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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主席书单遐想

财新网根据习近平主席多次公开提及的作者、数目、讲话引用的内容以及公开媒体报道,整理了一个习先生读过的书单。

书单很长,包含古今中外很多文学、哲学和一些理论书籍。从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习先生读书,涉猎面很广。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古训。这句话告诉我们一个常识,读书加社会实践,是最有效的学习方式。

书籍是人类成品智慧结晶,故古人有“开卷有益”之说。尤其是自觉读书,有目的地读书,学习效果必然事半功倍。

所以看的书有多少,和认真看了没有,是两码事。潜心读书,与消遣阅读,自不可同日而语。

在财新网列出的这份书单上,没有《刘志丹》,我颇觉意外。

因为我觉得,习先生最应该看的一本书,就是小说《刘志丹》。

这本书跟习家的命运息息相关。

刘志丹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陕北地区著名的革命领导人,一九三六年四月,于红军东征作战期间牺牲。

为了纪念刘志丹烈士,一九三六年五月,陕甘苏维埃政府曾将他的故乡陕西保安县,改名为志丹县。

毛泽东为刘志丹烈士题词:“群众领袖,民族英雄。”

周恩来为其题词:“上下五千年,英雄万万千,人民的英雄,要数刘志丹。”

朱德为其题词:“红军模范”。

刘志丹的弟弟刘景范之妻,也就是刘志丹的弟媳李建彤,于一九五八年初动笔,写出长篇小说《刘志丹》。

李建彤请当年担任过陕甘苏维埃政府主席、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习仲勋审阅。根据习仲勋的意见,李建彤五易其稿,历尽心血,终于成书。

一九六二年七月二十八日,《刘志丹》开始在《工人日报》连载。

后来毛泽东在评价此事时,竟说习仲勋:“利用小说反党,是一大发明。”

他老人家的话可不是开玩笑的,用一言九鼎、言出如山已经不足形容其威严,当时叫最高指示。

习仲勋为此,坐牢十六年。

我在文革前只听说过《刘志丹》这本书,没有看过。因为毛主席有了这个振聋发聩的定性,引起我对《刘志丹》这本书的兴趣。文革中,我特地找到这本书,认真看了一遍。

说实话,从头到尾,字里行间,我没有发现习仲勋是怎么利用这本小说进行反党的。也看不出李建彤的这本书,有任何反党的意思。

当然,毛泽东残害忠良不需要理由,受到他残害的忠臣良将,也并非习仲勋一人。

人情如纸张张薄,世事如棋局局新。

时移世易,当年被毛泽东打成反党分子的忠良习仲勋,他的儿子习近平,如今是我党的总书记,第五代党的一把手领导人。

财新网所列的习先生看过的书单中,没有《刘志丹》这本书。作为习仲勋老先生后人,没看此书,令人费解。

当然,不排除习先生看过,甚至认真看过,他自己没说,故而财新网所列的书单中未录。

写到这,想起欧阳修有一副名联,“书有未曾经我读,事无不可对人言”。

因欧阳修光明磊落,胸襟坦然,所以能事无不可对人言;因为不搞阴谋诡计,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自然任何话都可以对人公开。

但现在有个《条例》规定,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会受到处分。

什么叫“妄议”?依我看没有标准。

彭德怀的万言书算是典型的“妄议”了吧?代价是被打成“反党集团”,但历史证明彭老总是对的。

《皇帝的新衣》中皇帝没穿衣服,光屁股出来了,大臣都不敢说,被小孩指出来。这小孩也算是“妄议”吧?

先天下之忧而忧,可我们现在居然要处罚忧国忧民的议政了。

党纪严于国法我能理解,但对处罚不同意见严,对处罚大贪官、大赃官宽,我不能理解。

记得有个人为了给绝症妻子治病,偷电动车被判六年,还有个取走柜机多吐钱的人,被判十多年。如果说党纪严于国法,这些年出了那么多罪大恶极的高官,怎么没几个被处死的?

这爱憎也太分明了吧?

我这样问,是不是“妄议”?

据说,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习仲勋接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第二任主任时,多次讲要保护和尊重不同意见。还曾经考虑要制定一个《不同意见保护法》。提出即使有人提的意见是错误的,也不应该受处罚。并说,我说的保护,是指保护不同意见者的一切权利,不受刑罚,也不受其他处分,这样才能让人畅所欲言。

我想,习老爷子要保护不同意见的苦心,博览群书的习先生体会应该是最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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