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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已经不存 社会必然崩塌

在中国社会漫长的黑暗年代,普通民众对正义和公道的托付,经历了从母亲血亲、氏族长者、族长、奴隶主、地主、宗主,到皇帝、青天、鬼神和宗教信仰等各个阶段。由于始终处于被压迫、被盘剥和被欺凌的地位,艰辛度日的底层百姓每遇冤屈,唯有盼望上面这些“救世主”主持正义、解救危难、除暴安良。

号称要追求自由和民主的中国共产党的出现,使它成为中国广大民众新的“救世主”,获得了大多数中国人的信任,并且最终骗取了天下。今天,仍在继续支撑中国现行社会体系的一个重大因素,是中共一再宣称的它的“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至少在表面上,并无任何改变。所以,才有无数的受尽各种冤屈的访民到北京上访,才有很多民众向中央纪委举报,因为他们相信中央政府是清明的,相信中央领导是公正的,相信这个社会是能帮他们主持正义的。人们对十八大后习近平的全力反腐给予掌声,对中共提出的“依法治国”口号寄予期望,对中共各级政府所推行的各种改革举措积极配合,一切也都基于一个前提,即对中共还是有信任的、对现任领导人是抱有希望的,认为这个政权还是合法的、有救的、能够治疗的。

但是人们的耐心正在被一层层拆解,人们的信任也正在一片片被侵蚀。这种信任的消解和期望的崩塌,恰好是从中共正大力推行的“依法治国”一点一滴开始的。

无论中央深改小组推出了多少让人击节称好的“依法治国”顶层设计,民众首先看到、感受到、领会到的是一个个他们身边的具体个案。人们看到了什么呢?

许志永、浦志强、郭飞雄、高瑜这些以各种莫须有罪名或抓捕或判刑的人暂放一边不说,我们看看一个近几天民众正在热议,在网上被民众“直播”的具体案例:

做过20多年老师的郑州居民贾灵敏,因为在各种拆迁现场普及法律知识,帮助拆迁户维权,被以“寻衅滋事”的罪名抓捕。4月27日审理贾灵敏案时,为了防止支持贾灵敏的老百姓到法庭支持她,河南当局将庭审安排在巩义市河洛镇神北村一个偏僻的小法庭。他们一方面“依法治国”,在开庭通知中立下牌坊称“允许旁听”,一方面又暗中通知河洛镇上的各家宾馆,“月底前只接待巩义本地人,外地人不接待入住”,以致赶去开庭的律师们无处住宿只能在野外搭帐篷;他们还实施交通戒严,让近千名从全国各地赶来的律师、维权人士和普通民众,根本无法接近和进入法庭,更不要说进入现场旁听,一位律师开的车,在法庭警戒线外被交警拦下拖走。由于律师根本没有时间阅卷,所提出的申请非法证据排除、保证证人出庭等要求没得到任何回应,法庭不能保证律师完整的辩护权,贾灵敏只能放弃自我辩护,当庭宣布解除对两位临时救场律师的委托。

可以说,中共当局立下的是“依法治国”的牌坊,但干的全是“婊子”的事,至少在贾灵敏一案上,创下了全宇宙都找不到的奇迹。

河南司法部门所干的这些违法之事,被律师和民众在网上直播,如果真有一个“主持正义”的“救世主”,如果真有公义存在,它理当出面干预,“除暴安良”,“解危济困”,阻止这些不正义、非法的事情发生。可是,在“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体制下,中共说法律才是“救世主”,而法律在哪里呢?它就是那些阻挡人们进去旁听的警察、通知宾馆不住外人住店的公安、不能保证律师辩护权的法官,以及很可能判决贾灵敏“煽动群众颠覆政府”和“寻衅滋事”的法庭。

据说,贾灵敏案之所以这么敏感,是因为贾与控告郑州市委书记的控告团领头人联系紧密,而该领头人已因妻子和女儿受到威胁而退出,唯贾灵敏控告不息。

一个地方小吏就可以如此兴师动众,公然侮辱司法。公义不存,正气何在?这么一个小案都可以被“治”得没了法治,整个社会的崩塌,是必然、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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