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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资助团体大减 NGO面临大考验

大陆对志愿团体(NGO)的注册或规管非常严格,今年初提出进一步监管境外NGO外,亦加强大陆NGO资金来源的审核。最新的一项调查研究发现,与两年前相比,境外资助的团体数量,下跌超过三成半,大陆NGO现正面临重大考验。

由5家大型的民间公益组织(NGO)发起的倡导活动“中国基金会评价榜”,最近公布最新的调研报告,当中首次对透过基金会资助NGO的专案数量,以及金额进行了统计。

据参与的195家NGO反馈,合共超过750个接受资助专案中,总资金为1.27亿元,即平均每家NGO每年接受32.5万元的资助额。不过与2013年相比,境外资助方的数量,已由98家下降到今年的62家,跌幅超过三成半。

深圳劳工NGO“打工者中心”负责人陈茂周五(20日)对本台表示,自从当局对全国实行规管境外NGO的相关政策后,NGO的资金来源受到严格的规管,必须先通过“中国基金会”的评核,才能下发到NGO;无疑拖慢了NGO本身的营运和项目开展。

陈茂说:现在很多NGO是通过个人或外面的团体捐助,但现在不可以私募了。就算你很富有,想资助某个机构,或是某件公益事,都要经过基金会审核后再过来(资金),变相做慈善会被拖慢。我们属于仍然未注册的NGO,这样更是无办法生存。

陈茂形容,大陆NGO的注册或规管非常严格,再出台更多条款限制,无疑是“开倒头车”。

陈茂说:境外NGO政策应该是想控制独立的NGO,其实这个法例不应由政府来定,应该由社会去定义符不符合原则、道德等各方面。不单止是没有注册的NGO,已注册的NGO要这样做,行政费已花很多了,根本不能办公。犹如政府部门下的小单位,社会没有发展,反而倒退。

今年3月在北京举行的人大会议上,全国人大发言人傅莹公开指将立法监管境外机构驻华的NGO。及后,有关规管的文件内容,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当中规定境外机构NGO在华“临时活动”须每年申报一次;在华设立代表机构须5年1次,而且必须到公安机关登记。而且,这类境外的NGO,即使在华设有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募捐或接受中国境内的捐赠。

几乎同一时间,大陆接连发生NGO受到打压事件,当中包括专注妇女权益的“杭州蔚之鸣”。该机构的5名女权人士,在国际妇女节前夕,因准备发起宣扬防止公交车性骚扰活动,被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羁押了37天才释放。

“杭州蔚之鸣”负责人武嵘嵘向记者反映,事件发生后,机构不能运作,其中她负责的杭州办事处已完全关停。

武嵘嵘说:目前这种情况要重新开,不会立即就实现的事情。因为之前他们跟我谈过一次,说理解我们的初衷是好的,但也是要看机遇的,所以我们相当于这几个月没有开展工作的空间。

“中国基金会评价榜”是由爱聚公益创新机构、罕见病发展中心(CORD)、乐龄合作社、社会资源研究所(SRI)、新公民计画等5家NGO,于2013年联合发起的一项倡导活动,通过抽样和调研,推动基金会和NGO合作。

本届评价榜调研从2015年6月1日正式启动,截止到8月20日,合计80天。邀请抽样的600多家NGO对过去两年内的资助方展开评价,包括涉及到平等合作、组织发展、资源共建等方面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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