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新疆原副主席杨刚受贿千万获刑12年

杨刚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周三(20日)以腐败受贿罪判处前新疆高官杨刚12年有期徒刑,并没收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宣判说,杨刚受贿达近1400万元人民币,但鉴于他认罪态度良好,并退交全部“赃款赃物”,因此从轻处罚。

杨刚因曾任新疆前党委副书记,与前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关系密切而备受关注,王乐泉被指是被判囚终身的前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副手。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4月至2012年下半年,杨刚利用其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党组书记、副厅长、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新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产品经销、获取开发项目、工作调动、职务升迁等方面提供帮助。

中国媒体报道说,杨刚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直接或是通过他的妻子和儿子间接收取巨额贿赂。

对杨刚的调查在2013年就已经开始。

杨刚也是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开展大规模反腐行动中落马的又一位高官。

自反腐以来,已经有大大小小数百名官员由于腐败和违纪被查,其中还包括一些逃到海外的贪官回国自首或是被捉拿归案。

前不久,中国国务院台湾办公室副主任龚清概因“涉嫌严重违纪”也遭到中共中纪委组织的调查。

与此同时,上海首名落马的省部级官员——副市长艾宝俊被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双开”,预料将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

中纪委星期二(1月19日)发表公告说,艾宝俊有“对抗组织审查”、“收受财物”、“搞权色交易”等问题,经中共中央批准,对其开除党籍公职,移送司法处理。

栏目: 

Theme by Danetsoft and Danang Probo Sayekti inspired by Maksi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