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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涟:习近平与规则之间关系的迷思(2)

接下来要分析的是三个问题:一、在研究中共政治文化中,区分明规则与潜规则的必要性;二、潜规则该不该反?三、习近平用明规则反潜规则之后,潜规则是否从此寿终正寝?

中共政治:明规则被潜规则蚕食

要了解中国的政治文化,包括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必须要了解明暗两套规则之间的关系,及其相互作用。

一、明规则用来彰显正确,是中共政治合法性的基础,但通常情况下,起作用的是潜规则。

比如宪法、党章、党纪是明规则,人民日报、央视等官媒永远只谈明规则,以证明中共政治是如何地光明正大。但是,对官场而言,真正起作用的是潜规则,比如党纪规定,严禁拉帮结派、买官卖官,各种宣传都在讲买官卖官、利益链条的危害性(也确是事实),但如果身在官场,不通晓买官卖官的渠道,不了解官市行情,不去依傍上级,与之结成政治保护关系,这人注定官场跟着蹉跎。而且买官市绝对是卖方掌握主导权的卖方市场,因此,才会有查抄徐才厚、郭伯雄家,发现有送上成袋钞票并附上简历却未被开封查看的买官者。

二、官方很少公开宣布明规则报废(除了某条法律更新),因为政府毕竟不是土匪,打造一套冠冕堂皇的明规则(制度),对外可以证明自己是文明世界的成员,对国内民众,则可以起到蒙蔽作用。因此,即使明规则早已被潜规则替代,官方也不会正式宣布,被潜规则否定的明规则不算数了。比如禁止官员家属经商、倡廉反腐的明规则。就算全世界皆知中国现在没有言论自由、集会自由、信仰自由、结社自由、出版自由等各项公民权利,中国宪法也未废除第35条与36条的相关规定。这种制度失灵,已经不是用政治虚伪性与欺骗性可解释的了。

三、潜规则上不了台面,因为潜规则集中反映了执政集团及其首脑人物真实的意图,但又常常与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宣传完全相反。比如家国一体的利益输送体制,就与中共宪法谈的一切资源属于人民完全相背离;比如遴选红色江山接班人时,奉行的是陈云提出来的“还是我们的孩子可靠,不会掘自己的祖坟。”“江山是我们打下来的,因此继承这个江山也应该是我们的后代”。中共在政治实践中确实是这样做的,但这条广为人知并被认真奉行的潜规则,并不见之于中共任何公开的文件、法规。相反,中共无时无刻都在表示自己努力反特权。但如果有哪位封疆大吏真按文件办事,不照应下熬资格、备升迁的太子,那官运恐怕难以亨通。

到目前为止,中国国内熟知的潜规则这一概念,在西方研究中国问题的学者专家当中还没有引起充分重视。很多人谈论中国的时候,甚至将潜规则当作明规则加以揄扬。比如曾庆红以退休常委却能在党内形成一条所谓“曾庆红路线”,操控朝政,完全是中国的政治潜规则起作用,但在美国著名的中国研究专家沈大伟的分析中,却只看到他对因潜规则而产生的“曾庆红路线”被否定的惋惜。还有人将潜规则和明规则混为一谈,认为九龙治水的利益集团是过去多年中共的“新制度建设”,习近平通过反腐打击利益集团,是“撕毁现有的规则,逆转很多党内的规范”。

这些关于当前中国政治状态的奇怪认知,部分源于对明规则与潜规则不了解。

潜规则该反,半心半意反决难成功

法治国家,规则昌明,人们只需要遵守法律。明规则和潜规则并行,明规则被潜规则挤压到成了一纸虚文,而且谁遵守谁就被视为傻瓜的社会,这个社会其实是个烂透的肮脏社会,成为“上下交征利”的投机社会,无论是做事还是做人,毫无原则,唯利是图。

更可怕的是,中国人对于这种法治不昌、潜规则盛行的状态,是用双重标准对待之:公开场合痛恨潜规则,比如谈到别人升迁、致富、子女读书、就业时依靠关系,莫不痛恨并谴责之;但自己行动时,首先就想到如何使用潜规则,托关系、找后门,让自己得到比别人更优先的机会。

正是这种状态,导致了对习近平以明规则反潜规则为手段进行反腐的恶评。比如杨鲁军在《闽地记事三部曲》之一中以福建省官员的抱怨为例,说明反腐不得官心:“未料到反腐变成‘新常态’,……县里几套班子那是‘人人过关,个个脱光洗澡’,……一些人已开始怀疑自己最初的从政选择。这官还有啥当头?没钱收,无美女,连美酒佳肴都禁止,这七品芝麻官不当也罢了……”。面对习近平的反腐,全国地方官员以懒政不作为对待:过去办事都能收到钱,如今既然不让收,硬收有风险,那就不办事了。这种做法竟然得到绝大多数官员们明里暗里的支持。评论者多认为,这样下去要亡党。

从人类历史来看,腐败从来未曾促进社会进步,只会侵夺民众利益、摧毁社会价值观、损害国家肌体。没有哪个社会公然反对反腐败,但只有中国非常特殊。在90年代初期有经济学家鼓吹“腐败是促进社会转型成本最小、收获最大的方式”,现在有担心亡党、官员没积极性因而不能反腐之论。这些还不够热闹,还出现反腐规则论。一个政权如果连反腐这项最基本的政治责任都不能履行,任由权贵官员瓜分公共财产的潜规则盛行,这样的党亡了又何足惜?

习近平的问题在于他只能利用明规则反对部分政治利益集团的贪腐,在于他推行的反腐规定被朝野视为一阵风,这是中国严峻的现实。假如习近平想严格按照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这一明规则行事,可以说,从中央到地方,几乎无官不在被惩治之列。官员也许只能用懒政、不作为来报复反腐,但在京城政治中始终拥有话事权的众多红色权贵家族,将全部团结在江泽民、曾庆红周围,中南海那把龙椅将有如被炭火炙烤。

秉承了中华文化传统、被中共几十年统治锻造得无处不在的潜规则,并非某位强人想反就能彻底反掉。只能说,反比不反要好,至少可以提醒官场与国人,腐败不能登大雅之堂,只能是暗室行为。否则,在胡锦涛统治时期公然行之于世的家国一体利益输送机制将继续延续下去,再过十年,腐败在中国就不再是暗室行为,变成“我腐败是我有本事,你有本事也腐败”——这话,胡锦涛统治后期已流行于中低层级的官场与民间了。

结论

中共垄断政治、经济、文化三大资源,将一切社会制约视为“削弱党的领导”,其结果就是为权贵、官员腐败作恶开辟制度通道。党宣部门又总在强调党员干部“大公无私”这种欺人之谈,欲以欺人之谈约束欺人之人,其结果必然是潜规则大行其道。

习近平确实是在重塑规则,但重塑规则并不等于这些规则今后将令行禁止,不会落入被“打入冷宫”的那些明规则之列。当年中共的腐败才刚刚进入“多吃多占”的腐败“初级阶段”,毛泽东想对“党内资产阶级”发动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尚且功败垂成,所谓反资产阶级法权的斗争有如昙花一现,对高干纵容子弟干坏事的现象,毛也只能号召高干们看京剧《辕门斩子》规训之。如今,中共的腐败早已病入膏肓,贪官污吏可谓“虎狼遍地”,威望能力与政治手腕远逊于毛的习想对付这群虎狼之众,更加力有不逮。

中共的腐败富有中国特色。与较看重规则的苏共相比,中共的独裁政治具有以下特点:明规则冠冕堂皇,却流于形式,止于清谈;潜规则虽生于暗室,因其迎合官场真实需要而景从者多,终于从青萍之微末而发展成咆哮山林之势,以至于黑白不分,现阶段的反腐败被视为亡党亡国、破坏制度建设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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