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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协委员呼吁减少甚至取消电视认罪

中国最近多次出现在电视人认罪的情况。

对于中国最近多次出现在电视上认罪的情况,中国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协副会长朱征夫呼吁减少甚至取消让犯罪嫌疑人电视认罪的做法。

朱征夫接受《财新》杂志记者专访,他指出,犯罪嫌疑人在电视上认罪,并不等于真的认罪,更不等于真的有罪。若犯罪嫌疑人真心认罪并有证据支持,说明侦查工作卓有成效,但若特意安排犯罪嫌疑人上电视认罪,则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和司法公正。

朱征夫质疑了这种认罪方式的合理性,表示犯罪嫌疑人亦有人格尊严。而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失去人身自由后上电视认罪很有可能是迫于办案机关的压力或者受到取保释放或从轻处罚的交易条件的诱惑。

朱征夫看来,此举唯独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真的有罪。一方面,这种方式容易导致“舆论审判”,让犯罪嫌疑人在电视上认罪,再经过媒体传播,会误导公众认为犯罪嫌疑人就是有罪的。在此情况下,如果证据不能支持,法院依法判无罪的压力就更大了。

他还指出,与此同时,在侦查阶段让犯罪嫌疑人在电视上认罪,就有明显的迫使检察院将案件提起公诉、迫使法院做出有罪判决的倾向。

在最近一段时间,中国多次出现犯罪嫌疑人在电视上认罪的情况。

日前,北京维权律师张凯被迫在电视上“认罪”,承认“违反国家法律,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指出,强迫公民在电视上公开“认罪”不但违反了法制原则,也违反了中国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条款。

香港铜锣湾书店案中,今年1月17日,中国中央电视台与新华社首次播发桂敏海的“认罪”内容。

被中国当局逮捕的瑞典人权活动人士彼得•达林最近也在央视上“认罪”。

《经济学人》文章指出,最近在中国出现的公开认罪悔过的浪潮,其主因是政治,是习近平政权下主导的政策。认罪和悔过植根于共产党历史,是革命领袖的统治手段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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