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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上去是一碗鸡汤,实际就是门生意

在放生成为一门生意后,它造成的不单单是野生动物盗猎等非法行为的猖獗,还有完全背离了‌‌“放生‌‌”这一目的的大规模生态入侵

人渴望自由,于是当看到那些被‌‌“囚禁‌‌”的动物,自然想要它们同样获得自由。于是就有了这样的一幕:广东的某处海边,有人想要给一只‌‌“海龟‌‌”自由。小‌‌“海龟‌‌”屡屡爬回岸边,那个人恋恋不舍地把它掷入海里,说了‌‌“再见‌‌”。

再见变成了永别,根据现场照片显示,小‌‌“海龟‌‌”实际上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濒危物种的缅甸陆龟(Indotestudo elongata),这只很可能是通过宠物交易渠道来到广东的小家伙别说不能下海,即便是在淡水里也无法生存。

这只是众多好心办了坏事的一例,类似活动,被称作‌‌“放生‌‌”。

2012年7月,20多位神秘人士花费50多万元购买了约一万条美国红鱼,在胶南市积米崖码头“放生”,一时间码头附近海面上万鱼争游,引来大批市民争相垂钓。图为一位市民展示钓到的美国红鱼。

中国的江河湖泊里满是‌‌“洋龟‌‌”,而真正的中国乌龟已成濒危。

‌‌“放生‌‌”是一项技术活,如果没有相关知识的指导,最常见的结局就是放生分分钟变‌‌“放死‌‌”。而有时故事却要曲折得多。

乌龟这种动物我们再熟悉不过了吧,它在中国文化中的分量无需赘言。在动物学家那里,乌龟也被叫做草龟,拉丁学名‌‌“Chinemys reevesii‌‌”(拉丁学名是分类学家为了不被各种俗名困扰设定的唯一命名方式)。然而,如果在今天中国的江河湖泊里发现一只龟,仔细核查它的身份,你可能会惊奇地发现,那是一只‌‌“洋龟‌‌”。

上世纪80年代,我国从美国引进了红耳龟(Trachemys scripta elegan),目的主要是肉用。很快,人们发现,跟样貌丑陋的鳖相比,人们不太接受把龟作为食物消费。于是这种头部两侧长着红斑的小龟更多地出现在了宠物市场中,在那里,它化名‌‌“彩龟‌‌”或者‌‌“巴西龟‌‌”。因为这种洋龟很容易饲养,相当受人欢迎,渐渐,鱼缸中的红耳龟多了,被放生的红耳龟也多了起来。红耳龟很适应中国大部分的淡水环境,于是在各处水域安营扎寨下来。

保守估计,如今中国有几千万只‌‌“野生‌‌”红耳龟,这一数量甚至超过了它的老家美国。但是,受到红耳龟的排挤,这片水域的土著——草龟却无处容身,已经变成了濒危。

近年被引进的洋龟则属鳄龟最出名,这种拉丁学名‌‌“Macrochelys temminckii‌‌”的北美龟类,因为体型大也上镜,让人不远千里把它运来中国。但鳄龟的彪悍令人措手不及,虽不至于成为整个生态系统的危害,但已让许多地方机构敲响了警钟。

这种外来户赶走土著的剧本,在生态学上被称作‌‌“生物入侵‌‌”。下面的例子可能会让你觉得有点儿心理平衡。原产我国的四大家鲢鱼和鳙鱼正在美国的河流里泛滥成灾,而在德国和英国,中华绒螯蟹也让当地人束手无策。造成生态入侵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引进的外来物种逃逸或是外来物种搭全球贸易的便车不请自来。鲢鱼和鳙鱼当初被引入美国是为了控制水中的藻类,后来不慎逃入自然水域,成了灾难;俗称‌‌“大闸蟹‌‌”的中华绒螯蟹则是藏在远洋轮船的压舱水中偷渡成功的。

‌‌“放生产业‌‌”极大刺激了包括野生动物盗猎在内的非法行为。

以‌‌“放生‌‌”这个善举之名造成生态入侵的,是几个受佛教影响的东亚国家里的特有现象。在西方,它只是野生动物复健(wildlife rehabilitation)的最后一个环节。所谓野生动物复健,指为那些受伤、遭遗弃或者其他需要帮助的野生动物提供救护、安置、喂养,最终使其返回自然的活动。

考证起来,西方的‌‌“动物复健‌‌”远没有像我们那样可以轻易追溯到1000年前陈玄奘放生红鲤鱼那么历史悠久——西方的动物复健起源自二十世纪70年代初,伴随着环保主义兴起。然而短短不到四十年,动物复健已经发展成为了一个严谨、科学、有序的高度专业化社会行为。

在许多国家,单凭热情热心是不能成为‌‌“野生动物复健员‌‌”(wildlife rehabilitator)的,虽然很大程度上这只是一个志愿工作,但还是需要持证上岗。国际野生动物复健理事会和美国国家野生动物复健员协会共同制订的《野生动物复健简化标准》(第三版)中的野生动物复健的标准化程序包括了稳定动物状况与多次检查、治疗和放归评估。

根据这一标准,陆龟被扔进海里的悲惨事件在第一步收治动物时就会被拦截。而我们在媒体上最常见到的放归场景——成框成袋的各种动物被带到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一放了之,场面很壮观,却是一个极大的错误。它可能会造成另一种生态入侵,就像放蛇的那几个北京人一样。

引进这些技术细节并不是难事。在我国,‌‌“放生‌‌”更糟糕的问题在于,它已经成为了一个产业,目的变成了过程。这种商业行为极大刺激了包括野生动物盗猎在内的非法行为,也让不利于产业受益者的规范难以得到实施。

与大陆情况类似的台湾已经立法禁止此类商业放生行为。所以说,碰到贩卖的放生动物,特别是野生动物,第一时间不应该是花钱买下而是应该向公安机关举报。虽然受限于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的欠缺,举报的结果并不总是令人满意,但总好过助长了怂恿杀害的买卖。

值得高兴的是,总还能看到进步。近几年来国内出现了有专业能力的野生动物救助机构,一些开明的宗教组织也认识到了盲目放生带来的问题并寻求专业指导。

让好心办成好事,这是现代公民社会的一个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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