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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四名中国异议青年或分两批在本月被遣返回中国

移民署公文注记王睿及陆宁等三人,分别在十月中、后遣送。(夏小华拍摄)

王睿等四名中国异议青年欲驾船赴美寻求庇护“误闯”台湾遭起诉一案,第二次开庭时间无预警提前至十月十六日,四人即将被移民署分批在十月中、十月底遣返回中国的讯息曝光!委任律师主张依刑法“紧急避难”进行无罪抗辩,并设法依国内外人权公约营救四人不被遣返。

搭船赴美寻求政治庇护非法入境台湾遭台湾检方起诉的王睿等四名中国异议青年,可能分两批在本月被遣返回中国。涉及赴台观光“跳机”、逾期停留约一年的王睿,预计本月中旬、很可能就在十五日,被送上飞机驱逐出境。涉及驾船偷渡入台的陆宁、石坚、苏黔龙,则预计十月底,依照金门协议,被以船只遣返。

王睿一案十月六日在桃园地方法院开第一次准备程序庭,因被告律师张轩豪主张希望有充分时间阅卷以及和被告讨论案情,法官翁毓洁裁示十月二十一日再开一次准备程序庭。不过,两天后律师接到法院要求将第二次开庭的时间,提早到十月十六日。

本台周一采访王睿一案委任律师之一的魏千峰,提早开庭是否与王睿要先被遣返有关?魏千峰说:“我们是不知道,但我们阅卷的结果是王睿预定在十月中旬要被遗返出去,其他三位是在十月下旬要遣返出去,看到阅卷的资料好像有注记是这样,当然就是这样的作法到底适不适当?阅卷的结果,当然要从这个基础,我们要怎么去营救他们?”

魏千峰透露,律师团研究结果是,如果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专案许可,恐怕有困难,但台湾另有两人权公约施行法,其中规定等同台湾法律,另外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作成的一般性意见,也具法律效力,其中提到要免于酷刑,也就是若遣返可能遭迫害、酷刑,有不得遣返的原则。

魏千峰强调说:“两人权公约施行法跟一般性意见,它的法律位阶等于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特别法,特别法是优于普通法、是优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以前没有人这样子主张,但我们这个案件会这样子主张。”魏千峰表示,律师会向法院、内政部等相关单位提出必须注意两人权公约施行法的规定,如果将他们遣返,他们回到中国受迫害,或是被判很重的刑,是不是违背台湾的国内法?这是很重要的观念。

魏千峰上周首次在收容所律见四人,魏千峰感叹说:“我想他们对中华民国有这个憧憬,来到这里受到这个待遇,有点好像是他们那个大梦被打破,所以他说,他们那个时候在海巡署的时候,还有海巡署人员跟他们讲说,你们做你们的春秋大梦!所以我们听了有一点讽刺啊!我觉得台湾不管是政府、政党或是台湾社会,不应该这样子对待他们,即使台湾还没有订定难民法,但还是有两人权公约施行法,跟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拘束力,除非台湾是不讲人权、不讲法治。”

对于十月十六日、本周五的讼诉策略,张轩豪律师指出:“就是会主张他们的紧急避难的部份,那主张他们当时在大陆是受到迫害,所以才逃离大陆,当时在入台的部份,也是有避难的意思,加上船舶坏掉,所以才漂流到台湾,那四位被告我们都会主张紧急避难的概念。”

本台周一查证移民署台北收容所所长林振智,他说:“我们没有提前,现在遣返时间不方便告诉你、遣返方式也不方便告诉你,那法院的庭期是法院去安排的。”移民署科长徐健麟则补充说,司法机关认为王睿案情比较轻,可以先遣返,但遣返时间还没排定。

民进党籍立委田秋蓳表示:“今天这四个年轻人,我觉得在难民的身分上是不是有争议的时候,我们的政府应该谨慎行事,不要闹了国际的笑话,今天把他推给法院,我觉得这件事情在有争议的情况下,法院也不宜提前(审理),让人家认为有草率审判的疑虑。”田秋蓳反而主张延后审理,把各种证据找的更齐全、社会疑虑更弭平再开庭,才不会让人民觉得马政府每次面对与中国有关事务就矮半截,这对维护台湾主权和人权保护都是遗憾的事。

(原标题:王睿等四名中国异议青年,可能分两批在本月被遣返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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