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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迫害陆续有来

有市民到连侬墙贴上声援被捕女生的字句,但随即被清除(苹果日报)

雨伞运动随着占领区清场告一段落,得势不饶人的689政权便开始秋后算账。滥权暴力毒打示威者和普通市民的警方不去修补破裂的警民关系,却恬不知耻声称“克制”,其长期渎职龟缩“一哥”秃鹰更以“慈母论”自况,否认警方滥用武力之余,还自夸保护占领行动人士,难怪当年曾经备受“白皮猪”和“黄皮狗”残酷对待、饱受牢狱之苦的“监趸”局长曾德成,亦此一时、彼一时,充当现代赵高,胡诌香港警察是全世界最文明的警队了。

但事实胜于雄辩,一众狗官的“佛口”,盖捂不了蛇心的真相。一名不过是十四岁、稚气未除的女童,因受雨伞运动感召,圣诞前夕重返政总的连侬墙,用粉笔画上花朵图案,竟被十四名警察如临大敌包围,予以拘捕,拘留足足十七小时,并巧立名目,控以刑事毁坏罪行。在公共地方墙壁涂鸦,即使违法,顶多只是“行为不检”而已,子稚无知,一般都会警诫了事,何须煞有介事,动用不成比例亦不必要的警力对付?小小一个女童,所谓“文明之师”也要出动十四个男子汉对付,倘若有一千名儿童集体绘画,警方岂非要动用一万四千名警员,比对付占中行动的光明顶计划的七千名警员还要多?如斯浪费警力,纳税人辛苦缴纳的公帑,真的用得冤哉枉也。

更离谱的是,此名传媒报道不多、资料不详的女童可能特立独行,孤立无援,没有政党政客、政治组织或民间团体背景,又欠缺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被不正常拘留十七小时后,警方不提出起诉,却欺其弱小孤单,竟以女童父亲无力照顾为由,向法庭申请儿童保护令,将女童送往女童院三个星期,等待社署提交报告,在一月十九日再聆讯,变相将女童监禁。地方法院的裁判官竟然听信立心不良的警方片面之词,贸然批准颁发保护令,教尚在求学的女童无辜被监禁,剥夺正常的上学权利和人身自由。

根据《保护儿童及少年条例》(第213章)第34(2)条,需要受照顾或保护的儿童或少年指:(a)曾经或正在受到袭击、虐待、忽略或性侵犯;或(b)健康、成长或福利曾经或正在受到忽略或于可避免的情况下受到损害;或(c)健康、成长或福利看来相当可能受到忽略或于可避免的情况下受到损害;或(d)不受控制的程度达至可能令他本人或其他人受到伤害,而须受照顾或保护的儿童或少年。

我们虽然从报道对该女童认知不多,但她既非是干犯打斗、盗窃、吸毒等刑事罪行的问题儿童或被侵犯,连《公安条例》亦没有触犯,顶多是在公众地方“行为不当”而已,何须将一般对待问题儿童的做法强加于她身上?警方摆明是滥权枉法,玩弄法律条例,严苛对付参与雨伞运动的女童,旨在杀一儆百,制造白色恐怖,阻吓雨伞新世代及其父母。

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群众尤其是雨伞新世代的愤怒,即时强烈反应。学民思潮深夜发动联署声援,不旋踵签名人数已过万,翌日更有民众自发前往屯门儿童院声援抗议,最后在资深大律师李柱铭拔刀相助下,向高等法院申请紧急保释,获得批准,终令女童可暂时恢复自由,返家与家人欢度新年。法官指出案件并非刑事案,会要求控方提交独立报告,可见警方的确有浑水摸鱼之嫌。

警方滥权枉法迫害雨伞女童并非孤立事件,而是处心积虑、名副其实的秋后算账,大家绝对不能等闲视之,坐视不理。占领行动结束后,不少政党、学生组织和政治运动领袖都作反思和检讨,不论他们的观点如何,及是否正确,但大家似乎忘记了运动仍未完结,因为曾伟雄已扬言会在几个月内完成调查报告,听候律政司发落,决定如何对付被捕或自首的近千名占领人士。严峻残酷的政治斗争正在前面,躲也躲不了。如今警方先拿最弱势的被捕者开刀,耀武扬威,杀气腾腾,不倾全力反击,就只会助长当权者的嚣张气焰,后患无穷。

行动最实际,各个政党和各路人马,敬请废话少说,暂时放下你们的争拗和歧见,枪口一致对外。对于警方选择性的无理迫害,包括不准学生前线郑姓成员保释,变相实行大陆式的行政拘留,我们都不能袖手旁观,视若无睹,一定要组织大规模的抗议行动,用具体的抗争,还击欺善怕恶的警方。只要雨伞世代敢于发出愤怒的吼声,就一定可以战胜虚有其表的纸老虎,保障市民大众应有的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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