较多的民团武装,完全可以击溃土匪。真的到了民团也对付不了的时候,再通知县城的正规军救援。这样一来,政府军只需要驻扎在县城和重要的乡镇即可,大大减少兵力的支出。

所以从各方面考虑,一定程度上保留民间枪支对政府比较有利。

8. 为什么民国不禁枪?政府也缺乏禁枪的实力。

民国时期,相对比较民主,政府难以使用简单的命令,强制做一些看起来不公平的事情。

就拿禁枪来说,这些枪械基本都是老百姓花费不菲的钱款购买的,你擅自将其收缴,就等于从老百姓头上抢钱。

在当年,这么做老百姓是不会愿意的,政府也难以强行去做,不然又会被报纸骂得狗血喷头,被各种力量抵制。况且民众都有枪,真的用武力抗拒,你难不成调动部队去镇压?不可能的。

广州商团和洋人、北洋军阀勾结,兴兵和孙中山作对,并开枪打死打伤反商团的游行群众130多人。孙中山才被迫下令武力镇压,将商团武装打垮。即便商团武装首先开枪杀人,造成支持政府的群众重大伤亡,事后仍然有大量媒体抨击孙中山政府镇压民众,直到今天还是有这种论调。

军阀和国民政府很少强行收缴武器,即便收缴也多用购买的方式。

只是,这种购买的钱款,远远抵于枪械的实际价格。

1912年,广东军政府遣散民军,曾表示“所有器械由政府给价收回”。1917年3月广东当局也曾公布一个《收枪给价条规》,要求“自通告之日起,限一月内报缴,如逾限不报,或以多报少,一经查觉,或被告发,即以私藏军火论罪”。每支驳壳手枪政府收价30元,实际购买则需要90元;六八步枪收价20元,实际价格60元;村田枪收价10元,实际价格45元。

这种情况下,老百姓又不是傻瓜,怎么可能愿意交呢。加上即便收价很低,财政窘迫的政府也难以拿出这笔钱,最终就不了了之。

9. 民国对于枪支怎么管理?

民国枪支管理还是相对严格的,主要方法是发持枪证和给枪械烙印。

持枪证登记枪械的型号、种类、配子弹数量、持枪人的名字、住址、枪号等等。同时,在枪械上烙印,注明枪号,做到一枪一证。

以蒋介石政府来说,他们一般会规定一个期限,让老百姓来领持枪证,并不需要花钱。1946年重新更换持枪证时,每人只收10到20元。当时法币的几十元,连四分之一个鸡蛋都买不到,收费是象征性的。

逾期不领,发现没有持枪证或者烙印的枪械,就当做私藏武器,给予重罚,甚至可以坐牢2年。

如果枪支丢失或者要买卖,务必通知政府更换持枪证,不然就属于违法,一样会重罚。同时,枪支不能私自借给别人,一旦发现严厉处分。枪支还不能用于宗族械斗之类的私斗,一旦发现也是重罚。

持枪证和烙印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枪械流入土匪手中。当年土匪的枪械很多是私下购买的。比如1912年,云南和广东边境就抓捕大批商人,都是贩卖枪支给云南土匪以获取暴利的。其中查获的几个挑夫,就有新式手枪三十多支,子弹1000多发。

对于持枪证和合法枪支,政府并不限制,但经常给予抽查。在抽查中一旦发现有问题,立即给予严惩。

总体来说,民国枪支管理比较严格,保证了人民可以合法配备枪支自卫,又防止枪支随便流转,造成社会危害,堪称管理有道。

10. 民国枪支管理有变化吗?

抗战结束以后,内战很快爆发。由于民间枪支太多,甚至到过剩的地步,经常被我党利用,组成大量地方游击队。

鉴于此,国民政府才对枪支管理有所改变。本来政府不限定民间每家有多少枪,你有钱买一百支也可以。但从1946年开始,国府出台《自卫枪枝管理条例》,对每家拥有的枪械数量有所限制,防止被我党利用。它规定:每人限一支。每户限两支。

另外,就是对于有犯罪前科和有匪盗怀疑的人,一律不允许发给持枪证。

对于打猎的猎户,则有所放宽,允许每个猎人有2到3支猎枪。

除此以外,政府仍然不禁枪。

11. 民国不禁枪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总体来说,这是相当好的。表面上枪支泛滥导致枪杀案多,但即便禁枪这些案件也不会减少,顶多将武器换成大刀长矛而已。

美国人有个最著名的说法:人人都有枪,就等于人人都没有枪。

2007年哈佛法律与公共政策杂志研究报告发现,世界上人均枪支最多的七个国家,年谋杀率是十万分之一点二;而人均枪支最少的九个国家中,年谋杀率却是十万分之四点四。

民间枪支很多,反而比普通老百姓被禁枪却能让犯罪分子搞到枪要好。事实证明,目前世界上主要不禁枪国家的杀人案件发生率,并不高于禁枪国家。

在民国,政府允许民间有枪,就大大提高了人民自卫的能力。在面对土匪、伪军,甚至日寇时,民众有枪就有一定的反抗能力。抗战期间,民众自行组织很多抗日武装,由于地方枪械众多,这些武装很快都形成一定战斗力,让日军不能随意行动。在抗战初期,数量较小的日军,是不敢随便下乡为非作歹的。

老萨个人认为民国不禁枪,是一种自由的象征。

枪支让人民有能力保护自己,对抗一切欺凌他们的力量,其中就包括政府。

关键词: 
栏目: 
首页重点发表: 

Theme by Danetsoft and Danang Probo Sayekti inspired by Maksi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