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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扶老”事件仍胶着 新目击者皆“听说”

(博谈网记者苏智敏报道)9月8日安徽淮南师范学院女生扶老人“被讹”发生后,15日出现了三名证人,称在现场有听到女生承认自己撞了人。但由于这三人都是老人的远亲近邻,使网友对他们的说词感到质疑。

新的三名“目击者”

安徽淮南师范学院女大三生扶摔倒老人“被讹寻证人”一事,连日来受到舆论关注,由于双方各说各话,加上现场为监控死角,使案情陷入胶着。但因老人家属的一句“如果不是她撞的,她和同学会这样做吗?”这一“常理”推定使网友一面倒的倾向支持女生。

2006年发生的著名的南京彭宇案,一审法官王浩依据“常理”对助人的彭宇做出败诉的判决,使社会认知到,做好事可能遭遇被一审“常理”甚至被二审终审“常理”的巨大威胁。 自此,法官所用之“常理”逐步成为新的社会规范,社会道德风气剧烈滑坡。

女生小袁透过网络找来的目击者“任梵僮”称,小袁确实没撞到人,因为二人之间有一定的距离。现在则有三人愿实名作证,称现场有听到女生曾道歉,并承认撞了老太太桂庆英。

据《人民网》报导,现场有二位妇人,即目击者任梵僮提供的照片中,位于女生小袁旁边的电动车骑士与被载者。

被载者朱道华:“那小丫头就过来讲,阿姨是我碰的,是我碰的,讲了两声,当时态度特别好,(说)阿姨请放心,讲我会把老奶奶的腿瞧好的,我一定会负责到底的,所以俺们就放心了。”

骑士董秋芬:“去看的时候有一个姓桂的,桂如本正扶着老奶奶的腿,我上街买菜,那小丫头蹲在我对面,我就问她怎么搞的?她讲是我碰的,是我碰的。”

桂如本:“她讲是她碰的。”

《人民网》报导中提到,朱道华和董秋芬的家与老人的家离得不远,桂如本则是老太太的远亲,事发时他表示曾在现场照顾老太太,并把她送往医院。

但在报导中,这三位都只是听到女生说自己有碰到,并没有亲眼看到。而女生小袁对《人民网》表示:“我怎么可能道歉呢,我就这么讲,我说这老奶奶真疼,真心疼老人,我说成这样就一直在抖。”目前,淮南市公安局只称已有初步调查结果。

远亲近邻引质疑

据目击者“任梵僮”在微博上回复外界质疑的说法是,当时并没有人停下来:“路过的人也没有停下来,那个老头也是后来出现的,并不是在第一现场。后来聚集的人多,也没有一个人将这个老太太扶起来。”“照片最后一张是后来聚集的人多了,都开始在讨论,你讲你们有亲戚认识老太太,那为什么还不把老太太扶起来?还是怕惹事到自己身上?”

但这三人的说词显然无法说服多数的网友,因为他们的证词只是“听说的”,加上刚好都是老人的远亲近邻,让民众质疑太巧,认为既然是亲属邻里倒了,为什么不去扶,而是袖手旁观?

也有网友根据“任梵僮”的照片进行推理,指出老人右腿骨折,刚好马路右边的水泥凸起,因此可能是踩到高低不平的水泥地而摔倒。也有人认为如果老人原本走路就不稳,也有可能是女生骑车经过时,老人慌张自己跌倒的。

中国怪象

虽然现在案情的真相未调查出来,但从网友多数支持女生的情况可看出,类似事件频传已让社会大众人人自危,跌倒无人扶与撞伤不如撞死,成了中国特有的怪象。现在网络就出现不少“干脆撞死他”或诅咒跌倒老者的可怕言论。

《美国之音》近日曾采访研究中国法律问题的美国德汇律师事务所高级法律顾问尚撷福(Geoffrey Sant)先生,对于中国一些驾驶人存有把人“撞伤不如撞死”的恶劣心态,造成这问题的原因,是法律不给力还是社会道德的沦丧?对此,尚撷福表示,最主要原因是法律规定的赔偿金问题。他解释,撞死人可能赔20到30万人民币,但如果撞伤,造成对方残疾,可能要养对方一辈子,这一赔偿可能就几百万到一千多万人民币。由于赔偿差距太大,才会有一些人愿意冒险故意撞死人。

尚撷福指出中国法律虽然有强调故意撞死人等于故意杀人罪,但因赔偿金差距的问题没有解决,造成一直都有人愿意冒险。

尚撷福提到,虽然中国媒体,如《人民日报》有报导过这类的事情,批评故意撞死人的做法和心态,说服人民不要做这样的事。但他认为这不是说服人的问题,而是法律的问题,因为伤害一个人的赔偿金高于撞死人的赔偿金,这本身就是一个大问题,如果能改善,故意撞死人的现象也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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