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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严=生命:千万不要低估“琐事”的相互尊重

笔者坚决不支持废除死刑,至少在中国相当长时间不宜废除死刑,因为我们必须为反人类犯罪留一个去处。但是,笔者更反对,不问青红皂白,一见凶杀案就齐齐吼“罪该万死”。对每一起凶案的社会性多维度反思,不是为了影响司法判决,而是检讨国家、公众和人性的集体责任。因为任何个案都不是孤案,都与其产生的环境有不可割舍的联系。

生命高于一切。这是国人最普遍性的认知,因此,中国人就特别怕死,即便灯干油尽也要再挣扎两下,甚至还死不瞑目。一听说哪里出了凶案,马上就吐一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似乎消灭一个杀人犯,自己也就安全了。一听说哪里公交车被点燃了,马上吐一句“冤有头债有主,出门左转啥啥的”,似乎既把自己撇清了又能阻止下一辆公交不被烧了。这就是典型视他人(尤其犯罪人)的心里苦难与己无关,漠视公义也就更加当然。

如果笔者说一句“尊严高于生命”,估计全国人民都想揉碎我,因此,为了安全起见,我只能说:尊严=生命。尽管还是没有消除风险,那也得说下去。

杀人偿命的心里逻辑是一种以命换命的同态复仇正义感,自然杀人必须偿命,那杀猪呢?也许你觉得这是一个非常荒唐的质问,但至少下意识承认人命与猪命不一样。同样都是命,人命与猪命的区别究竟在哪里?废话,那当然是因为人命高贵,那继续问,人命究竟“贵”在哪里?由于回答“人权”是个敏感词,那就暂时回避,另一个词也是一样,因为人命有“尊严”,所以人命就比猪命高贵。换句话说,假设把“尊严”从人命拿开,我们不但可以杀人,甚至还可以谈笑风生像吃猪肉一样吃人肉。哈哈,是不是有点毛骨悚然!这在社会伦理学上告诉我们一个真理:人,活的就是一份尊严,尊严就是人的命,践踏生命是践踏尊严,反过来,践踏尊严同样是践踏生命。

啥叫尊严?中西方的理解就不是一点半点的差别。西方人秉持“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是上帝的宠儿”的信念,这就叫普世精神,因此,平等和促进平等就是西方人的尊严。扎克伯格的裸捐,在美国就是一件根本不值一提的破事,但在中国却成了持续热议的惊天大事。中国人在想:“450亿美金给我多好啊,我就可以光宗耀祖啦,我就可以做人上人啦,我就可以活出个人样啦”。哈哈,这就是中西方对尊严的理解差别。中国人的尊严就是面子,就是专门制造不平等活出自己超越他人的优势,这就是中国人的尊严。巴菲特完全是靠“挣钱”成就自己的一生,但为啥最终又裸捐?这在中国人看来就是“一辈子白干了,一捐回到了解放前”。因此,在450亿美金和一条人命做选择,中国人别说宁愿捐一次命,就是捐千百次命也万万不会捐出450亿美金,不信就去富士康楼下坐坐。一边说生命高于一切,一边却要钱不要命,这都是因为国人把面子(超越他人)理解为尊严,国人之所以会这样理解生命与尊严,这实在不能怪具体的国人,而是背后深层环境原因导致的结果。相关分析请友友参见笔者另外两篇文章:《没有祖国:玩裸捐比玩裸奔更难堪》和《自由何其贵:让你起舞让你飞》。

把促进平等当尊严(普世信念)与把制造不平等当尊严(等级信念),请问哪一种尊严认知才是对生命的尊重?前一种是不但自己有尊严也让他人有尊严,人伦学称之为感同身受,这就要求人与人要相互尊重。后一种是只要自己有尊严哪管他人如何难堪,这是把自己的尊严建立在他人丧失尊严基础上,于是就要求以德报怨和心生隐忍。这两种尊严观与生命的联系是什么?很显然,普世尊严观是将尊严与生命共存而人人等价,等级尊严观是将尊严与生命剥离而分级论价。哈哈,于是,等级社会人人都把尊严当做一张手绢,有时放在脑门高高在上,有时放在前胸配风景,有时放在裤兜擦鼻涕,有时放在杂物箱用来给皮鞋开光。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人对尊严看得很淡,可以随便揉,而把生命看得高于一切,所以必须以命偿命的原因。

同在等级社会里的人,虽然普遍性都把尊严与生命分离而审时度势地论价,但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是如此,当有人觉得尊严比命贵时,就可能出现惊天意外,他就是杨佳,他就是马加爵,他就是邵宗其,他就是林森浩。不知我们一辈子究竟应该多少次感谢舍友的不杀之恩,但千万不要低估在“琐事”上人人相互尊重的生命之重,不要把践踏他人尊严与被他人践踏尊严当做做人的常态,而是要慢慢学会把“每个人都是上帝宠儿”的普世精神放在心里,去愚公移山地促进自己、他人、社会和国家的进步。

具体到林森浩毒杀案,无论是法官、律师抑或林本人,都将犯罪动机归咎为两个字“琐事”,但却没有一个人去探究这“琐事”为什么会触发读了二十多年书的品学皆优学子的坚决投毒?我相信,这“琐事”背后一定掩藏着有关尊严与生命激烈博弈的故事。我们不妨看看辩护人斯伟江律师透露林森浩在看守所拍床的“琐事”,当等候最高法复核期间,林森浩同室的一个犯人经常欺负一个缺钾的无力犯人,于是,林森浩看不惯就拍了拍他的床,再于是,林就被拷在床上好几天。管中窥豹,由此琐事去猜想彼琐事,由于中国人都爱面子,都不愿意把自己被欺负的事儿拿出来说,因此,都把全部精力集中于毒杀,却把“琐事”都不约而同地紧紧锁了起来。下次再出现,依然是因为琐事,但就是不解锁。

林森浩的毒杀无疑是对尊严被践踏的琐事过度抵抗,请问,谁最怕这种过度抵抗?那当然是经常性践踏他人尊严为使命的人或组织啦,所以,林森浩必死,谷开来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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