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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武威记者被抓事件显示党仍比法大

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日前对《兰州晨报》记者被抓事件发表回应,称该记者被逮捕是因其涉嫌敲诈勒索多家单位和个人共计5000元人民币,但否认民警执法存在错误,只是“不规范”。此前,甘肃武威警方以涉嫌嫖娼拘留了该记者。中国法律专家指出,此案明显是警察先抓人后找证据,完全不符合司法程序,与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提出的“依法治国”的目标仍相去甚远。

甘肃检察长称被抓记者涉嫌敲诈勒索

3月7日,甘肃官方在媒体的再三逼问下对甘肃武威警方抓捕《兰州晨报》记者张永生事件做出回应。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在当天甘肃参加全国“两会”代表团举行媒体开放日活动后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称“武威警方抓记者”事件已有定论。

他表示,《兰州晨报》记者张永生被抓是因其涉嫌四起敲诈勒索案。他说,“这4起都有证人证言及同步录音录像相互印证,本人也供认不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张永生涉嫌敲诈勒索4起事实不只是针对政府部门,所认定的共计5000元的涉案款也全是现金。”

警方最初以嫖娼抓记者张永生

这一说法与此前武威市凉州区警方的说法不同。今年1月7日,《兰州晨报》记者张永生和另外两名兰州驻武威记者被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区分局以涉嫌嫖娼行政拘留。但几天后,凉州分局称这三名记者涉嫌敲诈勒索他人财物,被刑事拘留。1月25日,凉州区检察院决定,三名记者涉嫌敲诈勒索罪,除张永生被批捕外,其余两名被移送起诉、继续侦查,后被释放。

对此,路志强表示,张永生最早是以涉嫌嫖娼被抓,但目前认定嫖娼事实不清,武威当地公安机关已经对其作出国家赔偿,金额为1098元。张永生已经领取了这笔补偿款,而相关民警也遭到处罚。但路志强强调,抓捕张的三名民警“不存在执法错误,只是执法不规范。”

先抓人,再找证据、安插罪名?

武威记者被抓事件一直受到海内外媒体和舆论的广泛关注。据新浪新闻报道,1月28日晚《兰州晨报》撰写了《致武威市凉州区委政法委的一封公开信》,阐述该报社了解的情况。公开信称,案情存在诸多疑点,武威公安可能存在“钓鱼执法”。报道引述多名《兰州晨报》员工的话称,张永生多次被当地公安系统和宣传系统人员威胁,要求撤销所发稿件。这封公开信亦指出,张永生是在报道现场被警察带走的。但甘肃官方否认这一说法。

目前在美国哈佛大学做访问学者的知名中国维权律师滕彪对美国之音表示,从媒体上了解到的案情来看,整个过程显然是有问题的。他说:“先以某一个罪名抓人,后来又发现证据不足,然后再临时改换罪名。再给所谓的‘国家赔偿‘。这都是非常奇怪的。”

为5000元折腰?

对于甘肃官方对“武威警察抓记者”事件给出的说法,中国媒体和网民仍然认为无法消除民众的疑惑。《搜狐社论》认为,官方的说法是在新京报记者再三追问下才公布的。此外,所谓“敲诈勒索”案件的时间从2009年到2016年,四起案件总计涉案金额才区区5000元。“事件与借的反差,让公众怀疑这是否对‘事实不清’的那次嫖娼的某种挽回颜面举措?”

网名为@智勇在线的网友在新浪微博上发表评论说,“没有证据证明嫖娼,公安竟然就盖个嫖娼罪名抓人;6年敲诈勒索都多个单位和个人5000元?这不仅仅是你们说涉案金额低的问题,公安检查在调查到期抢夺案件时5000元都不稀罕的情况下,却为此事大动干戈。这敲诈勒索多人是不是栽赃嫁祸的也要打个问号。”

还有网名为@蜗牛背石头的新浪微博用户表示,5000元的涉案金额让人难以信服。“七年了,敲诈多个单位和个人,才五千元?你当记者是讨饭的?还不如我儿子的压岁钱。”

甘肃检察长路志强回应说,对于张永生6年涉案金额5000元是不是少的问题,社会应该有个正确认识,“根据最高法和最高检关于敲诈勒索的有关法律依据,敲诈2000元到5000元就属于数额较大。利用或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人员(身份)的,数额减半。因此张勇折涉嫌敲诈勒索已够连标准。”

但滕彪认为,该案件的处理不符合正常的司法程序,政治操作的痕迹明显。“类似这样的案件,往往都是先抓人、再找证据,再安罪名,完全是一种政治操作,而不是再找到充分的证据之后,再去定性、立案、抓人。”

滕彪表示,该记者很可能是因为报道得罪了当地官员而遭到报复。香港南华早报3月7日援引一名消息人士的话报道说,“三名记者被捕之前,与当地宣传部门关系紧张‘由来已久’。张永生被捕之前不久,曾向他的同事透露,自己收到过来自地方公安部门的威胁,警告他不要发表某些报道,但张永生还是提交了有关报道。”

1098元的国家赔偿如何发放不得而知

甘肃检察长路志强也没有交待那笔1098元的“国家赔偿”是如何发放的。1995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其中包括“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路志强表示,“张永生在取保候审后不久就已经领取”了1098元国家赔偿,但没有解释赔偿的要求是否是张永生自己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路志强是在新京报记者再三追问的情况下才接受采访阐述官方立场的。在3月7日上午甘肃代表团举行的媒体开放日活动中,甘肃省委书记、全国人大代表王三运被在场记者追问他对“武威警察抓记者”事件的看法。有中国媒体报道说,“王当场‘冷脸’,没有回答”,最后只说“时间到了”,就转身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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