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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渔船扣留案延烧 台湾官方将派船巡护

台湾行政院长张善政表示,日方不应该把台湾当成软柿子有“差别待遇”,对于保护渔民公海捕鱼权益“请日本政府不要测试我们的决心”

台湾渔船日前被日方扣留一案,台日双方始终坚持立场。台官方今日召见日本驻台代表表达抗议,并称未来更将派船巡护。

马政府大动作抗议

台湾总统马英九在周五(4月29日)出席活动时再度表示“日方行为侵犯了国际渔民权益”,会被各国谴责,还以大国身份跟渔船要求保证金,是“糟糕示范”,希望日方不要再“硬拗”(即强词夺理)。

马英九说,“冲之鸟礁”并无所属经济海域,台湾渔船是在公海捕鱼。而海洋法规定的公海“六大自由”中,也包含捕鱼自由。他说,日方的动作不仅霸道,也会“受到国际谴责”,未来更不排除“国际仲裁”。

台湾行政院长张善政则持续对日方表示抗议。他在29日出席活动时高呼“不要测试台湾的决心”,说政府态度“该强硬就会强硬”,台湾渔民在公海捕鱼的权利绝对“不可退让”。

张善政认为,台湾一向表达对日本的善意,在2011年的大地震时,台湾是全世界捐款最多的国家,很不希望这种现象破坏了情谊,敬告日本“不要把台湾当软柿子吃”。

同时,张善政也对即将上任的蔡英文政府建议未来执政后,在此类问题上仍要站稳立场,别让台湾成为“软柿子”。台湾的海巡署也决定5月1日起共同派船前往附近海域执行“联合巡护”,表达不示弱的态度。

外交部召见日代表

台湾外交部长林永乐则是于29日早上召见日本驻台代表沼田干夫,当面表示抗议。在结束后的记者会上,林永乐表示今日的召见是向日方再度表示台方立场,在争议海域上希望双方能找出妥协方式,维护渔民权益。

台湾外交部长林永乐则是召见日本驻台代表表示抗议,重新表示冲之鸟为“礁”的立场,不应享有200海里经济海域

沼田干夫也向林永乐表示,会把意见转述给日方,同时也转述日本政府立场,认为台方的主张与过去有所出入。林永乐说,台湾“立场明确,从来没有承认过冲之鸟礁有两百海里的经济海域”。

林永乐再度补充,台湾与日本过去八年已签署28项协议,双方的渔业合作是不受影响的。他也认为今天会谈的气氛“还可以”。惟沼田干夫在离去时则不发一语,不愿受访。

台湾琉球籍渔船“东圣吉16号”,日前在冲之鸟礁(日方称为岛)附近作业时,被日本官方公务船扣押。在缴付了176万台币(约合美金5.5万)保证金后,日方才释放人船,但在台湾朝野引发了不小争议。

新政府吁日方克制

民进党则在29日同样发布声明,表示台日双方在达成对于争议海域的共识前,日方要克制自身,不要再对争议海域上的渔船有过度干扰的行为。而新政府在5月20日上任后,仍会与日方沟通协商,确保台湾渔民权益。

民进党也同意此时政府要全力协助渔民,并认为台日两方过去已有多次渔业谈判,应该就现有的机制积极与日方沟通,全力防范类似案件再度发生。

至于国民党,则是也由现任主席洪秀柱表达严正抗议立场,不仅认为台日对于争议海域要尽快协商“渔权大进步、主权不让步”,也期盼政府能把“冲之鸟礁”附近列入固定的护渔范围。

洪秀柱:日本不讲道理,扣船向船东“勒索”金钱。

此外,洪秀柱也批评了民进党,说其之前在“肯尼亚案”上对中方表示强烈不满,而在“渔船扣押事件”上立场软弱,讽刺民进党“逢中必反,逢日必软”。

“礁”还是“岛”?

日本外相岸田文雄则在28日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冲之鸟岛”是基于联合国海洋法所认可的正式岛屿。一旦被认知为岛屿,日本有权主张周围200海里的经济海域,对于台湾的“擅自主张”是不会予以接受。

日方也同时透过台湾等同大使级机关“日本交流协会”,向台湾方面表示日本的抗议。

台湾官方则是持续表示冲之鸟非“岛”而为“礁”的既有立场。依照台湾官方认定,“冲之鸟礁”面积仅9平方公尺,是一个“不可能住人也无法有经济自理生活的岛礁”。根据海洋法公约121条第3项规定,这样的岛礁只能有领海主权,但并无经济海域,认为台湾渔船是在“公海”作业。

而根据日方的历史记载,“冲之鸟岛”在1920年时被日本委任统治,1929年正式命为该名,1931年时“冲之鸟岛”正式编入当时东京都小笠原支厅,并于1939年开始灯塔跟气象观测站的建设。

1977年后,日方即“依据海洋法”设置12海里与200海里经济水域,最近十几年更开始一连串观测设施的建设。而不只台湾,中国与韩国都曾对此提出抗议,认为冲之鸟为“礁”而非“岛”,至今争议仍旧悬而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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