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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如何成为加多宝?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政后,中国大陆的王老吉凉茶私人资产(包括铺面及工厂)被当局没收,归入‌‌“国有企业‌‌”。1956年,当局对私营企业进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将八间历史悠久的中药厂大举合并进行‌‌“公私合营‌‌”,他们是生产神粬茶的何天福存仁堂嘉宝栈康寿堂,生产外感平安茶、平安散的陈燃氏,生产午时茶的卢薛昌和生产快应茶的常炯堂,其中以固定资产和员工数目最多的王老吉命名(时年产值44.36万元,职工41人),称为‌‌“王老吉联合制药厂‌‌”,厂址迁至十三行路故衣街10号。公私合营后,每年制药厂向王家等私股持有人支付5%的定息作为分红。不过,这一定息是‌‌“一刀切‌‌”的,不论企业盈利状况如何,也不考虑私股股东的意愿。实际上,根据当时的情况,这一定息不但远低于制药厂的盈利,也低于银行当时的定期存款利息。

王沛成回忆道,自己的童年到少年时代,外祖母、母亲就带着他一起用浆糊黏‌‌“王老吉‌‌”凉茶包装袋。当时他们一家人蜗居在清平路上,冷巷(即走廊)就是一家人的加工车间,生活非常艰苦。但是王宝璋和王宝瑶并没有放弃过培养儿子继承凉茶事业的努力,王沛成还记得自己小时候经常跟父亲到农村采购药材。王勇承则回忆起王宝璋带他辨药的经历。然而,他们都没能继续学习中医药学知识。王沛成说:‌‌“那个时候,想继承祖业,简直是痴心妄想。‌‌”

1965年10月广州医药行业进行了调整,中、西药厂实行分开局级管理,成立了‌‌“广州中药制药总厂‌‌”,同时为贯彻文化大革命初期当局破四旧的意思,属下企业名称开始按数字排列。‌‌“王老吉‌‌”名称被认为是为资本家‌‌“树碑立传‌‌”,‌‌“王老吉也是臭老九‌‌”,于是在1966年被改名为‌‌“广州中药九厂‌‌”,而‌‌“王老吉凉茶‌‌”也被改为‌‌“广东凉茶‌‌”。

1967年,‌‌“广东凉茶‌‌”移交到顺德北滘碧江中药加工厂继续生产。1966年文革开始,担任过代经理和账房总管的王宝璋、王宝瑶都被定为‌‌“资本家‌‌”,收押入狱,不久被定性为‌‌“专政对象‌‌”。在同年9月,定息停止支付。定息总共支付了十年,相当于全部私股股本的50%,未经任何合法手续,私营股份被‌‌“没收‌‌”为‌‌“国有‌‌”,公私合营企业全部变成了国营企业。不过后人们并没有离开制药厂。制药厂被没收后,王家老小,凡在适工年龄,都进了工厂当工人维生。后来王家年轻人都被安排‌‌“改造‌‌”。王宝璋的大儿子王勇承1966年去了农场,1980年才招工回家;小儿子王勇明主动写血书去海南岛珠碧江农场干活,先后有过大学招生、中专招生、招工回城的机会,但都因‌‌“成分问题‌‌”而作罢。

1971年,中药九厂进行剂型改革,将原90克纸袋装的大茶包,浓缩提炼成2克重,可用沸水即冲即服的‌‌“凉茶精‌‌”,出口外销时受港澳及海外华人市场欢迎。

1979年,专门生产保济丸的1302厂被合并至王老吉联合制药厂。1982年1月,经广州市经委批准,中药九厂再被改名‌‌“广州羊城药厂‌‌”。1987年8月,羊城药厂将凉茶制成颗粒冲服剂,名为‌‌“王老吉牌冲服凉茶‌‌”,方便携带和服用。

1983年2月,中共中央统战部和商业部联合发文规定:公私合营资产已属国家所有,不应退还本人。按现时的概念,即一夜之间股民股票归公,房奴房产归公。违宪的政策构成了广药集团拥有王老吉药厂实体资产的全部依据。

‌‌“王老吉‌‌”商标甚至于‌‌“王老吉‌‌”凉茶的品牌,在1968年至1992年期间,亦在市场上消失。

1986年6月,王老吉商标重新注册。1992年,广药集团推出盒装‌‌“王老吉‌‌”和罐装‌‌“王老吉‌‌”凉茶,重新启用了这一商标。

1992年11月26日宣告成立转制成为以国家股为主体的股份制企业,改名‌‌“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后来被当局在大陆注册商标,商标持有人实际是控制广药集团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不属于羊城药业(现王老吉药业),只是允许羊城药业使用‌‌“王老吉‌‌”商标生产王老吉冲剂等药品、饮料。羊城药业的母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在1997年重组资产,羊城药业和广药集团的其他几家企业与机构共同成立了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发行H股(港交所:0874)上市,并于2001年增发A股(上交所:600332)在上海上市。

1990年,香港王老吉传人王健仪与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经过协商后达成合作协议,王老吉(国际)有限公司授权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凉茶的秘方与商标生产饮料。1992年,陈鸿道开始在广东东莞设厂生产王老吉并在大陆销售。但由于早在大陆商标法正式实施的1983年,广药集团前身羊城制药厂就已注册了王老吉商标生产药品,所以陈鸿道生产的凉茶只能以‌‌“清凉茶‌‌”命名。1994年,陈鸿道找到广药集团要求许可使用王老吉商标。翌年3月,双方签订了第一份商标许可合同。香港和大陆两支‌‌“王老吉‌‌”通过鸿道集团,在分割80余年后第一次建立起联系,三方达成‌‌“瓜分‌‌”市场的协议: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与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批准鸿道集团子公司加多宝在大陆使用‌‌“王老吉‌‌”商标生产销售红色纸包装及红色易拉罐装凉茶饮料权,由香港王老吉后人王健仪提供配方。根据双方合同,广药集团许可鸿道集团从即日起到2003年1月期间使用王老吉商标,双方不得使用对方产品的任何包装装潢。鸿道集团第一年向广药集团交付商标使用费60万元,以后每年递增20%。因商标关系,香港王老吉后人持有的香港王老吉(国际)有限公司产品也不能在内地销售。而在当时,羊城药业从未生产过红罐包装的王老吉。广药自己在后来则生产绿色利乐包装的王老吉,以示区别。自此,鸿道集团旗下的广东东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开始生产红罐王老吉,并扩展至整个内地。1997年2月13日,双方重新签订协议,鸿道集团1997年支付商标使用费200万元,1998年起每年支付250万元。

2000年双方再次签署合同,规定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商标权利有效期至2010年5月2日截止。2002和2003年,鸿道和广药又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将租赁期限分别延长至2013和2020年。

在2000年以前,王老吉在广州以外并不出名,绿盒包装的口味较现在偏苦,产量很低,销量甚至不及现广药旗下的陈李济、潘高寿。王老吉药业市场总监贺庆曾对媒体表示,当时整个广药集团的核心竞争力在药品,饮料方面倾注精力比较少,‌‌“既然有人愿意做饮料,我们的资源自己也使用不上,不如出租算了。‌‌”

2002年11月,广药亦从王泽邦传人、香港及海外的‌‌“王老吉‌‌”商标所有者王健仪手中获得10年的王老吉‌‌“海外商标使用权‌‌”。

2004年3月4日羊城药业更名为‌‌“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这个新‌‌“王老吉‌‌”里已经没有王家后人的任何股份。同年8月,广州市政府响应中央提出的加强粤港合作号召,在香港举行招商会。招商团成员广药集团向同兴药业董事李祖泽、黄宜弘等发出入股邀请,任同兴药业董事长的王健仪随后入股王老吉药业,双方各占48%的股份,与广州医药并列为第一大股东,其余的3.907%为自然人持有,合作期至2014年结束。两个‌‌“王老吉‌‌”就此开始‌‌“统一经营‌‌”的努力,约定由同兴药业和广药合资成立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把海内外的王老吉商标转入到合资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统一,打造一个世界性的民族品牌。

2010年,王老吉药业内部资料显示,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做出了一系列重大调整,李祖泽、黄宜弘、周娟娟辞任公司董事职务,由王健仪、景雨淮和李达民接任。景雨淮曾一直担任加多宝集团法律顾问、授权发言人;李达民是恒基兆业地产董事、香港大亨李兆基胞弟。

王健仪曾对外宣称,广药违背了将商标拥有权转移至王老吉药业的承诺,药厂自1949年失去商标至今已60多年。广药集团目前授权后者生产凉茶,即同样可以在拥有商标的期限内收回授权,也可以授权其他企业生产王老吉,例如陈李济等。2011年初,广药宣布由王老吉药业代售白云山制药生产的‌‌“白云山凉茶‌‌”,并将该产品整合入王老吉销售渠道,再次激怒王健仪。王在3月首次公开表示支持加多宝,肯定其对王老吉品牌的贡献广药后来更加授权广粮集团生产王老吉固元粥、王老吉莲子绿豆爽等产品,见下一段落。

2005年,广药集团总经理李益民因受贿而入狱,他于两次补充协议签订前收受了鸿道集团总裁陈鸿道总共300万港币的贿赂。

鸿道旗下加多宝公司使用‌‌“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广告语,对王老吉在大陆的推广做出了很大贡献。加多宝在2003年投入1亿多元广告后,红罐王老吉销量突然激增,年销售额增长近400%,从1亿多元猛增至6亿元人民币,2004年则突破10亿元,同年广药的绿盒装销售额仅为8000万元。在红罐拉动之下,2007年绿盒王老吉销售额达到7.1亿(此时已为合资公司)。2008年,红罐装销售突破100亿元。2002至2009连续8年间,王老吉凉茶的年均增长率达到96%。2007年至2009年,红罐王老吉连续三年在中国大陆罐装饮料市场销量第一。到2010年王老吉销售额增加到150亿元,几乎是2002年的十倍。随着红罐王老吉年销量跳跃式增长,广州王老吉药业自产的绿盒王老吉借着加多宝重金铺就的美誉和渠道轻松取得市场份额。2011年绿盒王老吉的销售额已接近20亿元。

王老吉的品牌,在2006年的‌‌“中华老字号品牌价值百强榜‌‌”中排行第五,品牌价值达22.44亿元人民币。同年,包括王老吉在内的18个凉茶品牌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加多宝捐款1亿元。2009年2月18日,加多宝的王老吉成为2010年广州亚运会的高级合作伙伴,知情人士估计赞助费至少达2亿元人民币。

广药与加多宝

2011年4月11日,加多宝集团在北京发布声明称广药集团(非广州王老吉药业)并没有取得王老吉粥类产品的商标许可。由于其外形为红色包装,与红罐王老吉包装相似。加多宝认为,广药集团授权广粮集团生产王老吉固元粥、王老吉莲子绿豆爽等产品的举措是侵权了其包装及装潢权。加多宝也谴责广药集团借王老吉商标跨越饮料行业甚至是跨越食品行业进行盲目多元化发展,是不符合百年沉淀的王老吉专注凉茶生产的品牌内涵,也背离了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的权威性指导。广药也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关于‌‌“王老吉‌‌”商标的仲裁申请,主张2002和2003年的补充协议因当事人行贿受贿而无效。2011年12月,该案进入仲裁程序。2012年5月9日,仲裁委员会发出仲裁结果,认为两份补充协议均无效,之前有效的合同于2010年5月2日过期,因而鸿道旗下加多宝公司在此日期后已无权使用‌‌“王老吉‌‌”商标。加多宝则声称有协议指双方到2013年才到期。

自2011年起,加多宝公司出品的红罐已逐步改名,2011年至2012年5月的红罐产品印着‌‌“加多宝出品王老吉‌‌”,2012年5月之后其红罐产品以‌‌“加多宝‌‌”为名。加多宝公司还在各种广告中中宣传‌‌“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已改名加多宝‌‌”,‌‌“不再使用过去十七年沿用的商标‌‌”,‌‌“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

2012年5月,广药集团成立全资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公司。商标争议的仲裁结果出来几天之后,广药通过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非绿盒王老吉药业)也发布了他们自己的红罐王老吉,装潢几乎完全沿用加多宝时期的包装风格,例如写上‌‌“凉茶始祖王老吉‌‌”,字体和原来加多宝使用多年的几乎一样。电视广告语也使用加多宝之前广泛宣传的‌‌“怕上火,喝王老吉‌‌”。在平面广告上也使用了加多宝时期的风格,并宣传‌‌“红罐王老吉从未更名‌‌”,‌‌“任何宣传红罐更名均属虚假信息‌‌”。因生产线不足,广药的红罐已授权实达轩(佛山)饮料有限公司、广西宏邦食品有限公司、珠海市西部天元食品公司、深圳市深晖企业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代工生产,并声称不排除授权更多企业代工的可能性。

2012年1至4月,加多宝一共向电视、报刊、户外等媒体投放了11.74亿元人民币的广告,同比增长了52.6%,而广药的广告投放仅为700万元。

2006年,广东省食品(饮食)文化遗产工作组领导小组向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颁发证书,称‌‌“根据广东省食品文化遗产凉茶秘方、专用术语及品牌拥有企业的历史资料、传承谱系、后发优势及保护发展措施,由广东省文化厅、香港特别行政区民政事务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文化局共同申报并经国务院批准公布凉茶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你单位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凉茶10、11、12、13、14、15号秘方及专用术语。‌‌”2007年,广药王老吉又获得凉茶102号秘方及专用术语。起初,由于广生产的王老吉并无于港澳、台湾及海外地区出售,因此这些地区销售的鸿道产品仍然沿用王老吉商标。直到2013 年初,香港及台湾销售的王老吉亦相继改名加多宝。而海外(例如马来西亚)生产的王老吉则继续沿用王老吉商标,英文称为Wong Lo Kat Herbal Drink。

但有报道指,1956年当局以高压的环境下强迫王恒辉后人上交了秘方。但时至今日,在秘方的真伪上,广药毫无话语能力,而王家在大陆一脉王恒辉的后人则对于秘方之争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他们可以宣布当年上交的配方为伪,合法地阻击广药的贪婪,逼出虽已迟到、但却真实的赎买,还自己一个公道。在2012年5月加多宝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王恒裕的香港传人王健仪首次以加多宝集团名誉董事长身份登台声援加多宝,声明:‌‌“王氏家族独有的王老吉正宗凉茶祖传秘方已经独家传授给加多宝集团,加多宝生产的凉茶是受我独家授权配方的,过去是,现在是,未来还是‌‌”。

2013年1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似的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因为法院认为这可能存在‌‌“虚假宣传‌‌”。2013年2月4日,加多宝在其微博上连发四条主题为‌‌“对不起‌‌”的自嘲系列文案,并在上面配以幼儿哭泣的图片,引发上万网友转发,被称为‌‌“对不起体‌‌”。当天傍晚,王老吉也发出样式相同的‌‌“没关系‌‌”的回应,事后王老吉澄清并不是其所为,而是网友恶搞。之后,‌‌“对不起体‌‌”红遍网络,其中,网友‌‌“哇-林芬‌‌”代可口可乐以相同形式恶搞了‌‌“都怪我‌‌”系列,而网友‌‌“鞋骨‌‌”则代百事可乐做了‌‌“少得意‌‌”系列。与前两个并齐。一位接近本次事件的人士日前称:‌‌“广告图中哭泣的小宝宝让很多网友对加多宝的遭遇倍感同情。‌‌”加多宝方面或希望用网络营销为自己达到‌‌“未赢官司,先赢民心‌‌”的效果。

2013年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判令加多宝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上述广告语,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等1081万余元,并在媒体上道歉。而加多宝公司则当庭表示将发起上诉。

后人抗议

2012年3至4月间,广药集团在未咨询王家后人意见的情况下,擅自用王氏族人的先祖注册了四个图形商标,包括王泽邦、王恒辉及王宝瑶肖像。王健仪发表声明称,事情已经影响到其家人的声誉,因为市场上一些产品不是其家族出品,好像王老吉绿豆沙、王老吉即食粥等。她还表示,不会发展凉茶以外的其他产品,‌‌“王老吉世代都是卖凉茶的,我们只是想将凉茶发扬光大,但一些非凉茶产品已经开始进入海外市场,甚至因此有消费者投诉到我们的公司去了。‌‌”广药还计划利用王老吉品牌生产啤酒、兽医及生化用品的行为同样令其感到愤怒。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陈健教授接受《北京晨报》采访时表示,依据中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不得与他人事先取得的合法权益相冲突。肖像权属于人身权,即使当事人故去,也应受到法律保护,并由其最密切的后代维护。如果广药未经王泽邦后人同意而擅自使用王泽邦肖像作为商标,王泽邦后人可以提出诉讼,通过商标争议程序来撤销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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