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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新政下的法官离职潮

(博谈网记者苏智敏报道)周永康被审判后,官媒大赞这是依法治国的精神。但这些话听在一些人的耳里,例如法官和维权律师,可能会觉得刺耳,因为现在中国明显存在法官审判权容易受外来权力干涉的情况。

潜规则下的周永康审判

周永康在不公开审判的情况下,被判无期徒刑,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的评论,大赞依法治国的精神,称在国法面前没有特殊公民,无论权力大小,只要破坏法纪,必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和党纪的特权,决不允许有人干扰宪法法律实施及干涉依法办案。

然而正确预测出周永康结局的时事评论员东步亮却指出在号称依法治国的中国,所有的法律都只是一个漂亮的幌子,真正起作用的是政治和社会运行潜规则。一句“潜规则”点出了中国法治现况需要正视的问题。

跟依法办案最有关联的人员之一,法官,近二年在中国出现了“离职潮”,这背后牵扯出的问题有:待遇不佳及审判权受外来权力干涉。

离职原因1:待遇差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2013年,上海法院辞职的法官超过70名,较2012年有明显增加。而2014年上海法院系统共有105人离职。截至今年一季度末,上海法院系统已有50人选择离开。中国官媒人民报之前也报导过法官流失状况,称法官流失主要集中在基层法院,离开的法官大部分经验较丰富,能力较强,流失速度还在加剧。

据美国之音报导,辞职较多的法官多是大城市的法官、年轻的法官、学历水平和知识结构比较全面的法官及无特殊背景的法官。另外,居住地区生活成本较高的法官迫于生活压力,特别是买房压力,辞职的也比较多。而且基层法官普遍有工资待遇不高、杂事多,案多人少,法官办案压力大加上晋升无望。对有能力的基层法官来说,外面的工作待遇会更好。

4月初,西城区法院的这份文件《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辞去公职的有关要求》被流传到网上,内容是重申工作未满五年最低服务期限的法官不得提出辞职申请,对于已解决子女入托入学、配偶进京落户问题以及享受住房分配、公费求学深造等待遇的法官,则不管是否满五年服务期,均要求延长五年服务期。

南都社论称这份文件内容如同逼法官签“卖身契”,对法律是讽刺。社论中提到公职人员不应受特别限制,要和企业员工一样享有辞职的自由,法院的做法有违法嫌疑。

离职原因2:终身负责制使法官风险和压力增大

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易受权力干涉。共识网有篇评论就称宪法虽明文赋予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但法官审判案件却要面对审判长、庭长、院长,甚至是法外力量的干涉。权力在背后操纵司法,使法官在审判中左右为难,可能是法官辞职更为直接的理由:“法官对案件结果没有决定权,哪还会对这个职业满怀激情和希冀?”

随着周永康的失势,中共政法委2013年出台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规定法官、检察官、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使法官的风险和压力陡然增大。中国司法不独立,这一规定成为法官的永久噩梦。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又难以抗拒高层干预案件的指令,待遇与压力形成反比下,使法官更难留住。

这次周永康案没有公开审判,法庭上的真实情况外界无法得知。舆论界几乎都指出这次的判决结果是早已定好的,开庭不过是走个形式。法庭上的法官、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也被认为是“一群演员”,照外来权力预定好的剧本演一回。

再以维权人士,有”赤脚律师“之称的贾灵敏案为例,在贾灵敏因“寻衅滋事案”第二次开庭的第一天,其辩护律师朱孝顶提到贾灵敏在庭上的发言,使有些法警感动流泪,也感动到法官,让朱孝顶律师对案子的审判结果充满希望。然而隔天开始出现许多阻碍,到第三天法院更是违反审判程序,强行开庭。当时朱孝顶律师还透露法警面对审判长的要求,竟然都要反复打电话向领导请示。辩护律师之一的张雨律师最后以“法院、检察院彻底疯了,彻底的无耻了”来表达律师们强烈的愤怒与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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