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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美学生凌虐同学案最高服刑13年

三名中国留学生杨雨涵和章鑫磊、翟云瑶

(博谈网记者苏智敏报道)震惊中美两国的留美学生凌虐同学案件,涉嫌凌虐和绑架同学的三名中国留学生翟云瑶、杨雨涵和章鑫磊,于1月5日和检方达成认罪减刑协议,三人将分别获刑13年、10年和6年,服刑期满后将被驱逐出美国,于2月17日正式宣判。

认罪协议避免终身监禁

去年3月,在美国就读高中的十几名中国学生,因争风吃醋将两名女同学绑架到公园,对其进行长达近七小时的折磨,包括扒光衣服、烟头烫乳头、强迫吃沙子、剃掉头发逼受害者吃掉等欺凌手段。据了解,参与此案的共有12人,有7名学生已被抓捕,除了上述三名学生外,另一名逃亡的成年学生陆正(音译)于去年12月9日才被捕,剩下三名学生因未成年,警方没有公布姓名。

去年的起诉书显示,3名被告留学生共受到6项绑架指控、2项折磨虐待指控和4项人身侵害指控,累计罪名达12项,仅折磨罪最高就可判终身监禁,而折磨罪在美国十分罕见。

由于此案若变成陪审团审理,检方将不会撤销起诉中的折磨罪,因此检辩双方达成认罪协议,被告放弃上诉,检方撤销折磨罪。

据《世界新闻网》报导,现在三人的罪名和刑期分别为:翟云瑶犯有绑架罪,获刑八年;严重人身伤害罪,获刑三年;攻击罪获刑一年;攻击导致的严重人身伤害,获刑一年,相加后共13年。

杨雨涵犯有绑架罪获刑八年、攻击罪获刑一年、使用暴力工具攻击罪,获刑一年,共计十年。章鑫磊犯有绑架罪获刑五年,攻击罪获刑一年,共计六年。

但是在宣判之前,每被关押一天,要按服刑两天计算。因此正式服刑后,刑期只剩75%。翟云瑶实际服刑将不满八年,杨雨涵不到五年,章鑫磊则为三年多。

另外,二名受害者虽然都对施暴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但按美国法律,父母没有责任为已成年的孩子承担民事诉讼赔偿,而翟云瑶在内的四名成年被告(包括陆正)并没有财产,待服刑完毕后,将被驱逐出境。另三名未成年被告的父母,则要负起赔偿的责任。

法律概念淡薄

由于在中国,校园欺凌事件曾出不穷,解决的办法都是批评教育为主,或是双方赔偿合解,犯罪成本极低甚至没有成本。因此案发后,被告们似乎意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据《新浪网》报导,有知情者透露,翟芸瑶和章鑫磊第一次出庭时就懵掉了,他们并没想到自己会坐牢。

这些留学生的父母,也有类似反应。一些涉案小留学生的家长认为,自己的小孩只是在场并没有动手,因此对指控和通缉感到不解。

而被告之一的章鑫磊原先也坚持认为自己无罪,因此要求父母要将官司打到底。章鑫磊表示,他只是在受害者被绑架时,负责开车。折磨发生时,在一边围观吸烟,并没有动手。用来剪被害人头发的剪刀,也是在翟云瑶的要求下,他回家去拿的。

涉案学生的父母中,还有一名学生家长因涉嫌贿赂证人而被抓。

面对校园霸凌,美国的处理方式显得严格,引来中国网友的认同。在这起案件担任被告辩护律师的邓洪,去年接受《华商报》采访时指出,如果事情闹大,中国家长总是用钱或靠关系解决,法律概念淡薄。邓洪认为,严重的霸凌事件对中国社会的未来可能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如果在学校受到不公对待,在走向社会后也很难公平地对待他人。

美国立法遏止校园霸凌

同时也是洛杉矶县警察局华人顾问委员会法律顾问的邓洪律师,他向媒体解说美国如何处理校园霸凌。

上世纪八十年代,美国学校霸凌事件十分很严重,而这来自于:1、当时的家长并不太介意;2、孩子喜欢玩暴力电脑游戏,缺少社交训练;3、多元化的美国社会,一些孩子会欺负残障、不同肤色和宗教的同学;4、美国宪法赋予民众持枪权利。

美国校园血案中,持枪报复的枪手被发现是校园霸凌案件的受害者,使校园霸凌问题开始被关注。

美国法律为此加强了校园霸凌的刑事惩罚,所有参与者都要“连坐”判重罪。如果后果严重并且有前科,即使未成年也可当作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按成人犯罪定案、量刑。若小孩未成年,其父母也要一同进入司法程序,甚至会转移监护权或上训导课。

同时校方若发现有霸凌事件,必须举报、调查、干预,重者开除学籍。曾有一例是家长发现学校没报警,该校校长因此被开除。

霸凌事件中,围观的同伙,不会因是从犯而降低量刑,仍会面临与主犯一样的重罪。

邓洪认为,这些完备的立法,帮助美国在过去十年里,有效地遏止了校园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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