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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被择期死刑与章含之肾源之谜

聂树斌母亲张焕枝

中国冤案之一的聂树斌案于数月前移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重审,近日聂案相关司法问卷被相继披露。其中,一个重要疑点显示聂树斌曾在被执行死刑后的第16天写过申诉书。

显然人死不能复生,对此,聂案代理律师认为,官方披露的聂树斌执行死刑时间错误。而聂树斌被确切执行死刑时间的疑点,令外界重新考量此前掀起舆论热潮的“红色名媛章含之肾移植来源是聂树斌”言论的真伪。

据聂树斌案代理律师李树亭透露,1995年4月25日,河北高院终审维持石家庄中院一审判决,判处聂树斌死刑。4月26日,河北高院对石家庄中院下达命令,命令1至7日内对聂树斌执行死刑。

此前众多消息及媒体报道显示,聂树斌于1995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聂树斌的父亲聂学生4月28日探监时,也被告知聂树斌4月27日已被执行死刑。但聂案代理律师从山东高院阅卷复印的聂树斌案二审卷里,出现一份落款为1995年5月13日聂树斌亲笔签名的申诉材料。

代理律师李树亭认为,这份材料是聂树斌亲笔所写,依据是聂树斌签名不但字写的好还有个特殊习惯,聂字上面的“耳”右边一竖会写的很长,将下面两个“又”字分开。李树亭指“聂”字的特殊签字习惯是聂家亲属才能识别的,此诉状的签名和聂树斌在侦查卷内的签名习惯高度一致,他能断定是聂树斌亲手所签。

显然,聂树斌不会在被执行死刑16天后离奇“复活”,如果聂树斌的申诉书被认为是真的,那就说明官方公布的聂树斌执行死刑的时间有误。实际执行聂死刑的地方法院,并没有遵照河北省高院的1至7日内执行死刑的命令。聂树斌存在在其他时间点被执行死刑的可能。

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的错误呢,有可能是相关工作人员的失误,也或许是另一种可能,聂树斌被选择在其他时间执行死刑另有它因。

在2014年年末,内蒙古呼格冤案平反后不久,同为疑似冤案的聂树斌案得到高度关注。一篇题名为《聂树斌案异地复查或藏‘按需杀人’惊天黑幕?》的博客旧闻被重新翻查出来,包括《北京青年报》微信账号“政治局”,人民网微信账号都对此事进行过关注,围绕聂树斌被判死刑是否因为“红色名媛章含之移植肾源”的需要进行过报道。

微信公众号“政知局”曾围绕“红色名媛”传言有过一轮求证,推算出曾为毛泽东英语老师的章含之第一次肾移植手术时间点,大约应在“1995年1月31日到1996年2月18日之间”,而聂树斌正是在1995年4月27日被执行枪决,纯粹从时间匹配角度而言,换肾之说不能认为毫无可能。

不过,章含之女儿洪晃在回复“政知局”之后,又使手术时间有了新的说法:2014年12月16日晚,章含之的女儿洪晃在短信中回复说,“我母亲的确换过两次肾,她是1995年得肾炎,透析一年多以后换肾。第一次换肾是在北京朝阳医院,第二次是7年以后在上海长征医院。两个医院没有透露肾源。

如果以洪晃说法推断,章含之的第一次肾脏移植的时间应该是1996年。而在现今聂树斌被执行死刑时间存在疑点,未能确定最终被执行死刑时间的情况下,仅仅按照洪晃所称的1996年的肾移植时间,已然是不能完全排除章含之使用聂树斌肾源的可能性了。

不过,需要说明一点,章含之肾源之谜与聂树斌被判死刑两者之间的若干种可能结果,仅能证明,大陆死囚器官移植存在”灰色交易“,并不能证明聂树斌死于”按需杀人“。

目前而言,章含之使用了聂树斌肾源一事并没有直接证据,从因果关系来讲,很难证明是先有章含之换肾需求的”因“,后有聂树斌被判死刑的”果“。也就是说,即便聂树斌被执行死刑的时间存在疑点,也不能直接证明是因为章含之的肾源需求才被判死刑的。

但是”按需杀人“这样一个被视为是带有”阴谋论“色彩的观点,却在网上引发关注。这一现象需要引起关注,没有确切证据,但是民众已经进行自发站队,这就说明基于非理性因素的判断,多数民众相信此种”为权贵阶层开天窗“的行为存在。

这至少可以反映,一是大陆曾采用的死囚器官移植方式,会因监管漏洞导致一些”灰色交易“,为”按需杀人“创造可能存在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说明外界对权贵阶级的”特权边界“存有疑虑,至少一些民众相信,在大陆法治不透明的时代,特权阶级会存在”有权任性”的行为。

章含之用聂树斌肾源之谜,究竟是阴谋论还是却有相关,需要聂案重审进程进一步披露相关信息,也需要披露章含之肾移植的肾源详情,毕竟信息透明才能驱散谣言和阴谋论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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