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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城市丰收教会”高级成员被判监禁

上排从左至右:黄玉音,周英汉,陈绍云;下排从左至右:康希,陈一平,林岭恒

新加坡国家法院星期五(11月20日)以欺诈总额超过5000万新加坡元(约合3500万美元)的罪名判处“城市丰收教会”6名高级成员8年到21个月的刑期不等的监禁。

这个当地最大教会的创始人康希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其他人的刑期为6年或6年以下。

新加坡国家法院曾在上个月做出裁决,认定这个团伙滥用教会资金,用来打造康希妻子何耀珊的音乐事业。

但是,所有被告都否认自己的控罪,而“城市丰收教会”也在审判过程中对这些被告表示支持。

新加坡国家检控官在宣判之前表示,这是新加坡司法历史上最大数额慈善资金遭到滥用的案件。

“城市丰收教会”以其光鲜的外表和注重财富的基督教品牌著称,在新加坡有1.75万名成员,还在世界各地设有分支机构。

挪用资金

法庭在上个月认定这6名被告曾挪用2400万新加坡元教会资金,用于何耀珊的音乐发展计划,又在这个计划失败后继续挪用教会2600万新加坡元资金,以掩盖自己的罪行。

他们被认定犯有多种罪行,包括挪用公款和做假账,等等。

但是法官表示承认,并没有证据显示这些罪犯在上述犯罪行动中为自己创造了经济收益。

有当地媒体报道说,正因为被告没有通过上述欺诈罪行获得个人经济收益,法官决定不对他们实施最高达20年监禁的处罚。

真正在上述欺诈行动中获利的何耀珊没有受到起诉,也没有出席星期五的判决庭审。

她不久前已经接管了“城市丰收教会”的领导权。

判决结果:

教会创始人康希:8年监禁;

教会前投资经理周英汉:6年监禁;

教会牧师陈一平:5年6个月监禁;

教会前财务经理黄玉音:5年监禁;

教会财务委员会成员林岭恒:3年监禁;

教会前财务经理陈绍云:21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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