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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道:帝国的前锋

劳伦斯与他的Brough Superior机车

因为想多了解一点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细节,我终于硬下心肠,拿起了T.E劳伦斯的《智慧七柱》,这本据说“名声在外,享有美誉,但很少有人读过的书”。今天大家谈起“沙漠里的劳伦斯”,或者“阿拉伯的劳伦斯”,往往会忘了他在中东地区所策动的那一切冒险,其实全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一部份。而且这一部份对今日世界局势的影响,可能还要比一战在欧洲留下的作用大得多。美国战地记者安德森(Scott Anderson)在前年出版了一本非常扎实的专著《阿拉伯的劳伦斯:战争、谎言、帝国愚行与现代中东的形成》(Lawrence In Arabia:War,Deceit,Imperial Folly And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Middle East),谈的正是这个问题,可以为《智慧七柱》的现代读者提供一个更深广的背景。

先说劳伦斯自己的巨作,便和我之前听说的差不多,它那些关于地形的长篇大论着实沉闷,恐怕只有像劳伦斯那样的军方特务,才会这么关注何处有水井可供补给,何处太过平坦所以不利埋伏之类的问题。但它精彩的地方,却远远超出预期,令人难忘,特别是对残酷战争的描述,以及在战事中渐渐养成的一种淡漠。例如一场屠杀过后,劳伦斯看到了满地尸体,他的感觉竟然是:“死者看上去很美,月光温柔地洒下,把他们软化出一阵新象牙般的颜色”。又比如为了避免伤重的伙伴被敌人俘虏折磨,劳伦斯承担责任,果决地一枪打爆他的脑袋;当晚他又顺便杀了死者留下的骆驼,好制止其他人为了争夺这份遗产而吵架,同时还多了骆驼肉给大伙当晚餐。

劳伦斯向来是个谜,一方面是个名闻全球的英雄,另一方面却有很多人批评他说谎,既出卖了阿拉伯人也背叛了英国。怀疑他在书中自我标榜,浪漫化自己事迹的,更是多不胜数。安德森非常清楚劳伦斯的叙述与事实时有出入,可他同情这个传奇人物的矛盾。的确,一个真的想要自我炒作的人,又怎么能像劳伦斯那样,回国之后隐姓埋名到了干脆替自己更改姓名的地步?身为英军的荣耀,他却在战后请求重新入伍皇家空军,坚持当个最普通的小兵。就连《智慧七柱》,他最初也只是自己手摇印刷了八本,用来分送友人,后来耐不住外界公开出版的要求,这才勉强出了两百册的删节版。这种极端的低调,与他文字中那种对暴力场面仔细而唯美的铺写,以及文字背后那一丝淡漠,其实十分相应。

这让我想起了另一个在沙漠上成名的冒险家,另一个军旅出身的英国作家,塞西格(Wilfred Thesiger)。他可能是英国最后一位经典意义上的大探险家,出身良好,在伊顿和牛津念书,但他身形高大粗犷,鼻子曾经因为拳击赛而断过三次。就像他的偶像劳伦斯一样,他也从军外征,深入敌后,而且一样带队打过以少战多的胜仗。但真正使他成名的,是他后来两次徒步穿越阿拉伯半岛上的“空白地带”,以一般人根本活不下去的少量食物和淡水熬过那连贝都因人都感到畏惧的人间地狱。除此之外,近距离猎狮,与撒哈拉沙漠周边各部族打成一片,这等寻常白人探险故事就更不用说了。我说他“是英国最后一位经典意义上的大探险家”,理由之一是他乃2003年才去世的当代人,离我们不远。理由之二则是他的旅行带着一种非常古典的浪漫色彩,和科学发现无关,和宗教传布无关,更不是为了享乐好玩。他的漫游,更多的就只是因为想走而已;既然眼前有块沙漠,何不进去看看?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股极端自制的英式中产阶级淡漠。他的文笔绝对比不上劳伦斯多彩,也不喜欢给读者上历史文化课,甚至连帝国探险家常见的那种政治关怀也没有,他只是非常朴素而微观地描写途中的遭遇与人物。换句话说,他干燥的文字绝对不是“千年一叹”式的文化苦旅,充满无谓的感慨和过度夸大的联想。他完全沉浸在异族文化的广袤和眼前所见的世界当中。

有一回,塞西格穿着整齐三件头法兰绒西装,以老派的上层社会腔调演讲,使得慕名而来的年轻听众有些轻微的失望。因为大家都以为自己会见到一个Indiana Jones式的汉子,没想到竟是如此一位老绅士。特别令人摇头的,是他谈到自己经历时的节制,不加油添醋,也没有引人入胜的戏剧效果。到了问答环节,终于有人举手来点刺激的问题:“威尔弗雷爵士,你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有什么感觉?”“杀人?我从来没杀过人呀”“但你的书里头……”“噢,我懂了。嗯,我当然试过拿着来福枪从远距离杀人”。另一个学生接着提问:“威尔弗雷爵士,孤身一人走进吓人的‘丹尼基’乡野(Danaikil,位处埃塞俄比亚东北的荒漠,地球上温度最高最不宜人居的地方之一),遇到当地那个把敌人睾丸挂在脖子上来庆祝胜利的年轻统治者,是什么感觉?”“他看来很愉快”,塞西格略微沉吟了一下,想找一个恰当的比喻,然后他说:“好像他刚得到了First Field Colours(这是伊顿公学独家球赛的奖章)”。

这便是我所说的淡漠,或许塞西格在开枪杀人的时候就是真的这么无感,乃至于他根本不以为自己杀过人。又或许,他只是在装,伪装出一副对任何血腥带色的事情皆不反应的态度。但就算是装,他也还是十足地保持了老派英国统治阶层的派头。这淡漠,这自持,正和劳伦斯类似,是那个年代许多探险者、开拓者、冒险的阴谋家,在地球遥远角落维护帝国利益的管理者身上的共同特质。一方面,它固然是英国人最引以为傲的民族美德,令他们得以暗暗夸耀自己的处变不惊;但另一方面,这种品性似乎又与帝国的本质相关。那到底是怎么样的联系呢?

安德森在他那本研究劳伦斯的大书开头,部份地解答了这个问题。首先,他提到了劳伦斯写给父母的家书,“主要特征是彻底的冷静超然,……仿佛是在作学术演讲”。这是当年帝国中产阶级合宜的情感表达方式,因为“从孩子降生起,父母就不得不告诫自己要坚强,因为他们的孩子,尤其是男孩,将来可能会漂洋过海,前往帝国的一个遥远的前哨,或许几十年都不会再见面,有的甚至一辈子都无法重逢”。这是帝国的负担,因为他们深信“大英帝国矗立于现代文明的巅峰,帝国的特别义务是通过贸易、圣经、枪炮,或者这三者的结合,去启蒙和教化世界上较为不幸的文化和种族”。劳伦斯和塞西格都是热爱他族远多于祖国的人,都对帝国的霸业和官僚有着很深的抗拒。可是,在最根本的性格形成上讲,他们始终是帝国的产物。而那个大探险家的时代,早已告终,正如培育他们出来的帝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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