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蒋洪:只有民主才能根治腐败

日前,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蒋洪在新浪实名微博发布其第十二届全国政协第二次全体会议大会上的发言。发言提出,“只有民主才能根治腐败”。

蒋洪说,治理腐败的方式总的来看有两种。一种是内部治理,即权力部门内部自上而下的或者相互之间的制约,另一种是外部治理,即社会公众通过各种途径对整个权力部门的制约。这两者缺一不可。

蒋洪提出,单纯的内部治理有一定额局限性。首先,权力部门中不论是上下级之间还是横向之间都具有利益上的一致性。限制下级的公款消费同业也意味着限制自己的公款消费,堵住另一个部门的贪腐漏洞也意味着堵住了自己额外利益的来源。这种利益的一致性会使监督管理逐步软化、弱化。其次,谋求自身好处的可能性与权力的大小有关,权力越大谋求自身利益的可能空间也越大,而受到的约束则相对较弱。这意味着上级会比下级有更大的自我放松的激励,从而导致上行下效,监管形式化。再次,由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内部监督管理成本会很大。一时的突击也许能够承受的,但从长期来看会因代价过大而不可持续,这在实践中表现为“一阵风”,过后又逐步松懈。

对此,蒋洪说,单纯地通过内部制约来反腐可能只是治标而不能治本,可能一时见效,但不会是长效,更不可能根治。中国几千年来历代王朝兴衰史就证明了这一点,共和国成立六十多年的历史也同样能证明这一点。毛泽东就曾经说过:“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建立民主政治制度,强化外部制约,是根治腐败的长效机制。

蒋洪建议,根治腐败,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根本上清楚产生腐败的土壤。这就是民主政治制度。为此,需要将党多次提出的保障人民的保障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在实处,才能成为现实政治生活中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

蒋洪建议在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方面采取如下措施:1.修改《保密法》,在法律上明确国家秘密的范围和界限;2.将现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升为由全国人大立法的法律,明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3.实现政府各类预决算以及所有公共财产和负债状况的公开和透明;4.尽快制定和实施官员收入和财产公示的制度;5.公开各项法律、法规和政府的管理制度,不公开的不能生效。

在保障公民的表达权方面采取如下措施:1.切实采取行动,保障人们自由表达自己观点和愿望的权利,不仅要保障意见相同者,也要保障不同意见者,真正做到“言者无罪”;2.规格新闻管理制度,鼓励新闻机构全方位、多视角、多种方式的采访和报道;3.改革各类媒体和出版管理制度,鼓励畅所欲言,在宪法框架下百花齐放、百家争鸣;4.制定相关法律,保障公民的表达权不受侵犯。

在保障公民的参与权方面采取如下措施:1、保障每个合法公民参加选举和争取被选举的权力;2、采取措施让选举人了解被选举人,特别是被选举人在公共事务上所持的观点和主张,让选出的代表能够真正反映社会公众的愿望和要求,并对选民负责;3、人大代表专职化,并配给与之职责相适应的工作团队;4、理顺人大与一府两院之间的关系,使之真正成为宪法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

关键词: 
栏目: 
首页重点发表: 

Theme by Danetsoft and Danang Probo Sayekti inspired by Maksi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