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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好了,书籍是人类通向犯罪的阶梯

我年轻的时候,经常思考“如何活得像个人”,并且还把它们写成文字,投给报纸杂志,只可惜每一次都石沉大海。后经高人指点我才明白,写作和出版这些张扬“人性论”的文字那是违法的,即便只是买来躲被窝里自己看看,也涉嫌“购买贮存非法出版物”。好在我觉悟得早,不像袁裕来律师,明明已经在国保那里挂上了单,居然还明目张胆地网购《我想活得像个人》、《蔡英文绕不绕得过中华民国》等台版书籍,没听说过“党性泯灭、人性猖狂”的判词吗?不知道中华民国是不存在的吗?真是no zuo no die (网络流行语:不作死就不会死),难怪书没到手半路便被有司查扣了。

作为一个“法治国家”的执法部门,宁波市公安局、文化局的阿sir们无疑是称职的。虽说半道扣书、私闯别人办公室多少有点那个啥,但考虑到我国向来没有“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传统,这压根不算个事。况且人家执法部门说了,只是以“异地原物”的方式“先行登记保存”,至于那14本书是否属于“非法出版物”,还要等宁波市相关机构出具专业鉴定结果。所以我觉得,对袁裕来这事,做什么技术层面的法律分析都是多余的,结果只可能陷入“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说政策”,鸡同鸭讲的情况。真正有讨论价值的,倒是执法过程中某位阿sir的那句精辟点评。

据袁裕来事后介绍,他购买这些书的原因是想多读些书,“拓宽视野,‘习马会’上提倡两岸文化交流,作为律师,我也应该多了解一些,可是竟然还有个人(执法人员)跟我说‘你这些相当于摇头丸、毒品’”。将图书比作摇头丸、毒品,这尼玛太有创意了。但要我说,论危害性,摇头丸、毒品哪里能和书籍相比,前者的毒性是具体的、可界定的,而后者的危害则要隐蔽、复杂得多。正所谓“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书籍一旦出版,作者就丧失了对它的最终解释权,即便是那些官方编写发行、通体正能量的“主旋律图书”,到了某些人那里也能读出反动的意味。

这可不是开玩笑,说个千真万确的事:如同大陆第一代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大都是红色子弟一样,1989年在平壤街头贴出大字报猖狂攻击伟大领袖的,也是北韩的红色高干子弟,甚至两者的观念转变历程都惊人相似,皆因受到了某些不该读的书的影响。所不同的,中国同志是因为读到了内部发行的西方反动名著,俗称“灰皮书”,而北韩同志读的则是内部发行的马恩原著。这让我想起了大文豪“低尔基”的一句话:书籍是人类通向犯罪的阶梯。

我不知道北韩同志是被马恩原著中的哪些论述触动的,是不是《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那段“你们赞美大自然令人赏心悦目的千姿百态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散发出和紫罗兰一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我只知道,如今在社会主义北韩,人们是读不到马恩原著的,就像如今在社会主义中国,政府一天到晚都在忙着查禁这本书,下架那本书,全心全意不让人民读到书,读好书。公仆,你们真是辛苦了!

最新被宣布下架的是已故高华教授的书。当然,不是那本最有名的《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那书在墙内从来就没有存在过,而是其遗著《革命年代》。说来惭愧,虽然久闻此书大名,但我一直没来得及买来一读,不过我看过另一本先一步被查禁的书——秦晖教授的《走出帝制》。由于该书之前已被宣布为禁书,所以我是带着“寻觅大毒草”的目的去看的,但看了半天,整本书都看完了,愣是没看出书中有什么问题。想来还是我的道行太浅了,但既然政府查禁它,那肯定有查禁的理由,于是我毫不犹豫地以三倍于原价的价格把它给卖了。

出手了这本书,我又开始对自己的书架进行清查。结果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里面居然藏满了各种应该被下架查禁的书。比如,《毛泽东传:真实的故事》(境外出版物)、《极权主义的起源》《独裁者手册》(政治影射)《卑微的套套——安全套进化史》(色情)。另外,鉴于《解放军报》撰文批评“桃园三结义”贻害无穷,电视剧禁止姐弟恋的新规,诸如《三国演义》(小圈子主义)、《水浒传》(宣扬暴动)、《红楼梦》(宝钗姐弟恋)等,似乎也不再适合叫“名著”了吧?

还是打住吧,继续列下去就涉嫌报书单了。再说了,报书单也是要有资格的。平头百姓还是搬把椅子坐一边,安静地去读《之江新语》,当然最好胸前再别枚领袖像章,外加一副写有“同心共圆中国梦”字样的背景展板……哦,这画面太美,我不忍直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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