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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涉受贿及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被起诉

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被天津检察机关以涉受贿、滥用职权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提起公诉。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公告说,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被移送天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中国最高检星期五(4月3日)在网站公布,周永康涉受贿、滥用职权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星期五,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称,“被告人周永康在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省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国务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务”。

起诉书说,周永康“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说,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永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询问了被告人周永康及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

71岁的周永康是在习近平反腐努力中落马的最高级官员,也是自中共1949年建政以来因腐败丑闻被查处的最高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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