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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谈〗问题仍在立法权

(所有图片均来自网络)

1. 一对亡命鸳鸯,左边永远上不去,右边从来下不了。(Twitter和迅雷)

2. @文山娃:一中心、两基点、三代表、四原则、五不搞、六禁令、***、八荣耻、国九条。

3. @飞天禅心:世上本没有资本主义,自从社会主义横空出世,才有了资本主义,并且必须是万恶的。

4. 滕彪@tengbiao:“国家秘密”从来都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在实践中成为中共打压和报复维权人士和异议人士的口袋罪。郑恩宠、师涛、赵岩、姜维平、徐泽荣、陆建华、买买提江•阿布都拉、古丽米拉•艾明、海莱特•尼亚孜…

5. @阳山花非花:打你,叫执法;一起打你,叫联合执法;你跑,叫畏罪潜逃;你不跑,叫妨碍公务;你防卫,叫抗法;你反抗,叫暴力抗法;你正当防卫,叫故意伤人。他故意伤人,叫正常执法。你死,叫突发急病;你喊冤,叫社会不稳定因素;你上访,叫精神病;你上网,叫散布谣言。事大了,叫临时工干的已解聘!

6. @陈有西:【问题仍在立法权】高瑜案已经公开宣判泄密罪七年。腾讯微博有人列出是泄露一份中办文件。党的机密不是国家机密,否则民建、九三、致公各政党都可以要求国家刑法保护。但我国《保密法》就是违反常识地将执政党的文件列入国家机密。立法权失控,不严格把关,司法错误就会不断产生。

7. @Sterol:想想看中共的逻辑也蛮有意思的:我不承认中华民国,我不准你不承认自己是中华民国,我也不准你在国际上说自己叫中华民国。——我觉得台湾干脆管自己叫薛定谔猫国算了。

8. @浔阳访客:【朝鲜国民】他们似乎有国家,却不能拥有一寸土地;他们似乎是国家的主人,却不能拥有批评和监督政府的权力;他们似乎是自由人,却不能自由地表达思想,自由地迁徙、定居,自由地接触国门之外的信息;他们生下来就被灌输一种叫“主体思想”的东西,在迷茫和恐惧中度过一生。说穿了,他们其实就是奴隶。(《被告》刘嵩摄影)

9. @马伯庸:换铺这事挺有代表性。现在很多人求人,一副理所当然的口气,从未意识到是在给别人添麻烦。我有次坐飞机,刚坐下,过来个男的说他们两人想坐一起,要换一下。要求不过分,但口气不咋地:哎我说你给换一下,我俩一起的。我摇头,他又强调说我们俩一起的。跟我耗了半天,楞没意识到加个请字(《搜索》不让座剧照)

10. @徐静波微博:位于日本濑户内海的香川县小豆岛,是一个只有3万人的小岛。长期以来,小豆岛小学有一条严格的规定:校长必须在学生食堂开饭前30分钟先吃饭。记者去采访时问老师:“校长为何有这个特权?”老师答:“因为30分钟可知饭菜是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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