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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爱诗:中国国安法不适于引入香港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辖下的《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明确指出,中国正在修订的《国家安全法》与香港《基本法》廿三条立法是两回事,不可因为《基本法》廿三条仍没有在本地立法便可以随便引入香港,相关内容不适用。

本身亦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的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表示,若最后证明香港不能自行立法,例如立法会否决相关的本地国安草案,届时可考虑其他方法保障中国的国家安全问题。

香港区人大代表吴秋北提出构思,指香港未就《基本法》第廿三条立法前,让中国的《国家安全法》适用于香港。他的建议引来政界及法律界别很大回响。

据BBC中文网向亲北京的政界人士了解,人大代表吴秋北的意见也不尽是个人建议,很大程度是反映了北京高层对香港近期事务的忧虑,不过有关建议不适用香港现况。

香港《基本法》第23条的内容写明:“香港特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梁爱诗指出,《基本法》廿三条的要求立法的内容较贴近中国刑法中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处理方法。现时新版的《国家安全法》草案仍在讨论中,在未知详情内容引入香港,这是不合适的。

曾出任香港律政司长的梁爱诗明确指出,正在进行修订的新《国安法》不可以简单地按香港《基本法》第18条引入附件三。除非因战争状态或特区内发生特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害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特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政府才会发布命令将有关法律在港实施,但也不一定是《国安法》。

去年11月中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反间谍法》时,已经废除《国家安全法》,新的《国家安全法》正在立法阶段。

立法再引关注

2003年,香港曾经发生逾50万市民参加反对《基本法》廿三条立法的抗议行动,香港政府面对庞大的压力暂停立法。时隔12年,基于香港发生大规模的“占中”运动,有关廿三条的本地立法问题再次引起关注。

BBC中文网向亲北京的政界人士了解,人大代表吴秋北的意见也不尽是个人建议,由于香港去年发生前所未有的占中运动,不少来自北京的声音认为香港存在的反共势力,他们普遍认为有团体及组织利用香港意图推翻中央政权,认为“占中”的底牌等于“港独”,因此香港有必要尽快就《基本法》廿三条立法,让香港有法可依进行处理。

据了解,吴秋北的意见只处于初步阶段,仍未有具体内容,也没有跟其他港区人大代表收集意见。BBC中文网曾接触吴秋北,不过他未有回复解释建议。

北京学者意见

就香港迟迟没有就《基本法》廿三条进行立法,去年已有北京的学者提出过相关讨论。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学者饶戈平于去年4月时曾经提出,香港迟迟不能将《基本法》廿三条立法开展的情况下,或可采用其他方式来推进。

去年香港曾经发生有人闯入驻港的军营以及有言论驱赶中国游客离开香港等事件。饶戈平在《紫荆》杂志上发表意见,指《基本法》廿三条立法有必要,问题是什么时候立法和怎样立法。

饶戈平指,如果香港立法的政治环境不理想,不排除用其他方式,例如特区政府可以把过往一些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汇总起来,在这基础上增加新内容,形成一个类似廿三条的法律。

北京方面一直希望香港可以尽快就廿三条进行立法,令香港“有法可依”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可惜似乎迟迟未到时机。现任特首梁振英日前称,香港目前没有计划就廿三条进行立法。

他认为,如果香港政府做不到,迟迟不能开展立法,为了不使中国的国家权益受损,可以暂时把中国的国家安全法在香港试用,或者由中央制定暂时适应香港的安全法,直到香港能依廿三条立法为止。

本身是资深大律师的立法会公民党议员汤家骅向BBC中文网表示,理解北京当局对香港局势的担忧,但仍要需尊重基本法及香港本身的立法程序,看不到国家安全在香港受到任何威胁,目前不是就廿三条进行立法的适当时候。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港方委员、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周三指出,香港《基本法》制定时,容许香港自行立法处理国安问题,是考虑香港可以有一套较宽松的国安法律,体现香港的自由和人权状况。

陈弘毅称,第廿三条已说明应由香港自行立法处理,若最后证明不能自行立法,例如立法会否决相关的本地国安草案,届时才考虑以其他方法保障国家安全;目前并无相关情况出现的话,不存在香港特区推行内地《国安法》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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