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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消失的孩子们

北京艺术家李月领6月1日儿童节,在宋庄为失踪孩子举办展览。左图为失踪长达12年的浙江男孩徐剑峰肖像。右图为河南儿童袁思涵,2012年1月在郑州失踪,当时只有4个多月。李月领在画作内说明孩子的资料,协助寻找孩子。

‌‌‌‌“我不敢回去,我怕看到她们失望的眼神。我的老母亲80多岁了,因为自责弄丢了孙子,每天在家里小心翼翼的。‌‌‌‌”

——电影《失孤》

对任何一个家庭来说,新生命的诞生,都让人激动万分。然而,并不是所有父母都有机会看到孩子长大。根据非官方统计,每年由于各种原因走失的孩子,将近20万人。只有0.1%的孩子被找到,而剩下的大多数孩子,则再也没有回家。

开篇提到的电影《失孤》,讲的就是一个父亲寻找自己被拐卖的孩子的故事。这些年,救助被拐卖儿童的话题不断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相关的影视作品也不断涌现,有讲述孩子的丢失给整个家庭带来的影响和变化的故事,如《宝贝儿回家》,也有讲述父母寻子路上的艰辛的故事,如电影《亲爱的》、《失孤》以及纪录片《躯壳》。

那么,这些孩子到底去了哪里呢?

刚雪印在《犯罪心理档案》的第二季里讲过一个故事,有个12岁的小男孩失踪后,很幸运地被一个卧底的记者送了回来,大家才知道,他是在去姥姥家的路上被面包车拽走,卖到了黑砖窑去做苦力,如果不是那个记者冒着危险把奄奄一息的他带出来,恐怕他也和大多数被卖到黑砖窑的人一样,无声无息地死在那里。这些被拐卖的孩子们,失踪后的经历各不相同。从那些侥幸被解救的孩子口中,我们才知道了他们的经历。很多男孩被非法领养,部分女孩则遭受了性剥削,孩子们的遭遇,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型:

被非法领养:在中国,特别是农村,依然有着‌‌‌‌“养儿防老‌‌‌‌”的思想。无法生育的家庭、因计划生育政策只生了女孩没有男孩的家庭以及没有结婚的残疾人家庭,由于不符合我国领养小孩的条件,为了有个儿子养老,就会铤而走险,买个男孩来当儿子。2013年,广西‌‌‌‌“5.19特大系列拐卖儿童案‌‌‌‌”中解救的覃晓翔就是卖给了一个傻子当儿子,由于那个傻子生活不能自理,覃晓翔必须负责照顾其日常生活,小伙伴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覃晓翔没有被解救,他的一生将会因为背着这个沉重的包袱而变得更加艰辛。

作为童养媳:尽管社会在不断进步,‌‌‌‌“重男轻女‌‌‌‌”的思想依然在部分地区长期存在,最终导致的后果就是男女比例的严重失调。而某些地区的生活水平虽然不高,却又有一些婚嫁要收天价彩礼的恶俗。这种畸形的婚恋压力,就使得有些人家趁自己的儿子还年幼,先花几百块或者几千块买一个女童,养大后直接给儿子作为媳妇,或者养大后给别人做媳妇,收取彩礼钱来为自家儿子娶媳妇。这种情形下被拐卖的女童,大部分过着犹如奴隶一样的生活,除了挨打受骂还必须整日干活。如果大家还觉得童话里的灰姑娘很可怜的话,这些小女孩比灰姑娘还要可怜好几倍。被拐卖到福建的张李平,她被拐卖的时候也就只有五六岁。每天在买主家过着奴隶一般的生活,除了伺候全家人,连吃饭也只能蹲在地上而不能上桌。当她十三岁的时候,买主家的儿子不想娶她了,就把她转卖给一个三十九岁的傻男人做媳妇,依然遭受非打即骂的命运,直到给那人生了个儿子才得到外出打工的机会。当然,她再也没回去那个家,可是,童年时代没有机会接受教育,张李平目不识丁,又没有身份证明,在外打工的日子也依然艰难无比。

成为牟利工具:如果前面两种情形让你痛心,那么这种情形更让你无法忍受。由于巨额的利益驱使,让一些被拐儿童成为牟利的工具。第一种情况是卖给乞丐,沦为街头乞讨的工具,甚至为了博取同情,把好好的孩子弄残;第二种情况是卖到国外,女孩从事色情行业,男孩成为农场的劳力;第三种是被不法集团控制,在街头卖花、卖艺、碰瓷、偷盗等,甚至被卖到黑工厂做苦力。如东莞十三岁的少年贺友平就是被人贩子卖给一伙撞车党,他们把孩子的胳膊打折,然后去碰瓷讹诈司机,这样让人震惊的案例比比皆是。

那么,那些该挨千刀的,让人咬牙切齿的人贩子,我国是怎么定罪量刑的呢?让小编来为各位小伙伴们来科普一下:

现行的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么,什么才算是拐卖呢?拐卖是指以出卖为目的(记住哈,是目的,不管有没有卖出去,只要你有这样的企图),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之一哦,不一定是你全做了才是,如果你非常讲义气,帮你哥们/姐们把来历不明的孩子带到另一个地方,不幸,那孩子是你哥们/姐们拐来的,那么你也成为人贩子的同伙啦)。

不过,处罚也不止那么简单,这只是最初级的处罚,再上一等级的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哪些人贩子是在这一等级的呢?(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如果不理解的,请自行想象成犯罪集团的高层;(二)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为什么要提‌‌‌‌“以出卖为目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还有个绑架罪,如果不是以‌‌‌‌“出卖作为目的‌‌‌‌”的,那就是绑架罪;(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儿的,这个不得不提一下那个很轰动的‌‌‌‌“陕西富平张淑侠医生贩婴案‌‌‌‌”,身为妇产科医生,捏造出生婴儿传染病、残疾或死亡并将婴儿贩卖给人贩子,实施拐卖儿童犯罪6起,涉及被拐卖婴儿7人,其中6名婴儿被警方依法解救并送还亲生父母,间接造成1名婴儿的死亡。这个案件中,张淑侠最终一审被判了死缓(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五)造成被拐卖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第一是卖往境外的孩子大部分会遭遇不好的结果(参照上文),第二是卖往境外加大了解救的难度。

刚刚说到的张淑侠一审判了死缓,我们就来说说拐卖儿童最重的刑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何谓‌‌‌‌“情节特别严重‌‌‌‌”,请看上一段的(一)~(六)的严重情节,比严重的情节还过的,那就是特别严重情节。

有人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国外很多国家就是这样,人家根本不会发生拐卖儿童的事情。国外是否存在拐卖儿童的事情我们下面再谈,先说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这个事。刑法修订前,很多人要求收买儿童的必须严惩,认为就是有买卖的市场才会有儿童被拐卖的事件发生。是的,在旧社会,拐卖儿童的萌芽就是因为有人家没有儿子,需要养儿防老以及传宗接代,逐渐有了拍花子(哦,这个是人贩子的前称)这个让人恨得咬牙切齿的犯罪分子(小编都不想说人了)。但是也有人很无辜的表示‌‌‌‌“是为了怕孩子在人贩子手中会有更坏的遭遇,所以我把孩子买下来,帮他寻找父母‌‌‌‌”,不排除有这种情况,所以,立法的人员为难了,立得严了,怕被拐儿童得到更坏的遭遇,立得松了,会造成更大的市场。故有了收买被拐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当然,不是所有收买被拐卖儿童的人都会定罪处罚,分情形的:(一)收买被拐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理。这是收买被拐卖儿童最处理的处罚,不过不是这么就算了,也许还会得到数罪并罚的处罚,也就是说对收买的儿童有伤害的行为的话,可能还触犯了刑法规定的其他处罚,如故意伤害等;(二)收买被拐卖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拐卖儿童罪定罪处罚;(三)收买被拐卖儿童,对被拐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这就是不处罚的条款,当然,如果积极帮助被拐卖儿童回家的,也是不用处罚的。

现在我们就来谈一谈国外的那些事吧,其实拐卖儿童真不是中国特有,这是个世界话题。

美国

儿童失踪案件在美国也很常见,不过这与拐卖无关。根据美国司法部公布的数据,政府每年接到近80万宗儿童失踪或绑架报案,其中70多万宗是由于家长和孩子沟通不畅或孩子离家出走造成的,99%的失踪儿童能再和父母团聚。

在美国,每年只有几千件失踪案属于非亲属绑架性质,真正危及儿童人身安全的案件只有100件左右。拐卖儿童的案件在美国几乎没有,一是因为美国不存在人口贩卖的市场,二是因为美国政府在寻找失踪儿童上投入了巨大的警力资源和社会力量。

欧盟

2010年11月29日,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达成一致,将制定打击拐卖人口的新法律,以更严厉地打击拐卖人口行为,有效地预防人口拐卖现象。

新法律将对拐卖人口犯罪者实行5年至10年的监禁,重点打击奴役儿童、有组织犯罪、威胁受害者生命和严重暴力。涉嫌犯罪的法人机构将面临刑事处罚以及被临时或永久性关闭。

根据欧盟机构的调查,欧盟国家每年有数十万人沦为拐卖人口的牺牲品,其中43%被强迫卖淫,绝大部分是女性,32%的被拐者在工作中受奴役。

东南亚

大家都熟悉的越南,大部分被拐卖的是妇女,要么是卖到中国当‌‌‌‌“新娘‌‌‌‌”,要么是卖到西方国家从事色情行业;提到泰国,小编就想起之前看过一个故事,讲新婚夫妇去泰国旅游,结果妻子在试衣间失踪,N年后,当丈夫无意中看到一个聋哑的人彘在街头进行特殊表演,发现那是他多年来一直在寻找的妻子。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暂待考证,但泰国儿童被拐卖现象的确比较普遍,多数被拐卖儿童被迫乞讨,或是被卖往工厂充当廉价劳动力。至于日本,相信各位之前也看过类似的新闻,一般是贫穷家庭的女孩子,被诱拐去从事色情片拍摄。

讲了那么多,现在人贩子那么猖獗,如何预防孩子被拐,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几种方法,供参考:

  1. 在公园、小区、商场、超市、医院、幼儿园门口经常有样子和蔼的中年妇女,上前搭讪,夸孩子长得聪明漂亮,伸手要抱孩子,抱起孩子就跑。这种情况,最好保持警惕,不要给陌生人抱孩子。
  2. 在商场、超市、菜场等地方,装做购物的人贩子会以极快的速度,趁家长挑选商品的时候,抱起手推车中的孩子消失在人群中,因此,购物时尽量抓紧孩子的手。
  3. 和孩子走与机车道逆向的人行道,尽量靠里走,防止人贩子利用摩托车、面包车飞车抢夺;尽量使用婴儿专用背带,将孩子挂在胸前,坐手推车的孩子要系好安全带。
  4. 孩子能说话时,就要训练孩子背家庭人员电话号码、所住城市和小区名、父母名字。教育孩子一旦在公共场所与父母走失,马上找穿制服的工作人员,说出电话号码。不要哭,以免引起潜伏在周围的人贩子的注意,不要跟任何没穿制服‌‌‌‌“好心帮助‌‌‌‌”的人走,如果要被强行带走,马上大声哭喊。
  5. 不要把孩子交给任何陌生人看管,包括自称老乡的人,以及自称是某个家人或亲朋的朋友和同事。人贩子很善于伪装,有的为达目的甚至可以在目标身边潜伏一段时间,目的就是寻找机会下手。
  6. 确保大门随时锁好,防止人贩子入室抢孩子。
  7. 在正规保姆介绍所聘请保姆,保留好保姆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清晰的生活近照,证实其家庭电话、地址、家人等信息。留意经常与保姆来往的人员,一旦发生保姆拐卖孩子,警方可以利用这些信息尽快找到犯罪人,解救孩子。
  8. 在医院不要把新生儿交给不认识的医护人员,人贩子有时装扮成医护人员,从产妇或其家人手中接过孩子很快消失。
  9. 学龄儿童最好有家人接送上下学,否则应该和同学结伴上下学,尤其是13至15岁的女童要注意,防止被卖淫团伙拐卖。
  10. 告诉孩子不要跟陌生的小孩玩耍。人贩子训练自家的孩子,用溜溜球或别的玩具将其他小孩子诱骗到偏僻的地方,再被成年人用摩托车迅速带离现场。
  11. 在孩子的书包,衣服上注明家庭的相关信息,熟记孩子的体貌特征及当日衣着特征,以备急用。
  12. 多进行反拐骗演习。家长要尽量通过事例分析、游戏和情景模拟问题的方法,强化孩子掌握有关防范拐骗的自我保护方法。由于受到年龄特点和经验的限制,简单的说教对孩子不容易产生深刻的印象。

最后,希望每个家庭都能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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