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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庭基本判定全部被告有罪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人大会议上作工作报告,2016年3月13日。REUTERS/China Daily

据今天公布的中国最高法院的年度工作报告内容,2015年,中国法院起诉的案件中,几乎100%的被告被认定有罪,法新社报道注意到,这一情况是在北京承诺减少冤假错案的数量之后。报道指出,中国司法体系名声不好,被指滥用职权,特别是警察和国安刑讯逼供。人权组织指责中国司法是在党的领导监督下的司法程序,所有的维权活动人士都被会认定有罪。

据报告,2015年,有1039人被中国的法院“发现无辜”,不过,有1232000名被告被定罪,定罪率达99.92%。在2014年,778人被认定无罪或释放,而1184000人被判刑。

近年来,中国舆论对一些司法错误的不满高涨。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取消了死刑。今年二月,被控谋杀罪,并且已经关押了20多年的五名男子获得无罪释放。

据报告称,在2015年法院“更正”了1357个案例的审判,不过报告只列举了三个案例的具体情况。

中国最高法院院长周强称,中国对此“必须吸取教训”,必须改善机制,尽早防止或纠正不实的指控。周强还表示,中国将深入实施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严惩煽动分裂国家、暴力恐怖等犯罪。

法新社指出,北京已经承诺实行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并试图限制地方当局对法院的影响力。

另外在今天的人大会议上,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的工作报告称,检方2015年立案侦查令计划、苏荣等41名前省部级以上官员,并起诉周永康、蒋洁敏、李东生等22名前省部级以上官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说,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关於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

会后记者会上,针对贪腐“大老虎”的量刑问题,最高检察院发言人表示,法院要依涉案金额、犯罪情节,综合考虑全案情况做量刑处理,不会只看金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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