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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杀者潘晓英

1970年4月潘晓英出狱后与女儿合影。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志》第42页有这样的记载: “1967年6月上旬,县公安部门在独山城内破获反动组织‘独手并联’案件,组织人员全部落网。”

第44页记载: “1970年4月15日,本县在县城召开公审大会,判处5人死刑。”[1]

《中共独山县历史大事记》第74页这样记载: “(1967年)6月上旬,县革委治安保卫领导小组,在独山城内破获反动组织‘独手并联’,其成员全部落网。”[2]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志·第28卷·公安志》第95页记载: “(1967年)8月,独山县公安机关破获以杨顺荣、袁恒铭为首组织的反革命集团‘独手并联’案。该集团自1967年3月开始组织活动,以‘反毛倒共’为宗旨,积极与台湾国民党联系,阴谋组织武装暴乱。破案后,反革命集团骨干分子被依法严惩。”[3]

这就是“文革”十年中贵州省独山县最为轰动的反革命案件,主要成员有杨顺荣、袁恒铭、王雄、蒙锡伦、周华林、韦志祥、陆志刚、潘晓英和毛林,其中杨顺荣、袁恒铭、王雄、蒙锡伦和周华林于1970年4月15日被枪决,韦志祥和陆志刚被判有期徒刑,潘晓英被判有期徒刑五年,监外执行,带上“反革命”帽子回农村监督劳动。

2013年8月21日上午,潘晓英在独山县基长镇街上家中热情接待笔者一行,详细讲述她的经历。

潘晓英,1934年生,因其两个哥哥夭折,父亲潘大庭就把她当男孩养,并教她练武。父亲虽然是土匪,但有点文化,重视知识,父亲教她练武的同时,还送她去念私塾,所以潘晓英略通文墨。

解放军打到独山时,其父任地方自卫队队长,与解放军武装对抗,还活捉了一个解放军侦察兵关在她家。解放军攻得很猛,她父亲和一帮土匪撤到山上去了,潘晓英和她母亲就商量着把解放军侦察兵放了。侦察兵不识路,请潘晓英送一程。临别时侦察兵问她姓名,她不说自己的名字,而说是潘大庭的女儿。后来那个解放军侦察兵叫她动员父亲投诚。她父亲有点头脑,不光做匪,还做些生意,置了不少田产,田、土、山林共有600公顷,解放初她家被划为地主。为了感谢她家的救命之恩,侦察兵为她家说情改为富农。因担心她父亲在“镇反运动”中受到严惩,侦察兵指派她父亲到广西去修公路,两年后才回来,使她父亲躲过了“镇反运动”,得以活到86岁长寿而终,而他手下好几个土匪都被枪毙了。解放军喜欢到潘晓英家,至今潘晓英仍然记得那支部队叫153团,有个叫牛(音或刘)政委,有个解放军叫董国真(音),还有个女的解放军叫李珍云(音)。[4]

解放初潘晓英因能识字还协助解放军搞土改。153团离开时牛政委要带她一起去当兵,因为父亲到广西修路去了,弟妹又小,母亲不肯放她走。要是去了就不受这样的磨难了。

潘晓英第一任丈夫姓陆,结婚才6个月,腹中小孩还没出生,丈夫就因为私藏枪支被判刑10年;第二任丈夫姓徐,住独山街上。因杨顺荣的母亲是她丈夫的亲姑妈,所以她就和杨顺荣家来往密切,然后和杨顺荣的朋友袁恒明、王雄等人也很要好。潘晓英有点文化,常看些书报,有点“嘴巴多”。杨顺荣是高中生,袁恒明是师范毕业,王雄、蒙锡伦都读过书,大家在一起常常“高谈阔论”,丈夫没什么文化反而不大说话,所以她就这样被牵连进去了。

大概是1967年6月或7月,潘晓英在黔东南榕江县的一个建筑工地上帮人家煮饭,还顺便带一些药材卖钱。一天,所住独山街道办陈××带几个红卫兵来抓她,说她参加了反革命组织。回到都匀住下,因平时和陈××关系较好,陈××就跟潘说,有什么东西要带回家的可以让她帮忙带回,恐怕回到独山就回不成家了。原来王雄、杨顺荣他们已被抓了,大概街道办陈××知道事情严重,所以这样说。潘晓英感到事情不妙,就带着没有卖完的药材乘夜逃走了。

靠这些药材(三七),潘晓英乘火车沿途叫卖维持生计。早在五十年代,潘晓英就利用通铁路的便利条件在火车上做生意,卖苦丁茶、药材、买卖粮票等,走南闯北,知道怎样讨好乘务员,帮她们打扫卫生,给她们一点钱物。过“粮食关”她们寨子死绝6户,其他多数人家都有人饿死,而她家8口人吃饭,靠她在火车上做小买卖全家得以活命。

大概是1967年10月份,她在广州卖完货后坐94特快回到桂林附近,火车上有几个独山县来的红卫兵(大概是出去串连)认出了她,把她扭住。潘晓英死不承认自己是贵州人(独山靠近广西,说话差不多)。结果被拉下桂林站送到桂林第二监狱关起来,一个多月没人管没人问,又不肯放。她想长期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再说也不知道牵连的那个案子严重到什么程度,于是想回家再说,反正自己没参加过什么反革命,回去说清楚或许就没事了。于是就向管理人员承认自己是贵州独山人。第二天独山就派公安来接她了。

回到独山,潘晓英和其他“独手并联”成员一直被关到1970年4月五个主要成员被枪毙为止,期间他们经常被组织出来参加劳动,开大会经常被揪出来批斗。潘晓英一直不承认自己参加反革命组织。

开宣判大会那天,只拉走要枪毙的那5个人和潘晓英共6个人,其他同案的韦志祥、陆志刚都没有去。潘晓英以为这次死定了,所以出发前梳洗整洁,穿戴整齐。大会只宣布那5个人死刑立即执行,没有念到潘晓英的名字,但是又把她拉上囚车和王雄他们一起上刑场,当时潘晓英没想到是陪杀,以为就一起被枪毙了。从囚车上拉下来后,王雄他们5个人跪成一排在前面,王雄在中间,潘晓英跪在王雄身后约两米距离。向王雄开枪的行刑者就站在潘晓英身后,所以潘晓英亲眼目睹他们一个个倒下。她说,王雄除被捆绑外,还上脚镣,脚下还绑上两个“八磅锤”以防他再逃跑,其他人都没有。王雄的确两枪没倒,后来应该打七八枪以上;没见到铁丝穿锁骨。王雄挨的最后一枪是用手枪打的,然后就被掀下坎。

潘晓英以为最后轮到自己,却又被拉上囚车回来,这才明白自己只是陪杀。

第二天,管理人员向潘晓英宣布判有期徒刑五年,监外执行,并带上“反革命”帽子,接着就放她出去。知道自己只是陪杀后,潘晓英确定上面找不到自己参加反革命的证据,更加理直气壮认为自己无罪。想起自己坐了三年多冤狱所受的侮辱和陪杀时的绝望,觉得自己已经死过一回了,什么都不怕了,要讨个说法,坚决不出牢房。

潘晓英因为在火车上做小买卖,也就是“投机倒把”,很多国家工作人员都托她到外地买了不少东西,包括很多公安人员,连县法院院长郭×都认她做干妹。不过这时法院好像靠边站,宣判不是以法院的名义,而是以军管会的名义。在被关的日子里,潘晓英经常在牢里练拳,凡是送来的饭菜都吃个精光,可能也得到以前帮过忙的公安人员的关照,除了那次在中学批斗拖伤民兵挨打之外,在牢里也没受什么折磨,所以身体还好。

赖在牢里十多天后,公安局拿她没办法,只好去找她的干兄长——法院院长郭×来做她的工作。郭×劝她给当官的一个台阶下,反正牢不该坐也坐了,还是早点回去跟父母女儿团聚。于是潘晓英才出来。

潘晓英回到家,丈夫徐×也像她当年被上面动员跟“反动分子”的第一任配偶“划清界限”一样,早在她被抓后的第二年就被迫离婚了,好在女儿还在,休息几天后,她就带着女儿到照相馆去拍了张出狱纪念照。

该案有几个奇特的地方。

首先是名称奇。“独手并联”的名称暗含深意。“独”就是独山,“手”就是他们发展的成员以手工业者为主,“并联”就是联合起来。经过破解,“手”就是“毛泽东”的“毛”字的反写,意为“反毛”;“并”字像“共产党”的“共”字的倒写,意为“倒共”,所以“独手并联”就是“反毛倒共”,当然是反革命集团无疑。

重要成员毛林,被认为是摘取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彪两人姓氏而成,毛林被强迫改名为毛真祥(音),后又改叫毛宁(当地方言“林”“宁”同音),但“宁”又有“列宁”之嫌,最后还是改回毛真祥。林彪死后,大家又叫回毛林。

其次是主要成员的经历传奇。

主要成员王雄,被枪毙时大概40多岁(潘晓英说是58岁),广西梧州人,解放前曾当过国民党宪兵,据潘晓英说他在老家有妻女,可能是因为历史问题不敢在老家生活,到贵州独山投友在建筑工地上做工谋生,是技术工人,在独山有一同居女子。传说其力大无穷,武功高强。在建筑工地上,一般的建筑也就是两三层楼,当时不用升降机,别人上楼每次只能扛一包水泥,而王雄左右两边胳肢窝各夹一包水泥仍健步如飞。王雄被抓后还越狱逃跑(传说还用胳肢窝夹着一个犯人一起逃),在铁路上面一个天桥上等火车过来时一跃而下落在火车上,上演“铁道游击队”惊险传奇的一幕,后来在都匀小围寨被抓回。王雄被枪毙时身中两枪未死,每中一枪都前扑一下,接着又挺胸昂首而跪,第三枪才倒地不起。时独山县城万人空巷,刑场上观者如潮,至今很多人都能记得那个神奇的场面。袁恒明的妻子跟着囚车沿途烧香路祭,被喝斥制止。行刑中,其他4人都是一枪就倒,后补两三枪,只有王雄一人被打了10多枪。

后来民间更有人说王雄能飞檐走壁,突然发力能挣断绳索和手铐,枪毙时用铁丝穿锁骨等等,越传越神。

潘晓英是该案唯一的女性,其父亲曾是当地一土匪头目,会武功。潘晓英长到十四五岁,已长成漂亮少女,能骑在奔跑的马背上打枪,远近闻名。别人挑水用扁担,她用两手提来练臂力,所以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她“投机倒把”做生意,两手各提100斤左右的货物上下火车不用人帮。在独山中学的一次批斗大会上,大会主持人厉声大叫:“把反革命分子潘晓英揪出来!”接着4男2女6个身强力壮的民兵把已被捆绑的潘晓英从会场外揪着快速冲进会场,他们狠狠地扭住她的头发,痛得她眼珠子都快爆了。她满腔怒火,突然萌发要整这几个民兵的念头。临到主席台前,她奋力往后抵抗一阵后猛然往前一倒,把这6个民兵同时拖倒在地,民兵受伤,当然她的伤更重,现伤疤还在(她当场招致一顿暴打)。会后人们更相信她有武功了。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贵州独山县书法家协会主席郑德富先生跟笔者说,他当年经常被叫去写死刑犯背后的插牌,比如“反革命集团主犯×××”。郑德富先生跟“独手并联”主犯杨顺荣和袁恒明都很要好。他说杨顺荣和袁恒明多才多艺,袁恒明的漫画作品曾在报刊上公开发表,杨顺荣是独山花灯剧团的,主要搞创作。

1967年的一天,杨顺荣和袁恒明来到郑德富家,好像有什么话要说,但最后还是没有说就走了,没有多久他们就被抓了,不知是不是来邀约郑德富参加他们的组织。杨顺荣、袁恒明他们被关那几年,还经常被管理人员带出来帮助写标语。要枪毙他们之前还把他们的犯罪材料发给各个单位讨论征求意见,叫做“群众专政”。当时郑德富在文化馆工作,亲自参加过讨论。他还记得材料上说袁恒明认罪态度好,有悔改之意,建议判死缓。但各个单位讨论后,因担心被扣上“同情反革命”的罪名,群众都纷纷表示“不枪毙不足以平民愤”,于是这五个人被判死刑立即执行。

改革开放后,大量冤假错案纷纷得到平反,但“独手并联”反革命集团案没有在平反之列。很多人都劝潘晓英去申请平反,甚至公安局里的一些熟人都这样建议。潘晓英却说她懒得申请了,理由是:“我不是共产党员,不存在恢复党员身份的问题;我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工资,不存在工资补偿的问题;牢房已经坐过了,平反能消掉吗?再说群众没有对我另眼相看,不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开会批判斗争,这就够了。”所以至今潘晓英的“反革命”帽子还没有摘掉。

“独手并联”真的是“反革命”组织吗?我们都知道1967年正是“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的时候,各种造反派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就独山县而言,1967年初就有“红色战团”、“千钧棒”“东方红”“丛中笑”等光怪陆离的红卫兵造反派组织出现,“独手并联”是不是仅仅是一个造反派组织呢?据说“独手并联”有一套什么“纲领序言”、“决议”、“团结起来,担负起国家兴亡的重担”等反动文件,当事人潘晓英连“独手并联”是什么意思都不明白,更没听说过什么“反毛倒共”。这几个人真的有颠覆共产党执政的胆量和行动吗?我们都知道“反革命”是什么概念,也知道1970年的“一打三反”运动是在中共中央直接领导下,全国几乎同时进行的一次“依法”处置政治犯的运动,是“文革”十年间“依法”枪决“反革命分子”的集中期。枪决“独手并联”5名主犯是不是当地政府为响应中央号召杀人凑数?

这,或许将永远是一个谜。

【注释】

[1]独山县地方志编撰委员会编,《独山县志》,贵州人民出版社,1996年5月,第42页、第44页。

[2]独山县党史县志办公室编,《中共独山县历史大事记》,准印号:黔新出【图书】2009年一次性内资准字第235号。

[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志第28卷公安志》,贵州人民出版社,1999年12月,第95页。

[4]后来笔者查历史资料,解放独山的是解放军第17军51师153团,但政委是何舟,于1950年10月至1951年2月兼任独山县委书记。潘晓英说的牛政委是否副政委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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