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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志强案被检察院第二次退侦

香港人在七一游行中举着浦志强和高瑜的像片(2014年7月1日)

人权律师浦志强案被检查机关第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去年12月,浦志强案被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第一次退侦,公安机关1月13日再次将浦案送检。

检察机关经过了一个月的审查和十五天延期,3月1日是审查起诉期限到期日。

浦志强代理律师莫少平表示,从法律的角度解释检察机关退侦的理由不外乎有两个,一是检察院认为起诉的事实不够清楚;另一是证据不够确凿。

浦志强律师2014年5月参加一个纪念天安门事件25周年家庭研讨会之后被警方带走,不久被正式批捕。2014年11月浦志强案被北京警方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罪名有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煽动民族仇恨、寻衅滋事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四项。浦志强否认所有指控。

莫少平律师说,第二次退侦之后,公安机关依法只有一个月的补充侦查期限。期限一到,公安机关会第三次将浦案送检审查起诉,除非公安机关撤案。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要么决定不起诉,要么认为可以起诉到法院。

莫少平律师介绍,检察院决定起诉时也有两种可能,或是将公安机关指控浦志强的四项罪名原封不动的起诉到法院,或是变更起诉控罪,包括减少罪名、或者起诉另外一个罪等。莫少平希望案子朝最理想的方向发展,不过他不愿意透露更多内容。

此前,莫少平和他的当事人浦志强经过沟通之后,达成了基本的共识,即,浦案不存在事实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适用问题。也就是说,浦志强承认指控他的事实,比如28条微博,比如核实一些企业的工商登记资料等。但是他认为,这些事实不构成刑事指控。

浦志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参加过天安门广场静坐绝食。2014年2月初,浦志强在中国三大门户网站微博实名举报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呼吁中共高层建立法治社会和宪政体制。

对于浦案被第二次退侦,人权律师刘晓原3月2日发推文称,“浦志强案被检察院第二次退侦,怎一个‘拖’字了得。”

浦志强案被二次退侦,中国“两会”3月2日在北京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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